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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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群众,工作,制度篇一:群众工作相关制度群众工作队及队员管理暂行规定(20XX年3月)为促进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对群众工作队的管理,经市委群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一、组织及职责第一条 机构及队员群众工作队由全市各市直机关单位、乡镇办向各村群众工作站派驻,工作队由市委群众工作部统一管理,由所在乡镇办党委统一领导。工作队设队长一名,队员两名,实行队长负责制,乡镇办驻该村的驻村干部视同工作队队员。工作队队员原则上一年一调整,确因特殊情况需中途更换队员的,应由派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市委群众工作部批准后执行。第二条工作职责1、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

2、针政策及法律法规;2、积极配合派驻村、居委会(社区)两委及时解决当 地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各类问题、化解各类矛盾;3、制定支持推进当地发展的帮扶方案,指导派驻村、 居委会(社区)两委制定当地发展规划,指导派驻村、居委会(社区)党建工作及村务工作;4、搜集派驻村、居委会(社区)社情民意并及时上报 乡、镇、街道办事处群众工作办,走访慰问困难群众;5、在市委群众工作部指导下负责本单位包村、包组、 包户工作的开展;6、协助推进新农村建设、建设扶贫、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7、督促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8、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管理制度第一条 下村制度 将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定为群众工作队集中工作日(遇有节假日

3、依次顺延),队员在集中工作日必须进村开展工作,24小时驻村,与村民同吃同住同劳动。在特殊敏感日、敏感期以及所驻村有重要工作任务时,群众工作队队员必须进村开展工作,切实做到“工作日必进,有事必进”。第二条 工作流程 队员进村开展工作必须统一佩戴工作牌,工作牌由市委群众工作部统一制作。队员进站后,要及时与村、居委会(社区)两委沟通,开启群众意见征集箱,查看公示牌。如有群众来访,工作站队员要在群众工作站接待群众,处理问题,如无来访,可留一人在站内值班,其他队员按要求开展工作和走访群众。第三条 工作日志、民情台账登记制度 队员要切实做好工作日志、民情台账登记,如实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和社情民意。对于民情台

4、账中登记的等待办理或正在办理的相关事项,应于集中工作日进行整理,未能办结的进行追踪,已经办结的及时销号。各工作队在半年内要完成所驻村、居委会(社区)的逐户走访,并在民情台账上对每户的基本情况进行逐一登记。工作日志和民情台账应存放在群众工作办(站)内,以备检查。第四条 民情分析会制度 群众工作队队长应组织工作队队员(含驻村干部)、村主干每月定期召开民情分析会,对社情民意进行综合分析,对当月群众工作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根据分析结果对下阶段群众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民情分析会应形成会议记录。群众工作队队长应积极参与群众工作部(办)每月定期举行的民情分析会。第五条 日常信息月报制度 月末,工作队队长

5、要写好当月工作总结及民情分析报告,向乡、镇、街道办事处群众工作办及本单位党组(委)上报总结和相关资料,乡、镇、街道办事处群众工作办将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做好汇总整理后向市委群众工作部上报当月工作总结及民情分析报告。市委群众工作部将及时汇总整理相关资料,形成分析报告按月上报市委群众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条 重大疑难事项上报制度 群众工作队对所驻村、居委会(社区)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及其他重大事项,须及时报告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政府(行政)及群众工作办。对群众工作队和村级组织难以妥善解决的事项。应进行书面汇总,经村、居委会(社区)党支部证明后,向乡、镇、街道办事处群众工作办汇报。乡、镇、街道办

6、事处群众工作办对相关问题进行汇总后,提请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政府(行政)集体研究解决。乡、镇、街道办事处确实无法解决的有关事项,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面汇总后,向市委群众工作部汇报。第七条 信息报送制度 乡镇办人大主席(主任)、派驻单位群众工作队队长为各群众工作办、站(队)的信息报送负责人。乡镇办每月必须上报至少二篇信息至市委群众工作部,派驻单位群众工作队每月必须上报至少一篇信息至市委群众工作部。第八条 岗位培训制度 群众工作队要定期组织群众工作队队员进行政治理论及业务培训,要对新任队员进行岗前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第十条 “三包”制度 各工作队要负责组织和落实本单位“单

7、位包村、领导班子成员包组、党员干部包户”的各项职责,单位的每名党员干部至少要重点联系一户特困群众、种养殖专业户或信访维稳重点对象。包组、包户情况要上报乡镇办的群众工作办和市委群众工作部。第十一条 公开承诺制度 结合所驻村、居委会(社区)实际情况,群众工作队要建立完善年度公开承诺制度,各驻点单位党组(委)要结合驻点村、居委会(社区)实际和自身职能,就更好的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等事项作出明确承诺。并上交乡镇办的群众工作办。第十二条 镇村干部全程代理制 群众工作队要积极参与配合乡、村两级干部积极落实镇村干部全程代理制,并对受理办结情况进行登记、追踪和统计。相关数据资料应及时上报。第十三条 民情联系卡制

