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概论与实训教程 教学课件 ppt 作者 王忠元 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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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章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 学习目标 能够说出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概念和内容; 能够分析电子商务涉及的法律问题; 能够根据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提出完善措施; 遵守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 通过电子商务法律案例分析,培养学习者的法律意识,案情分析能力,知法懂法,能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以及网上交易行为。,案例导引 我国电子签名第一案,杨先生在2004年1月结识了女孩韩某。同年8月27日,韩某通过手机短信向杨先生借钱急用,短信的内容是:“我需要5000,刚回北京做了眼睛手术,不能出门,你汇到我卡里”。杨先生于是将5000元钱汇入了韩某的银行卡。一周后,韩某再次向杨先生发短信借钱,杨先生

2、又通过汇款借给韩某6000元。由于双方都是通过短信交流,杨先生两次汇款都没有向韩某索要借据。此后,韩某一直没向杨先生提过借款的事,并且再次向杨先生借钱。杨先生于是产生了警惕,向韩某催要前面的借款,但韩某没有还款的意思。杨先生随即起诉至北京市海淀法院,要求韩某归还所欠11000元钱,同时向银行提交了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二张。而韩某却辨称这是杨先生归还以前欠她的欠款,第一节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概述概述,经济社会的运行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保障。电子商务是对社会经济活动中商务模式的革命,其赖以运行的方式、手段与环境等各个因素在为商界带来新的机会的同时,也对传统的法律法规带来了新的挑战,这必然会导致新的法

3、律法规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产生。,一、电子商务需要新的法规,基于Internet的电子商务形成了有别于传统商业的新环境,通常被称为“虚拟”世界。来自全世界的企业和个人通过网络缔结交易,无需谋面和使用笔墨,瞬间即可以完成寻找交易对象、缔结合同、支付等交易行为。这种交易环境和手段的改变,使得在传统交易方式下形成的规则难以完全适用于新环境下的交易,在这种形势下需要新的法律法规规范电子商务行为,并为之创造适应电子商务运作的法制环境。,二、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概念,通俗地讲,电子商务是以计算机或网络通信技术被广泛采用并应用于商业领域后的结果。这种新型的商业行为在互联网环境下形成的独立的调整对象孕育了新的部门

4、法 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法作为独立的部门法,有其独特的调整对象,即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由于电子商务活动的发展变化异常迅速,而人们对它的认识需要有个过程,并且由于认识的角度不同,电子商务存在广义与狭义之分,所以电子商务法也分为广义的电子商务法和狭义的电子商务法。,二、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概念,(一)广义的电子商务法 广义的电子商务法是与广义的电子商务概念相对应的,指所有调整以数据电信方式进行的商务活动的法律规范。 广义的电子商务法的内容极其丰富,至少可分为调整以电子商务为交易形式和调整以电子信息为交易内容的两大类规范。,二、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概念,(二)狭义的电子商务法 狭义的电子商

5、务法是指调整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从目前国际与国内电子商务及电子商务立法的实践来看,多偏重于从狭义角度理解和使用电子商务法的概念,为此本书也采用狭义电子商务法概念。,二、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概念,(三)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特点 在网络经济环境下,电子商务法是区别于传统交易形式的电子商务所立的法,具有如下特征: (1)技术性 (2)安全性 (3)程序性 (4)开放性 (5)复合性,三、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性质与地位,(一)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性质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调整的对象应当是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而这种关系是在广泛采用新型信息技术并将

6、这些技术应用到商业领域后才形成的特殊的社会关系。电子商务调整的对象是一种私法上的关系,从总体上应属于私法范畴,不过在其规范体系中,也包含一些具有行政管理性质的规范,如认证机构的许可与监护等。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具有公法和私法相结合的性质,它是调和自由和安全两种价值冲突的产物。,三、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性质与地位,(一)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地位 随着电子通讯与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将在商事法领域里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二十一世纪的商法将是一个以电子商务法占主导地位的商法的时代。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将随着电子商务活动的发展,渗透到每一种乃至每一个社会关系中,发挥其不

7、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三、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内容,Internet这一开放性商事交易平台的建立,给商事法律关系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问题,为了合理的解决这些问题而形成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也应有一个完整的体系。这些新的法律法规的内容涉及电子商务活动的各个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电子合同的法律法规 (二)数据电文的法律法规 (三)电子签名的法律法规 (四)电子认证的法律法规 (五)电子支付的法律法规,第二节 电子商务涉及的法律问题,由于电子商务发展及其迅速,有关的法律问题也日益突出。电子商务涉及的法律问题非常多,如电子合同的订立、电子签名和电子认证、电子支付、知识产权问题和安全保密等问题均需法律

8、规范,而且政府管理电子商务的合法手段和方式也是需要解决的问题。,一、电子合同的法律问题,传统的合同形式主要有两种,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以对话的方式达成协议,它一般适用于标的量不大,内容不复杂而能及时清结的合同关系。书面形式则是指当事人采用有形记录的方式,主要是纸面方式来表达协议的内容。在商务活动中当事人多采用书面合同,许多国家的立法还对某些合同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在电子商务环境中,产生了新的合同形式 电子合同。,一、电子合同的法律问题,(一)电子合同的概念 广义的电子合同是经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其他类似手段拟定的约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契约形式,也即我们通常所指的用“数据

