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元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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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学习目标:,1.了解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2.掌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程序;3.掌握合同谈判的依据及技巧;4.熟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5.掌握如何填写合同中的各项条款;6.能够独立签订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7.了解如何避免合同风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5.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简介,昆明某房地产公司新建小区,经招标后选定云南N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该小区的施工单位,并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问题: (1)什么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特征?,5.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简介,5.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简介,5.2 建设工程施工合

2、同的订立,2011年10月底,云南省M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参加了云南省警官学院校本部警苑宾馆装修改造工程的投标活动,投标报价306万元,总工期108天。2011年11月5日,业主向云南省M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并要求M公司签订施工合同。问题: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形式是什么? (2)签订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5.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5.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5.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5.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5.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5.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5.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5.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谈判,针对云南省警官学院校

3、本部警苑宾馆装修改造的施工合同,M公司立刻组建了谈判小组,对相关的资料进行研究,并对工地现场进行了实地考察。发现原计划堆放材料的场地上原有建筑还未拆除(业主答复暂时无法拆除);同时由于该校学生还 在上课期间,所以材料运输、施工时间也受到了限制。 谈判小组成员一致认为:108天的工期无法完成该项目的施工;需在原报价的基础上增加20万元的物流费用及夜班施工费用。经过双方的多轮谈判协商,最终工期确定为158天,合同价格为320万元。问题:(1)合同谈判的依据是什么?(2)合同谈判的技巧有哪些?,5.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谈判,5.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谈判,5.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谈判,5.3 建

4、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谈判,5.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2010年4月15日,M县人民医院与该县建筑公司签订了新建一幢急诊楼和宿舍楼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由建筑公司包工包料。合同订立后,建筑公司将宿舍楼的施工任务包给了B乡工程队,院方施工现场的代表发现后并未加以阻止。工程完工后,院方对急诊楼和宿舍楼进行验收,验收时发现宿舍楼质量低劣,多处墙皮脱落,根本不符合合同约定。院方要求建筑公司返工,并赔偿损失。建筑公司则称该宿舍楼是由B乡工程队施工的,当初转包时院方并未制止,应视为同意,让医院去找工程队。而B乡工程队是几个农民临时拼凑起来的,一无资金,二无技术人员,更没有施工资质证书,也没有承包工程的资格,

5、且已解散。问题:(1)该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是什么?,5.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平等自愿原则、公平原则、等价有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 则和协商一致原则是从 事民事活动、订立合同 的基本原则。,5.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5.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5.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5.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5.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5.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简介,2008年9月,云南某建筑公司获悉广西M电力公司的扩建厂房工程正在公开招标,即与广西M电力公司联系,递交了资格预审文件。经广西M电力公

6、司审核,认为云南某建筑公司具备参与厂房扩建项目的投标资格,便于2008年11月向云南某建筑公司发出投标邀请书。云南某建筑公司受邀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文件。投标总报价为1 640万元,其中五栋厂房钢结构部分报价为1 335万元(每栋267万元),五栋厂房土建部分报价为305万元(每栋61万元),工期90天。经评审,云南某建筑公司中得此标。拿到中标通知书后,云南某建筑公司与广西M电力公司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问题:(1)该合同签订的双方主体分别是哪家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条件是什么?中标单位就可以签订施工合同吗?(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哪些文件组成?,5.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

7、范文本)的简介,5.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简介,5.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简介,与1999年示范文本相比,2013年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具有以下一些特点和新义。(1)重视示范文本的指引和指导作用,并在合同条款设置上充分尊重发承包双方的意思。(2)合同结构体系更为完备,权利义务分配具体明确,有利于引导建设工程市场科学有序发展。(3)增加了防范阴阳合同、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的内容, 促进建设工程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5.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简介,(4)建立了以监理人为施工管理和文件传递核心的合同体系,提高施工管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5)增加了暂估价的规定,并且

8、规定了暂估价项目的操作程序。(6)细化了暂停施工条款, 有利于避免因工程暂停导致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权益受损。(7)增加了发包人付款能力证明条款、支付担保条款和两倍逾期付款违约金条款, 促进工程款拖欠问题的解决。(8)引入了缺陷责任期的规定,与保修期相衔接,便于解决工程质量保证金久拖不退和工程质量保修问题。,5.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简介,(9)完善合同价格类型, 适应工程计价模式发展和工程管理实践需要 。(10)在“不可抗力”之外另行增加了“不利物质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平衡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11)在争议解决方式上,2013版引入了和解、调解、争议评审(DAB)