8、度 各村群众工作站使用的民情联系卡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群众工作办统一印制,各单位落实“三包制度”需要下发的联系卡由各群众工作队分别印制。联系卡应当包含群众工作办(站)联系电话、群众工作队队员联系电话、包组领导联系电话、包户干部联系电话、镇村干部全程代理工作流程等基本事项。工作队应组织各单位包组、包户的党员干部将联系卡发放到户,确保卡片发放全覆盖。第十四条 请假制度 集中工作日群众工作队队员不得随意请假,确因事因病不能进站工作,须于工作日前写出书面报告,由派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乡、镇、街道办事处群众工作办签署意见,报市委群众工作部批准。经批准同意请假的,派出单位选派同职级或

9、以上人员代替,未经批准且未到岗的视为脱岗。如在集中工作日出现电话关机或无人接听等无法明确去向的现象,也视为脱岗。第十五条 廉政制度 工作队员要严格遵守市委明确的“八条禁令”,要据实向驻户交纳伙食费,每人每餐不低于篇二:群众工作室职责制度群众工作室工作职责1.贯彻党的群众工作路线,落实上级群众工作机构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本辖区的群众工作。2.掌握舆情。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思想动态,收集上报社情民意,发现苗头隐患。做好信息收集、办理、反馈,重要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把群众工作室建成群众意见收集室。3.化解矛盾。排查调处社会矛盾,做好思想教育疏导和稳控工作,把矛盾解决在萌芽中,把事态控制在

10、最小范围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办理群众信访事项,维护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规范有序信访。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平安家庭(楼院)建设,把群众工作室建成社会矛盾调处室。4.服务群众。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对群众需求事项提供代理代办、民生救助和法律援助等服务,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把工作室建成便民服务室。5.丰富文化生活。加强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逐渐提高广大群众思想文化素质和科学致富能力,把群众工作室建成群众文化娱乐室。6.夯实基层组织。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创新基层工作方法,提高基层干部素质。抓好党建,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

11、力,把群众工作室建成基层组织培训室。群众工作室主任职责1.负责村群众工作室日常工作。2.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政府关于群众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工作计划,定期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室各岗位工作开展和落实。3.安排分配工作室各岗位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各项登记、统计等日常管理工作。4.细化工作任务,指导监督群众工作室各岗位、网格信息员开展各项工作。5.主持召开群众工作室工作例会,全面掌握辖区工作动态,分析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6.组织落实群众工作室工作制度,带头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考核制度,确保各岗位工作人员在岗在位,按序开展工作。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群众工作室接访制度1

12、.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能当场告知其转送、受理等情况的,应当场告知。2.收到属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在2日内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办理。3.收到信访人的复查、复核请求,应在2日内提出拟办意见,呈报有关领导审批;领导批示后,应在当日转送有关部门办理。4.上级机关或领导交办的事项,有时限要求的,应限期办结;未另行要求的,应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办结。5.规范服务。群众工作室受理的信访事项,严格按照群众工作室工作流程办理,其规程和时限参照信访条例。6.文明服务。接访工作中做到:热心接待,耐心听取,细心记录,诚心服务,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办有回声。举止端庄,用语文明,亮牌办公,坚守岗位。群众反映事项

13、办理制度1.呈批。群众工作站(室)在登记表相应栏目内提出部门意见(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交负责领导批示。一般信访问题由主管领导批示,重大紧急、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信访事项,呈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交办(转送)。根据有关领导的批示和信访问题所涉及的有关责任、性质等方面转交有关责任单位办理,并说明办理时限、办理要求(阅处、调处、领导包案、报结果、复信访人等)等。3.领导包案。对集体性上访、反映问题涉及面广、久拖未决的疑难复杂的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落实包案领导,明确办理期限,原则上在60日内办结。4.催办。对办理单位未能按期予以办理完毕并答复信访人的,要及时进行督查督办,要求办理

14、单位上报延期报告说明逾期办理的原因,延期一般不超过30日。5.上报。办理单位按转办单位的要求或领导的有关批示,按时办结信访案件,并将办理结果向交办的行政机关或有关负责人报告;不能按期办结的应说明情况。6.复查。对信访人提出的符合信访条例规定的复查请求,协调区政府组成复查工作组给予复查,在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如发现办理单位对信访事项的处理有错误的,可直接处理或责成办理单位重新处理。7.结案归档。根据办理单位的报告情况及时办理结案手续,并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将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

15、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根据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接访下访人员:群众工作站(室)负责人和成员。2.接访下访时间:坚持每月2次的“主任接待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每周1次的“社区工作日”、“居民(村民)开放日”制度。群众工作站(室)主要负责人每月接访下访不少于一次,也可根据工作自行安排。3.接访下访对象:来人来访或来信来电的群众,生活困难群众和有邻里纠纷的群众,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当事人及相关群众,中央、省、市交办、上级领导批办、督办的重大社会矛盾当事人,市、区领导信访接待转交的社会矛盾涉及人员,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群体上访涉及人员及挂牌交办、限期解决的重大社会矛盾当事人,各类积案、难缠案、超期不能办结案件当事人等。4.接访下访方式:(1)接访。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告知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及接访时间、地点和形式,使群众既广泛知晓,又有序参与。采取预约接访和随机接访两种方式进行,预约接访时,群众工作站(室)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与来访者预约,准备好来访者相关资料和提出接访建议由领导约访。随机接访时,由领导干部到群众工作站(室)坐班接访。(2)下访。领导干部到所联系的村(居)开展带案下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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