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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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于 2011 年度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并下发了工作方案。为加强对我市法院反规避执行活动的领导,市中院制定了关于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2关于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为有效遏制民事执行中的规避执行行为,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的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进一步推动执行工作健康发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及工作方案,结合我

2、市实际,市中院决定于 2011 年度在全市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 活动目标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要通过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努力实现以下四项目标:(一)有效提升甄别各类规避执行行为的能力,有的放矢地开展反规避执行工作,执行工作外部环境进一步 优化;(二)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意见,建立和完善我省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和财产调查 等反规避执行对策及配套措施;(三)进一步完善被执行人及财产追查机制,在加强与执行联动部门的联网查询和信息共享机制建设上取得重大 进展;(四)加大对拒执罪、妨害公务罪等犯罪活动打击力度,执行抗干扰机制基本形成。 二、活动安排3全市法

3、院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共计安排一年时间,划分为四个阶段。具体部署如下:(一)准备阶段(34 月):市中院下发工作方案,对全市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进行总体部署;各中院 结合本地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全市四月份集中一个月时间,利用互联网、电视、报纸等媒体,通过举办专刊、专栏、专题报 道等形式,进行反规避执行舆论宣传。集中收集被执行人规避 执行和法院反规避执行的典型案例,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系列宣传报 道,凝聚共识,形成声势,为反规避执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自 动履行和协助执行的自觉性。(二)建制阶段(56 月):建立和完善全市反规避执行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市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

4、” 联席会议制度、关于建立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联动威慑机制的若干意 见等文件,修改完善关于在案件执行中委托债权人进 行财产调查的规定(试行)、关于对债务人财产实行审计执行若干 问题的规定、关于在媒体公布不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债务人名单的规定等制度,制定关于在民事执行中反规避执行的 实施细则。各基层法院也要根据本地实际,健全反规避执行的 长效机制。(三)实施阶段(第三季度至第四季度):全市法院针对执行实践中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严重影响执行秩序和效果的情况,深入 调查研究,大胆探索创新,出台相应的反制措施,同 时加大执行力度,集中攻克一批规避执行的“老大难” 案件。 积极配合市中院重点开4展 “

5、两行动一对接”工作,即活动期间全市集中开 展 “限 制 被 执 行人 高 消 费 、限 制 被 执 行 人 出 境 ”专 项 行 动 和 银 行 金 融 债 权 专 项 执 行行 动 ;由 市 中 院 牵 头 ,各 基 层 法 院 配 合 ,加强与公安、银行、国土、房管、工商等部门的协商对接,在执行联动的基础上,加强与财产登记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将有关部门涉及被执行人身份和财产登记的信息网络接入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或设立网上查询快速通道,建设全市法院被执行人身份和财产信息查询系统。同时实现信息共享,多方位对规避执行的债务人形成有效制约,促使其自动履行义务。(四)总结阶段(12 月份):全市法院对反

6、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展示成果,表彰先进,并将制定的反 规避执行对策措施进一步体系化,形成常态化的反规避 执行工作机制。探索从根本上解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问题,积极参与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四、活动要求(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基层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的重大举措,是贯彻省委建设“法治湖南” 的有力抓手,也是进一步巩固全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果,开展“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创 建活 动,每年重点解决一个 “执行 难” 问题的必然要求。各基层法院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活动,提高认识,认真部署,积极参与,确保活动取得成效。5(二)

7、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市中级法院成立由党组成员申志勇任组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欧阳力颇、法警支队支队长陈名富、行装处副处长刘解云、办公室副主任杨红晖为成员的全市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执行局综合办,具体负责专项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指导等工作。各基层法院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保障活动健康有序进行。基层法院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人员名单要报市中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三)完善工作措施。针对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恶意降低履行能力等规避执行情形多元化、深层次化的形 势,各基层法院要努力克服立法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社会信用缺失等困

8、难,充分运用法律规定的各种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 针对新情况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有效破解各种规避执行行为。要主 动向党委政法委和人大汇报专项活动和规避执行重点案件办理情况,争取 领导、监督和支持。要细化工作职责,明确运行程序,完善管理机制,把开展反 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与创建“无执行积案先 进法院 “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三)强化宣传指导。全市法院要会同媒体,加大对反规避执行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一是要充分认识新 闻宣传工作在此次专项活动中的重要性。二是要主动邀请新闻媒体 监督协助,争取舆论支持。三是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 行人,要采取依法公开予以曝光、将不良记录纳入征信系统等强制措施。中院在邵阳中院网6站中设立活动专栏,定期推介经验、通报情况、发布案例,各基层法院至少每月向市中院报送一次相关材料,市中院在采用的同时,择优向省高院有关刊物推荐。(四)落实各项保障。全市法院要加强对执行人员的专业培训,定期召开案件分析评估会议,切实提高执 行人员识破和反制规避执行行为的能力。要以开展专项活动为契机,切 实加强全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配备必要的车辆、警械、通 讯、摄像等设备,对建立被执行人身份和财产信息查询系统要给 予专项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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