云南省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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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省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目 录一、“云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二、“云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基本情况表三、“云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四、“云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县级绩效评价指标 五、“云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州(市)级绩效评价指标六、“云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省级绩效评价指标 “云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反映财政支出绩效总体现象的特定概念和具体数值,是衡量、监测和评价财政支出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揭示财政支出存在问题的重要量化手段;是根据财政

2、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对财政支出内容和评价对象进行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实用可行的分类形成的指标体系。一、制订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此次评价体系是根据“云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的特性设置指标,为了更客观的对“工程”项目进行评价,使各个“工程”项目之间更具可比性,“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将全部指标进行量化考核。1、客观公正原则。制订的指标体系能客观地反映云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评价财政支出的绩效情况。2、重要性原则。在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过程中,设置最具有代表性和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评价指标,对云南

3、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的指标制定,重点放在的绩效方面。3、可行性原则。制订的指标体系既要考虑经济性和实用性,又要考虑现实条件与可操作性。4、可比性原则。对相同或类似的评价对象设置共同的绩效评价指标,便于评价结果的相互比较与运用。5、系统性原则。在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过程中,将定量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内容。6、前瞻性原则。制定的绩效评价体系,除基于目前的运行模式,还需考虑对未来发展的影响。二、评价对象及范围云南省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是为保证到2007年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目标,保障“两基”攻坚县扩大义务教育规模的需要,

4、解决制约农村地区普及义务教育的“瓶颈”问题,为实现“两基”攻坚总体目标提供基本入学条件,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实施的“工程”。从2004年起,用4年左右的时间,新建、改扩建一批以农村初中为主的寄宿制学校,解决好未“普九”地区新增初中学生和小学生最基本的学习、生活条件;同时,在合理布局、科学规划的前提下,加快对现有条件较差的寄宿制学校和不具备寄宿条件而有必要实行寄宿制的学校进行改扩建的步伐,使确需寄宿的学生能进入具备基本条件的寄宿制学校学习。云南省实施范围为2002年底未实现“两基”的35县。投入的重点是“两基”攻坚规划中2004年至2007年需“普九”验收的20个县,其次考虑2008年后“普九”

5、的9个县,2003年已“普九”验收的6个县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普九”巩固提高。中央和省级专款只能用于各级政府举办的农村(含县镇所在地)的普通小学、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初中,严禁用于义务教育阶段以外的学校(如高级中学、完全中学等)和城市所在地的学校。本次评价的范围:2004年度新建、改扩建的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三、评价方法对云南省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的绩效评价采用,以定量分析为主,以定性分析为辅,实行定量分析法和定性分析法相结合方法。四、评价指标体系的层次经调查研究,根据“云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此次绩效评价以“项目”为基础开展绩效评价,在

6、各“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汇总、分析、判断,对“云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将指标体系为分四个层次:项目评价指标、县级评价指标、州(市)级评价指标、省级评价指标。1、项目评价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方法,以项目为单位对“云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进行评价,得出某一项目最终的绩效评份。项目评价分为三类:项目完成、资产建后管理、绩效;每一基本指标下又细分评审项目指标,评审项目指标共计14项,评审项目指标下按评审具体内容设评审标准,具体的指标体系详见下图:人均占用教学用房达标率达标率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学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完成绩效工程质量工期完成情况寄宿

7、学生增加率寄宿学生寄宿率人均占用生活用房增加率项目标志资产建后管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制度的健全性制度的有效性评审标准评审标准人均占用教学用房增加率增加入学率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面积完成率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教学用房生活用房服务对象满意率加率评审标准危房改造危房改造排危率评审标准评审标准2、县级评价指标根据县所辖项目最终的绩效评分加权平均的基础上,同时考虑县级对“云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管理职能的绩效得分,对县级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得出县级最终的绩效评分,县级绩效体系详见下图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县级的评价体系县所辖项目评价指标县级组织管理项目组织管理县所辖项目评价指标价指标评

8、审标准评审标准项目前期规划设计管理项目中期施工管理项目验收及档案管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资金使用管理评审标准3、项目州(市)级评价指标根据州(市)所辖县项目最终的绩效评分加权平均的基础上,同时考虑州(市)级对“云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资金管理职能的绩效得分,对州(市)级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得出州(市)级最终的绩效评分,州(市)级绩效体系详见下图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州(市)级评价体系项目评价指标州(市)级资金管理资金使用率资金拨付及时性州(市)级资金拨付及时性州(市)所辖项目评价指标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资金专户管理资金使用合规、相符性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4、省级评价指标根据省所辖州(市

