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联网证明》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生育联网证明(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潍坊市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费联网证明 医院:我单位职工 ,身份证号码 ,为第 胎生育,符合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条件,请核对身份后联网结算生育医疗费。经办人(签字): 企业名称:(印章) 年 月 日说明:1.该证明由潍坊市参保企业核实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后开具。因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造成的基金损失由参保企业负责追回。2.此证明由生育定点医院留存并于结算时报送社保中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