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票制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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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票制”政策解读,2017年10月,主要内容,“两票制”政策背景 各省市推进情况 我省、我市实施方案核心内容,政策背景,山东:,5月11日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省委书记刘家义重要讲话:改革的重点应当是,由原来的开三四次发票,改为“两票制”,鼓励实行“一票制”,不再层层倒手,流通环节的水分挤掉了,药品价格也就下来了。当然,也要继续加强监管,依法打击非法挂靠、过票洗钱、商业贿赂等行为,进一步净化流通环境。9月18日,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召开新闻通气会,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正式颁布实施。,威海:,9月18日全市卫生与健康推进会议市委副书记霍高原重要讲话:药品是用来治病救

2、人的,决不能成为厂家、中间商和医院的“唐僧肉”。要严格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鼓励实行“一票制”。 10月17日威海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正式发布实施。,各省市推进情况,前期准备工作,一、开展“两票制”专题调研。 二、完善配套措施。取消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变更配送关系的审核。 三、做好政策宣传培训。举办培训班,对“两票制”政策进行解读和研讨。 四、形成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主要内容和特点 基本原则:,总体要求,以在药品购销中推行“两票制”为抓手,不断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依法打击非法挂靠、过票洗钱、

3、商业贿赂等行为,净化流通环境,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维护人民健康权益。,主要内容,全面推行“两票制”,鼓励试点“一票制”,适当允许“第三票”的政策框架。 实现通过推行“两票制”在确保药品保障供应前提下,对省级集中采购实施以来形成的药品供应链进行优化整合,进一步加强监管,净化流通环境的目的。,“两票制” 的界定,“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一票制”是指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结算配送费用,药品生产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视同生产企业:,1、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

4、品的商业公司(在山东省销售的药品,每种仅限1家公司视为生产企业)。 2、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或国内分包装企业(全国仅限1家国内总代理或分包装企业)。 3、受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代为销售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全国仅限1家生产或经营企业)。,特殊情况:,1、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 2、为应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突发事件和病人急(抢)救等特殊情况,紧急采购药品或国家和省医药储备药品,以及国家公布的短缺药品清单内的药品,可特殊处理。 3、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5、中药饮片、疫苗等特殊药品的流通经营,仍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分级推进:,分步实施,1、确定清单。10月31日前,分别确定“一票制”试点医院和试点企业、药品清单,以及“第一票”、“第二票”开票企业清单和允许“第三票”医疗机构清单。 2、试点先行。11月1日起,济南、青岛、东营、潍坊、威海、滨州6个国家联系医改试点城市率先启动实施“两票制”。 3、全面实施。12月31日起,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启动实施“两票制”。,主要特点,动态清单管理 调整优化配送关系 严格执行票据查验管理 诚信单位免检 信息化支撑,动态清单管理:,调整优化配送关系,按省里要求,医疗机构不得指定流通企业,只能在清单内遴选生产

6、企业选定的流通企业建立配送关系。 自2018年起,我市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要根据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公布的企业清单和药品采购使用情况,在实施药品集中配送的基础上,优先选择网络体系全、质量信誉好、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大型配送企业,促进医药流通市场优化整合,保障药品临床供应。 各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充分评估本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保障情况,指导和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调整优化配送渠道。不允许通过行政手段组织遴选流通企业及指定或划分配送区域。,严格执行票据查验管理,医疗机构要建立专项档案,在药品验收入库时,要向配送药品的流通企业索要随货同行单,付款前索要、验证发票(第二票),还应当要求流通企业提供

7、从生产企业获得的、加盖该流通企业印章的进货发票(第一票)复印件(或电子发票,下同),并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票据信息系统查验发票信息。 药品流通企业在开具出货发票时,必须关联本批药品对应的所有进货发票代码和号码,并将出货、进货发票代码和号码录入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票据信息系统备查。,加强违规行为处理,对不按规定执行“两票制”以及违反采购合同或配送协议约定,单方面中止药品供应或配送服务、配送不及时、不到位的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医疗机构可视情节责令整改,直至取消其产品进入医疗机构和配送资格,并逐级上报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列入药品采购不良记录。 将公立医疗机构履行采购、配送合同、按时足额支付货款、执行票

8、据查验等工作作为医疗机构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索验票(证)不严、“两票制”落实不到位、拖欠货款、有令不行的医疗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视情节可以给予约谈、通报、降低考核等级,直到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诚信免检,对本方案实施后一年内,无违反“两票制”规定的行为、严格执行网上药品采购政策、药品按时配送率达到95%以上、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行为的流通企业,以及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的医疗机构,实行“两票制”免检政策。,诚信免检,免检期内,相应的流通企业可免于提供生产企业发票复印件,只须在开具的发票上关联药品生产企业发票代码和号码,并录入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票据信息系统备查即可;相应医疗机构对长期只与

9、清单内的企业按规定程序有固定发票往来的业务,可以免除审核,留存相关票据备查即可。,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支撑作用,开发电子化票据管理系统和“两票制”监管平台,切实减轻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票据审核、管理负担。 逐步推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增值税发票信息系统、药品追溯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平台等与省、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措施及保障:,总结,原则:规范市场、强化监管、分级推进、保障供应 特点:一票优先、清单管理、诚信免检、信息化支撑首先考虑药品供应保障,在省级集中采购实施以来形成的药品供应链基础上,进行优化整合,综合考虑医疗机构、生产、配送企业各方实际情况,稳步推进。同时,进一步加强监管,依法打击非法挂靠、过票洗钱、商业贿赂等行为,净化流通环境,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下一步打算,加强宣传培训 开展政策评估 推进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 加强短缺药品预警 出台配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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