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政策解读讲座

上传人:繁星 文档编号:88204773 上传时间:2019-04-20 格式:PPT 页数:34 大小:1.32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2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政策解读讲座_第1页
第1页 / 共34页
2012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政策解读讲座_第2页
第2页 / 共34页
2012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政策解读讲座_第3页
第3页 / 共34页
2012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政策解读讲座_第4页
第4页 / 共34页
2012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政策解读讲座_第5页
第5页 / 共3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12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政策解读讲座》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2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政策解读讲座(3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12年深圳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政策宣讲会,开拓资金政策,商务部和财政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经贸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鼓励扩大外贸出口意见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对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于2010年6月21日,制定了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该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各项活动的政府性基金。 市场开拓资金由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共同管理,委托深圳市对外经济贸易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市场开拓资金承办单位负责具体事务 。,开拓资金使用对象,中小企业 项目组织单位,中小企业应具备

2、的申请条件,1、在深圳市注册, 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 且上年度实际开展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法人,上年度海关统计进出口额在4500万美元以下 ; 2、近三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或无重大违规行为; 3、具有从事开拓国际市场的专业人员,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市场开拓计划; 4、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项目组织单位应具备的申请条件,1、在深圳市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符合经营范围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2、申请境外展览会团体项目的项目组织单位应具有组织全国、行业或地方企业赴境外参加或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资格; 3

3、、申请企业培训项目的项目组织单位须通过管理部门审核,且具有组织中小企业培训资格; 4、申请的团体项目应以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提高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为目的; 5、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已批准支持的团体项目,参加该项目的中小企业不得以企业项目名义重复申请同一项目或内容的市场开拓资金支持。,申报程序,2 资格审核,3 申报项目,4 拨付审核,1 在线注册,2 资格审核,相关链接,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主页http:/专题专栏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点这里,深圳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资质审核,1、在线注册无需提交任何材料。 2、符合资格企业注册后最迟5-7个工作日即可申报 。

4、3、如审核未通过: 检查海关编码填写是否正确; 本企业上年度是否有实际进出口记录; 以上皆不是 深圳海关综合统计处打印上年度进出口记录,本年度申报要求,1、每个中小企业本年度可获得资金支持的额度不超过10万元,每个企业自今年始累计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2、项目组织单位每年申报项目不得超过10个(产品认证项目不得超过4个);只支持在本年度完成,且单个项目支出不低于1万元(以实际发生金额计算)的项目。,本年度申报要求,3、企业须在项目实施完成后一个月内提交书面材料(拨付受理申报开始前已实施完成的项目自拨付受理通知发布之日开始二个月内递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 7月25日前完成的项目9月25日

5、前递交 7月25日后完成的项目完成之日一个月后递交,本年度申报要求,4、以外币为计算单位发生的费用支出,按费用支出凭证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为人民币。 5、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必须直接通过本公司银行账户支付项目费用,凡是现金、个人、关联公司支付的项目费用不予支持。,本年度申报要求,6、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须对申报系统中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企业填报信息错误或无效导致资金无法正常拨付的,市财政委将统一在年终结算时予以核对拨付。 7、市经贸信息委商市财政委将根据本年度资金使用情况,确定和调整下一年度市场开拓资金支持内容、支持比例和支持额度,并予以公布,当年的支持内

6、容以公布的须知为准。 8、项目具体拨付情况受深圳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年度总额控制。视企业申报情况,可根据本年度资金预算按比例进行整体拨付。,项目拨付申请,1、 企业在登陆系统中看到本企业通过资质审核后,在拨付申请时限内在线提交项目拨付申请。 2、企业负责申请开拓资金的专管人员认真阅读,并按其要求准备材料。提交到市民中心东厅8、9号窗口,2012年中小企业开拓资金支持项目,1、境外展览会项目 2、企业管理体系认证项目 3、产品认证项目 4、境外广告和商标注册项目 5、国际市场考察项目 6、境外投(议)标项目 7、企业培训项目 8、境外专利申请项目 9、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项目,支持内容:一、

7、境外展览项目,支持内容为展位费(场地、基本展台、桌椅、照明)。传统市场国别(地区)按照50%给予支持,新兴市场国别(地区)按照70%比例给予支持。每个境外展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为60000元。项目完成时间以护照回国时间为准。,支持内容:一、境外展览项目,团体项目:项目组织单位组团参加境外展览会,参展的企业应全部为在系统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且企业数量应达到10家以上(含10家),同时项目组织单位可代企业申报展位费支持。 支持项目组织单位为突出我市城市形象的整体性进行的公共布展,最高支持金额2000元/个,未达到最高支持金额的按实际发生金额支持。 项目组织单位组织境外展览会可同时申报国际市场考察项目,