9、、诉讼等多种争议解决机制, 提高争议解决的效率和专业性。(12)保证2013版合同适应国内建筑市场实际需求并兼顾国际通行做法, 保持适度的前瞻性,力求文本表述简练、 通俗易懂、全面系统、有机统一。(13)2013版合同较好地考虑了与现行法律和其他文本的衔接问题。,5.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简介,2013版合同借鉴和吸收菲迪克合同中的相关制度和条款,可以推动我国建设项目管理模式的变革、发展与完善,有效应对和解决1999版合同文本所存在的上述问题。 这些新的合同制度主要是:双方互为担保制度;情势变更调价制度;质量缺陷责任制度;工程系列保险制度;索赔过期作废制度;争议评审解决制度。,5.

10、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简介,1)双方互为担保制度 1999版合同示范文本中,虽然规定了发承包双方的履约担保,但实践中基本上均是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发包人基本上不会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5.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简介,在2013合同示范文本2.6款中规定了发包人的“付款能力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安排计划及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支付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安排计划及证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

11、司担保及经承包人同意的其他形式。”,5.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简介,5.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简介,2)情势变更调价制度1999版合同示范文本中对变更调价的规定比较简单。菲迪克合同规定在12.3款估价和第13条变更和调整有一些规定,2013版合同示范文本特别关注以下两个方面的规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应计入最近一期的进度款中支付并按照本款约定处理:,5.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简介,5.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简介,(2)菲迪克合同13.8款费用变化引起的调整中规定了合同价款因劳务、货物以及其他投入工程的费用的涨落而调整

12、及具体调整方式,2013版合同示范文本则在11.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中规定了因人工、材料、设备和机械台班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调整合同价格及具体调整方式(采用价格指数、造价信息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调整价格差额),并明确规定因承包人/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期间市场价格上涨或下跌时合同价格的调整方式。,5.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简介,5.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简介,3)质量缺陷责任制度1999版合同示范文本中只有质量保修的规定,而并无质量缺陷责任的规定。菲迪克合同中关于“缺陷责任”的规定在第11条;2013版合同示范文本在14.1款规定了“缺陷责任期”。

13、,5.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简介,2013版合同示范文本其中14.1款为“缺陷责任”,14.2款为“保修”,在2013版合同示范文本引入“缺陷责任期”之后,关于工程竣工后质量缺陷或质量问题的修复,就同时存在着“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两者之间显然存在重合和冲突之处。为解决该问题,2013版合同中明确界定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补义务,且发包人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即2013版合同示范文本中引入“缺陷责任期”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的问题。所以2013版合同示范文本中所使用的“缺陷责任”、“缺陷责任期”与菲迪克合同中

14、所使用的“缺陷责任”、“缺陷通知期”存在区别的。,5.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简介,4)工程系列保险制度1999版合同示范文本第40条中规定了工程保险,但其内容非常简单。菲迪克合同第18条保险中则非常详细地规定了工程保险:“有关保险的总体要求”(18.1款);“工程和承包商的设备的保险”(18.2款);“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害的保险”(18.3款);“承包商的人员的保险”(18.4款)。除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外,相关保险均由承包商作为保险方办理并使之保持有效。,5.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简介,5.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简介,与1999版合同示范文本相比,2013版合

15、同示范文本在17.2款中明确规定了“工伤保险”,并借鉴和吸收菲迪克合同18.1款中的有关内容,在17.5款“未按约定投保的补缴”中规定:“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则承包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某项保险,导致未能得到足额赔偿的,由发包人负责补足。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则发包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某项保险,导致未能得到足额赔偿的,由承包人负责补足。”2013合同示范文本增加该款规定可以有效促使发承包双方自觉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相关保险,强化发承包双方通过工程保险来防范和化解工

16、程风险的意识。,5.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简介,5.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简介,2013版合同示范文本18.1款“发包人的索赔”第(1)项中规定:“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18.3款“发包人的索赔”中规定:“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项后28天内通过监理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包人未在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赔付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权利。”,5.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简介,2013版合同示范文本不仅明确规定了承包人过期索赔作废的后果,还明确规定了发包人过期索赔作废的后果,与菲迪克合同相比,更加对等和合理,可以更好地平衡发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5.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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