9、)级项目最终的绩效评分加权平均的基础上,同时考虑州省级对“云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管理职能的绩效得分,对省级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得出省级最终的绩效评分,省级绩效体系详见下图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省级评价体系省级资金管理设备采购政策管理政策制定相关政策制定及管理中央资金到位率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省所辖州(市)综合评价评审标准省所辖州(市)评价指标配套资金到位率评审标准政策管理评审标准招投标管理评审标准资金拨付及时性评审标准五、指标体系评分的确定方法1、“工程”项目的评价指标体系评分的确定方法。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采用以定量分析为基础,以定性分析为辅,实行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以此形成

10、项目绩效评价的综合结论。工程项目的评价指标分为基本指标三大类,(A)项目完成占30%,(B)资产建后管理占10%,(C)绩效占60%。每类基本指标下设评审项目指标(P)并按评审项目设定评审项目指标权重(I),评审项目指标下按评审标准设评审指标(S),并按各评审项目对评审项目指标的影响程序设定评审标准权重(L)。各级指标均按总分100分进行标准设定。项目评价得分(W)及其计算公式为:W=(A30%+B10%C60%) n A=(PiIi) i=1Pi:评审项目指标项目指标分值。Ii:评审项目指标指标占基本指标权重。B、C的计算方法同上。 n P(SiLi) i=1Si:评审项目指标分值。Li:评

11、审项目指标标准权重。基本指标及评审项目指标的权重设定如下:基本指标评审项目指标指标项目权重指标项目权重项目完成30%工程质量35%工期完成情况40%项目标志20%面积完成率5%资产建后管理10%资产管理制度的健全性40%资产管理制度的有效性60%绩效60%新建扩建生活用房寄宿学生增加率40%寄宿学生寄宿率20%人均占用生活用房增加率20%新建扩建教学用房增加入学率20%人均占用教学用房增加率40%人均占用教学用房达标率20%危房改造危房改造排危率80%服务对象满意率10%2、县级评价指标体系的确定方法:县级评价指标分为基本指标二类:(A)县所辖项目评价指标占60%,(B)县级组织管理占40%。

12、每类基本指标下设评审项目指标(P)并按评审项目设定评审项目指标权重(I),评审项目指标下按评审标准设评审指标(S),并按各评审项目对评审项目指标的影响程序设定评审标准权重(L)。各级指标均按总分100分进行标准设定。项目评价得分(W)及其计算公式为:W=(A60%+B40%) n A=(PiIi) i=1Pi:评审项目指标分值。Ii:评审项目指标占基本指标权重。B的计算方法同上。 n P(SiLi) i=1Si:评审项目指标分值Li:评审项目指标标准权重。(2)、基本指标及评审项目指标的权重设定如下:基本指标评审项目指标指标项目权重指标项目权重县所辖项目评价指标60%县所辖项目评价指标100%

13、县级组织管理40%项目组织管理10%项目前期规划设计管理15%项目中期施工管理40%资金使用管理25%项目验收及档案管理10%3、项目州(市)的评价指标体系的确定方法整个评价体系中的基本指标权重设定为:(A)州(市)所辖县综合评分指标占70%,(B)州(市)级资金拨付及时性占10%,(C)州(市)级资金管理占20%。每类基本指标下设评审项目指标(P)并按评审项目设定评审项目指标权重(I),评审项目指标下按评审标准设评审指标(S),并按各评审项目对评审项目指标的影响程序设定评审标准权重(L)。各级指标均按总分100分进行标准设定。项目评价得分(W)及其计算公式为:W=(A70%+B10%+C20

14、%) n A=(PiIi) i=1Pi:评审项目分值合计。Ii:评审项目占基本指标权重。B、C的计算方法同上。 n P(SiLi) i=1Si:评审项目指标分值合计。Li:评审项目指标标准权重。(2)、基本指标及评审项目指标的权重设定如下:基本指标评审项目指标指标项目权重指标项目权重州(市)所辖县综合评分70%州(市)所辖县综合评价100%州(市)资金拨付及时性10%资金拨付及时性100%州(市)级资金管理20%资金使用合规、相符性70%资金使用率20%资金专户管理10%4、省级评价指标体系的确定方法整个评价体系中的基本指标权重设定为:(A)省所辖州(市)综合评分占90%,(B)省级资金管理5%,(C)相关政策制定及管理3%,(D)设备采购占2%。每类基本指标下设评审项目指标(P)并按评审项目设定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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