8、每个项目最多支持2人费用,支持内容参照国际市场考察项目(申报方式另行通知)。,支持内容:二、管理体系认证项目,支持内容包括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其他企业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费(培训、咨询、年审费等费用不予支持),支持比例50%,最高支持金额为15000元/个。 管理体系认证必须由经我国认监委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注册的分支机构并被授权的代理公司(仅限直接授权)进行;每个企业同一管理体系认证只支持一次。项目完成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支持内容:三、产品认证项目,支持内容为各类产品检验检测费用,其他费用不予支持,支持比例50%,最高支持金额为15000元/个,企业每年申报数量不得超过4个。

9、 产品认证必须由国外认证公司或经我国认监委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注册的分支机构并被授权的代理公司(仅限直接授权)进行。每个企业每种产品在一个国家只支持一次认证。项目完成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支持内容:四、境外广告和商标注册项目,支持内容为在境外发布发行的杂志广告费、报刊费(不含在互联网上所作的广告)。商标注册只对商标注册费用予以支持,不支持咨询服务费、年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支持比例50%,最高支持金额为:广告15000元/个,商标注册15000元/个。广告项目完成时间以杂志出版日期(最后一期)为准;商标注册项目完成时间以商标事务所通知企业领取注册证书时间为准。,支持内容:五、境外市场考察

10、项目,支持内容为境外交通费(国际机票经济舱)和生活补贴(按照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赴新兴市场考察的项目按照70%给予支持,其它国别(地区)的考察项目按照50%给予支持;考察国别(地区)中支持比例既有50%又有70%的项目,统一按50%支持。 赴亚洲国家(地区)的交通费最高支持金额为4000元/人,南美、非洲交通费最高支持金额为8000元/人,其余国家(地区)交通费最高支持金额为6000元/人,一次考察多个国别(地区)的最高支持金额按其中金额最高地区计算。 每个境外市场考察项目,支持国别(地区)不超过3个,每个国别(地区)支持天数不超过6天,两个国家累计支持不超过10天,

11、三个国家累计支持不超过12天,每个项目最多可支持2人费用。项目完成时间以护照回国时间为准。,支持内容:五、境外市场考察项目,注意事项: 1、必须公司帐户付款 2、考察人员必须考察前具有连续本公司六个月(含考察当月)的社保,支持内容:六、境外投(议)标项目,支持内容为标书购置费、项目初步设计费、考察及调研交通费 ,支持比例为70%,其中标书购置费支持限额20000元,项目设计费支持限额20000元。境外投(议)标项目必须是成套设备和大型单机境外投(议)标、对外工程承包投(议)标和参加在国外大宗商品采购投(议)标项目,并在有关国外专业报刊、杂志上发布的公开招标项目。考察及调研交通费,同一项目只支持

12、一次两人境外考察的往返经济舱机票费用。项目完成时间以归国时间为准。,支持内容:七、企业培训项目,支持内容为举办培训产生的场租费用、讲师费用和教材费用,支持比例50%,最高支持金额20000元。申报条件:参加培训(研讨)的应全部为中小企业,且参加企业超过50家,时间一天以上。申报系统要求此项目组织单位应提供参加企业名单,名单中企业应在通过系统注册的企业中选择。项目组织单位在项目实施前须通知承办单位。项目完成时间以培训结束时间为准。,支持内容:八、境外专利申请,支持内容为中小企业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出并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受理局的专利申请期间发生的官方费用和代理费用。申请人获得国家知识产

13、权局专利局发出的PCT国际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取得国际检索报告的当年,可给予10000元支持。资金支持项目完成时间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受理申请通知书或者国际检索通知书的后一个时间为准。,支持内容:九、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支持中小企业以收购企业方式获取境外技术或品牌,按实际到位投资额5%的比例支持,最高支持金额为10万元。项目完成时间以支付时间为准。,注意事项,企业每年最多申请10个项目 拨付申请一定要在在限制日期前,在线提交并到市民中心递交材料完成申报。 所有项目付款方式:从申请公司的公司账户付到对方公司账户 现金支付不予支持 单个项目支出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不予以支持,递交拨付材料时的注意事项,申请单位提交网上数据后将“资金拨付申请表”输出打印加盖公章(一式一份,每一页都须盖公章),会同相关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须验原件,递交复印件一式一份,外文资料的主要内容须翻译成中文,所有复印件每一页都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按顺序整理,递交到市民中心东厅8、9号窗口 。,承办单位联系方式,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路55号经理大厦8层 联系电话: 83988675 83988676 83988677,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