9、电文”拟定的合同。根据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1996年12月通过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第2条规定,数据电文是指“经由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存储的信息,这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电报、电传或传真”。狭义的电子合同是指由EDI方式拟定的合同。,一、电子合同的法律问题,(一)电子合同的特点 1邀约、承诺通过互联网进行,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大多是在网络虚拟市场上运作的,相互不见面,其身份依靠密码的辨认或者认证机构的认证。 2合同的内容等信息都是记录在计算机或磁盘这些中介载体中,可以由智能化交易系统,即电子代理人自行流转和存储,其信用必须依靠密码的辨认或认证机构

10、的认证。 3电子合同所依赖的电子数据具有易消失性和易改动性。,一、电子合同的法律问题,4电子商务合同和传统合同在订立、变更、解除方式有很大的不同。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没有严格的形式要求,在电子商务中金额较小、关系简单的交易没有具体的合同形式,表现为直接通过网络订购、付款。 5电子商务合同和传统合同在合同成立的地点上有着明显的不同。电子合同根据不同的情况有着不同的规定,一般做法是以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6电子商务合同和传统合同的生效形式不同。就电子合同而言,表示合同生效的传统签字盖章方式被数字签字,即电子签名所代替。,二、电子签名的法律问

11、题,(一)电子签名的概念 在联合国贸法会电子商务工作组将传统手写签名的功能定义为:(1)识别某人;(2)以签名形式确定签名人与签名行为的人身牵连关系;(3)将签名人与文件内容相联系。但是,在电子环境中,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是没有区别的,两者都不存在于纸上,也不要求手写签名。由于以电子形式拦截和篡改信息极其容易并且无迹可寻,因而欺诈的可能性极为巨大。为解决这些问题,人们开发出一种技术手段,通过这种技术方式,手写签名特征的一些或全部功能在电子环境中都可能被完成,这种技术就是“电子签名”。,二、电子签名的法律问题,(一)电子签名的特点 1确认主体身份 2确认内容的完整和准确性 3收付方验收证件过程是公开

12、的,三、电子认证的法律问题,认证机构提供认证服务的做法是为用户颁发身份证书,用以标识其在网上的身份,运用证书实现签名、加解密功能,使电子合同等数据电文符合诉讼对证据的要求,获得法律的认可。目前世界通用的做法是由在法律上取得合法地位的认证机构(CA)提供这项服务。CA确保所发证书的可靠性并达到法律要求的安全性标准。,三、电子认证的法律问题,(一)电子认证的程序 电子认证的具体操作程序为:发件人在进行电子签名之前,签署者必须将他的公开密钥送到一个经合法注册,具有从事CA认证服务许可证的第三方,即CA认证中心,登记并由该认证中心签发电子认证证书。然后,发件人将电子签名的文件同电子认证证书同时发送给对

13、方。收件方经由电子认证证书佐证及电子签名的验证,即可确信电子签名文件的真实性和可信性。使用者从公开地方取得证明后,只要查验证明书内容确实是由CA机关所发,即可推断证明书内的公开密钥确实为该证明书内相对应的使用者本人所拥有。,三、电子认证的法律问题,(二)电子认证机构 安全认证机构的设置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由国家有关职能部门下属单位直接设立,从事电子认证服务工作;二是由政府相关部门授权,规定严格的审批条件和程序签发认证证书,同时行使监督权,以确保网络交易的安全性。 认证机构(CA)是提供身份验证的第三方机构,由用户信任的、具有权威性质的组织实体担任。认证中心扮演对买卖双方签约、签约过程进行监

14、督管理的角色,买卖双方有义务接受认证中心的监督。在整个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它不仅要对进行网络交易的买卖双方负责,还要对整个电子商务的交易秩序负责。,四、电子支付的法律问题,(一)电子支付的种类 电子商务是一种以互联网为基础,以交易双方为主体,以银行电子支付和结算为手段,以客户数据为依托的全新的商业模式。电子商务过程主要涉及三方面的内容:信息、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资金转账。其中网上支付过程是电子商务的中心环节。所谓网上支付是指完全利用网络来进行支付,它有速度快、交易成本低、周转灵活、节约空间等多种优点。 目前,国际通行的网上支付工具和支付手段主要有银行卡支付、电子支票、电子现金及网上银行等。,四、

15、电子支付的法律问题,(二)有关电子支付的法律问题 电子支付相关的法律问题主要存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支付手段的效力问题,另一个是利用网络从事违法活动的防治与惩治问题。 1电子支付工具的效力问题 2对电子支付违法活动的防治,五、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定义,知识产权是“智力创造的成果:如发明创造、文学艺术作品,以及商业中使用的标记、名称、图像和图案”。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具有专属性、排他性、地域性、时间性等特征。鉴于知识产权针对的是个人,因此知识产权保护也就成为了拥有知识产权的个人的主要关注点。知识产权是现在社会构成的基础。如果没有了知识产权,电影、音乐、软件、出版

16、物、制药和生物产业将会瓦解。知识产权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包括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六、电子商务的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所享有的权做出了规定:(1)人身财产安全的权利;(2)知情权;(3)选择自主权;(4)公平交易权;(5)获得赔偿的权利;(6)退货权。这其中,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退货权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具有更重要的意义。但是和其他国家的立法相比,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明显滞后。,第三节 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我国电子商务立法伴随着电子商务的开展而逐渐推进并完善,往往体现了“地方先行、行业先行”的特点,即立法首先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出现,或者在行业中通过对相对成熟的规则进行总结,最后上升为国家层次的立法。我国在发展电子商务方面,不仅要重视私营、工商部门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应加强政府部门对发展电子商务的宏观规划和指导,并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 (一)合同法 (二)电子签名法 (三)国务院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意见 (四)电子支付指引 (五)网上交易指导 (六)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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