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等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上传人:luoxia****01803 文档编号:67274238 上传时间:2019-01-07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等先进个人评选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等先进个人评选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等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等先进个人评选办法(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体育活动”、“文艺活动”、“精神文明建设”、“志愿者服务活动”、“自强不息立志成才”、等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二五年八月十五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一、评选条件(一)科技学术创新活动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文艺活动先进个人应在本学年度获得下列奖项之一并达到相应要求(不限比例):1.个人获得以下奖励之一:(1)在省(市)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以上奖励;(2)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3)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两篇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不含增刊、研究生除外);(4)获得发明创造奖励或专利证书。2.获得以下集体奖励之一的主要人员:(1)在省(

2、市)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2)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3.获得集体奖励的主要人员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省(市)级竞赛(比赛)二等奖、全国三等奖按实际参加人数(下同)的30%确定,省(市)级竞赛(比赛)一等奖按50%确定,省(市)级竞赛(比赛)特等奖、全国二等奖按80%确定,全国一等奖、特等奖、国际获奖按实际人数确定。(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在校园文明建设、班风学风建设、道德诚信建设、助学助残、尊老爱幼等活动中,在预防和抗击疫情、抗洪抢险、地震和其它救援抢险等非常时期,在维护社会秩序、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突出。(每年评选比例为参评学生总数的1%)(

3、三)志愿者服务活动先进个人:在各级部门或学生自发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中,特别是在国际交流、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社区建设、城市环境卫生建设、到贫困地区支教帮扶等方面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志愿者必须经过申请并获得注册(每年评选比例为参评志愿者总数的1%)(四)自强不息立志成才先进个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和遇到重大伤害或困难的学生,顽强拚搏,自强不息,刻苦学习,全面发展,表现突出。(不限比例)二、评选办法1.评选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9月进行。2.评选工作由各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进行,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报校长会议批准。三、奖励办法凡被评为上述校级先进个人的学生,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并发给荣誉证书,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相应的市级先进个人在校级同类先进个人中推荐,经市教委批准后发给奖金100元(市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奖励由校团委按有关办法发给),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工商大学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本办法从2005年9月1日起试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