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18-2020年度公务用车定点加油采购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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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政府采购网采购项目编号:5101292017000555招 标 文 件项目名称:大邑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18-2020年度公务用车定点加油采购项目招标编号:DYZCZ1719中国成都大邑大邑县机关事务中心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共同编制二0一七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5第四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46第五章资格性审查50第六章 评标办法53第七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4第一章 投标邀请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公资交易中心”)受大邑县机关事务中心的委托,拟对大邑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18-2020年度公

2、务用车定点加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DYZCZ1719二.招标项目:大邑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18-2020年度公务用车定点加油采购项目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用款计划号:20170439;政府采购品目:车辆加油服务(C050302)。四.招标项目简介: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大邑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18-2020年度公务用车定点加油供应商。在综合评审后,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加油站(包括公司推荐的下属加油站)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10%的比例淘汰综合得分较低的加油站,未淘汰的加油站确定为本次的定点加油供应商

3、。说明:投标人为公司、分公司或社会个体加油站的,其下属有2家及以上加油站的,仅需提供一份投标文件,如其推荐的某家加油站未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但不影响其推荐的其他加油站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由加油站(或加油站所属公司)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加油站(或其所属公司)的公章,由加油站(或其所属公司)的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详细的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见第4章。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一)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分公司或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三) 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

4、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四) 加油站地址位于大邑县行政区域内;(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公告期限:2017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如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于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系统中成功提交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后方可参与投标);2.供应商要参加投标,应首先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http:/ 以公告形式发布,同时在成都市

5、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http:/)发布信息(公告的信息以法定媒体为准)。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代表:大邑县机关事务中心地 址:大邑县桃源大道66号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28-88337516集中采购机构: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 址:大邑县晋原镇桃源大道276号邮 编:611330 联 系 人:米老师联系电话:028-88212148 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大邑县财政局地址:大邑县晋原镇桃源大道66号行政中心8楼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8-88210759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6章)

6、。3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7、,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扣分(实质性要求)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8、2.投标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投标产品中为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生产厂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3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9、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投标人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1.自行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活动,需要进行投标前现场踏勘的投标人,可与采购人联系,由其协调、安排相应活动时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投标人及其代表在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必须由其承担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8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银行转

10、账等除现金形式外的任何形式均可。(一)收款账户户名: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号:投标人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系统(http:/ 九 询问、质疑和投诉)(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2投标有效期开标后12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13供应商询问、质疑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及标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28-

11、88337516地址:大邑县桃源大道66号邮编:6113302.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的询问、质疑由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答复。联系科室:受理组织窗口联系电话:028-88266865地址: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政务中心B区7楼704,邮编:611330(详见招标文件本章九 询问、质疑和投诉)说明:供应商如为邮寄的询问(质疑),应按以上联系方式递交并在邮件封面注明“XX项目询问(质疑)”,收件人不能为项目负责人或个人,否则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视为无效送达14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大邑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8821075

12、9地址:大邑县晋原镇桃源大道66号行政中心8楼邮编:61133015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16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详见本章总则2017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标注详见本章总则2118评标情况公告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19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介绍信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到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领取中标通知书。2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采购人应当自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采购合同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大邑县财政局备案。21进口产品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的投标。招标文件中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允许国产产品参与投标竞争。22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23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条件和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定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二总 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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