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安全和妇产科输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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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血液安全与输血,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输血科,用血背景,血是一种特殊药品 不同医生用同一个血站的血,疗效不一定相同。正如医院同一个药房供药,院长,科主任、主治医师、住院医生用同一个药房的药给疑难重危患者进行治疗,效果有差距。 因此,我们需要反馈信息,需要患者的身体状态来答复给他的“营养餐”是否合理。,用血背景,临床输血意味着在输血的全过程中实验室检查和临床输血疗效观察同样重要。 从事输血的工作人员往往比较重视实验室检查而忽视临床输血观察。 临床输血诊治规范化 临床输血实践的个体化,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 依法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一 法的定义: 法是指被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

2、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里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目前我国法律的类型及其效力 1、我国输血事业的发展进过漫长的过程,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输血工作在我国开始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同时写法了有关输血管理的法规和规章。到八十年代末,卫生部与国家物价局在1990年4月12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输血工作管理的若干规定等,血液管理法规及其完善 法律体系,2、1997年12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的血液管理工作进入法律管理轨道。随后相配套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文件相继下发,都已逐步完善并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责任,医疗机构的医务

3、人员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的,根据献血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患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依法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临床用血相关法律责任,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献血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根据献血法第二十三调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伐罪的,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河南省实施办法有关情况的说明,3. 医疗机构用血责任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是关系到用血者健康安全的关键,是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的主要渠道。在实施办法中只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医疗机构要牢

4、固树立依法用血观念,严格按照卫生部下发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六条规定,制定了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于1999年1月5日发布 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凡患者血红蛋白低于100g/L和红细胞压积低于30%的属于输血适应症。患者病情需要输血治疗时,经治医师应当根据医院规定履行审报手续,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后报输血科(血库)。 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ml时要履行报批手续,需经输血科(血库)医师会诊,由科室主任签

5、名后报医务处(科)批准(急诊除外)。 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经治医师给患者实行输血前,应当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由医患双方共同签署用血自愿书或输血治疗同意书。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的临床科室应当有专人持配血单(卡)领取临床用血,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中对临床用血管理作出了详细规定。对医生输血申请用血、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输血等都做出了详细的技术规范。大家应严格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本节课根据卫生部下发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针对临床部分的第二章

6、、第三章、第六章、第七章,做为重点介绍内容,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二章 输血申请 第五条 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六条 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八条 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7、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十条 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性输血,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三章 第十二条 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核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第十三条 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四章 第十四条 受血者配血试验的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内的。 第六章 第二十四条 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二十五条 取血与

8、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第二十八条 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七章 第二十九条: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三十条 输血时,有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第三十一条 取回的血液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临用前将血

9、袋内成分轻轻摇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三十二条 输血前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血液时,前一袋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第三十三条 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 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血库)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作好记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三十四条 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性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

10、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好以下核对检查:,临床输血技术规范,1. 核对用血申请、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2. 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 3. 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临床输血技术规范,4. 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

11、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5. 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6. 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7. 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三十五条 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血库)每月统计上报医务处(科)。 第三十六条 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血液成分输注与护理原则,血液成分输注技术 由于血液成分的输注是经过多部门和人员来完成的一项共同的治疗任务,所以必须要慎重,一定要准确

12、无误(包括人事、及时和责任方面)地达到有效地治疗目的。否则就要增加患者的痛苦,甚至危及生命,造成严重的后果。为此、必须按下列程序进行:,血液成分输注与护理原则,(一)患者输血同意书:要求患者在与手术治疗、麻醉同意书相连的输血同意书上签字。意识丧失或未成年患者,则应由其父母、亲属或监护人在同意书上签字。 (二)输血前检查:目的是选择能在受者体内有效存活的血液成分,是输入的血液成分在免疫学方面是“相容的”。 (三)询问患者输血史:对以前输过血液成分的患者,要询问患者输注时及输注后有无反应或其他不适。如有,要告诉医生并通知输血科(血库),血液成分输注与护理原则,(四)输血前患者的观察:为了及时了解患

13、者的输血并发症,输血前应测量患者的生命体征,定时观察,尤其是在输血开始的530min内。 (五)输血和其他药物的联合应用:一般来讲,输血前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或输液管道,防止药物对血液的影响。在输血前几输血过程中不能向血液内加入任何药物,其原因是,,血液成分输注与护理原则,加入药物使血袋开放,增加了血液污染机会。此外,加入药物(如加抗组胺类药或某些抗生素)可能和血液中的某些成分发生反应或浑浊现象或ph改变而变性。影响药物或某些血液治疗效果,甚至给患者带来危害。即使加入的药物不影响输血效果,对患者无不良反应,由于输血速度较慢,加入的药物进入患者体内的速度也很慢,因此不能达到药物的预期效果。,血液

14、成分输注与护理原则,(六)输血速度与加速加压输血:输血速度应根据病情决定,如急性失血性休克患者,输血速度应加快;心脏功能差者,输血速度应较慢。一般来讲,开始输血时速度应较慢,25ml/min。以观察有无输血反应及循环系统耐受情况。1015/min,血液成分输注与护理原则,后,如一切正常,则可适当加快输血速度。1单位血液(200ml)可在3545min内输完。 儿科输血速度:婴儿30ml/h,儿24ml/min 。 有心肺疾病者宜慢。对急症输血或大量输血患者可行加压输血技术,输血时可直接挤压血袋、卷压血袋输血或加压输血器等。,输血基础知识与临床应用,主要培训内容: 与妇产科相关输血知识 输血在妇

15、产科疾病治疗中的重要地位 妇产科工作者补充输血学知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产科出血的输血血管内凝血的输血问题,输血基础知识与临床应用,一. 输血在妇产科疾病治疗中的重要地位: 妇产科学的临床范围包括生理产科和病理产科、妇科、计划生育三大部分。在综合性医院,妇产科总是无例外地属于用血“大户”,因而输血(包括成分输血)在妇产科疾病治疗中的重要地位是不言而喻的。,输血基础知识与临床应用,而且由于妇产科疾病具有生殖系统之外的全身其他系统和重要脏器器质性损害性损害相对较少、较轻等特点,许多妇产科疾病在针对原发治疗抢救的同时,正确、及时采取补充血容量和血液成分的措施后,往往治疗或抢救效果很好,故而输血学在妇产

16、科疾病治疗中的地位极其重要。,输血基础知识与临床应用,二. 妇产科工作者补充输血学知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当今输血学和输血技术飞速发展,而较大多数妇产科工作者对之了解很不够,如果不能相应地提高自己输血学领域的认识水平,则必将出现不能适应输血学发展的局面。 妇科疾病与外科手速、急性输血的输血基本一致。所以,重点给大家介绍产科输血。,输血基础知识与临床应用,三. 产科出血的输血血管内凝血的输血问题 产后出血目前在我国仍然是孕产妇死亡原因的第一位。至于产后出血致孕妇死亡的原因归结起来就是产后出血未得到及时、有效的止血和血容量未及时得到补充这两点。在一些严重的产后出血病例,无论是难以纠正的子宫收缩乏力还是并发DIC,也不管是严重的软产道撕裂还是粘连胎盘或植入性胎盘所致持续性大量出血,如果能做到及时、足量补充血容量,那就为采取各种措施而有效的止血争取到时间,产妇的生命就可到了挽救。,输血基础知识与临床应用,如果因各种原因,出血产妇得不到及时输血,使失血性休克发展到了不可逆转期,则抢救工作就十分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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