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当前银行承兑汇票与贴现的风险以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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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当前银行承兑汇票与贴现的风险以及对策杨子仪 郭文卓当前由于票据业务交易量逐年增大,票据业务可以促进资产负债业务的扩大, 还可以为银行带来稳定的收入,逐渐成为信用社及商业银行融通资金、 增加收益、改善资产结构、 调整信贷规模的有效工具,并成为银行资产业务的主要组成部分,但是随着票据业务的发展, 相应的在较好的收益中, 银行在票据业务风险防范方面的压力也日趋增大。一、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与贴现业务的风险与形成原因。在正常的银行承兑汇票流转中,承兑银行居于承兑申请人的资信情况进行承兑, 它的主要风险集中在承兑申请人身上,签发就意味着到期时银行要承诺付款, 也就是替企业垫款支付, 签发承兑汇票金额巨

2、大,最大风险就是判断企业有误,资金承兑后不能收回,造成银行头寸无法收回 。贴现定义指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票据行为,是银行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贴现银行居于承兑银行的付款承诺办理贴现,它的风险集中在承兑银行身上。由于银行同业的良好信用,贴现银行均把贴现业务作为低风险业务管理。但由于银行承兑汇票作为支付工具势必进行多手流转,同时利用它可以实现短期融资目的,因此承兑银行与贴现银行均要在办理相关业务中将承担对应风险。(一)承兑业务中的风险1、汇票承兑申请人的信用风险承兑业务中,在银行对贸易的买方(承兑申请人)进行承兑并交付银行承兑汇票

3、后, 承兑银行就对该汇票的持票人承担了见票或到期付款的责任。 居于承兑银行强大银行信用的存在,持票人此时只会向承兑银行发出提示付款要求,承兑银行承担了付款的第一责任。此时贸易交易中的商业信用完全被银行信用覆盖,而承兑申请人的信用风险全部交由承兑银行承担。 一旦承兑申请人出现信用风险无法按时付款,承兑银行必须先行垫付资金, 承兑银行不但此时的风险与未能按时回收贷款资金的风险完全相同,而且带来负面影响很大。2、资金循环占用的风险资金循环占用的风险是指承兑申请人(买方)利用汇票付款期限与实际贸易资金周转期限的差距,在利用汇票购入货物进行转手贸易或加工出售并回笼资金后,继续占用该资金进行其它交易;甚至

4、有些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当日或近几日关联企业作为持票人向银行申请承兑汇票贴现后将资金转回出票人,利用回笼的资金再次申请办理新的承兑业务, 从而长期占用银行资金, 达到以更低承兑费用实现短期融资的目的。 为达到资金循环占用的目的,承兑申请人往往将汇票付款期限约定为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六个月,而基础交易的实际货物资金周转时间往往只需一二个月。3、保证金质押失效的风险居于承兑银行在承兑业务中的风险,银行在办理承兑业务中均将承兑业务纳入客户贷款额度统一管理,并要求承兑申请人提供各类银行认可的担保措施。由于保证金质押担保的效力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认可, 因此银行业在具体办理承兑业务时,往往要求承兑申请人

5、提供保证金质押。在实际业务办理中, 由于承兑申请人频繁地申请承兑, 因此频繁地交存和支取保证金,承兑申请人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处于自由存取状态。但保证金质押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要求对交存的保证金进行特定化, 而自由存取状态的保证金与普遍存款账户并无区别, 因此其质押效力无法得到外部法院的认可,质权人承兑银行本应享有的质押优先受偿权可能也相应落空。(二)贴现业务中的风险1、票据真实性的风险银行在票据贴现业务中实际充当了票据流转中的被背书人的角色, 因此其最大的安全保证在于买入的票据应确实经过承兑银行的承兑,而其最大的风险在于买入了假冒、仿造或变造的票据。一旦银行对虚假的票据进行贴现,其唯一的追索对象只

6、有贴现申请人,由于部分信用社通过中介包装户进行贴现,而此时贴现申请人可能已销声匿迹或就无偿还能力皮包公司,所有损失只能由贴现银行自行承担。2、前手票据纠纷的风险前手票据纠纷是指票据在向银行申请贴现后,票据流转中的两个当事人发生票据或基础交易争议,居于债权保全需要, 纠纷当事人在争议处理的同时启动公示催告程序或保全措施对该票据进行止付。此时贴现银行的风险具体有两类:一是争议的发生是由于前手基础交易未完全履行而引发, 交易双方未对票据的流转发生争议。此时贴现银行的票据权利不受影响, 但其清偿期限将受到前手诉讼保全措施时限的影响。 二是争议的发生是由于前手票据流转程序而引发,即持票人非因交易关系自愿

7、将票据进行背书转让,而是因为遗失或被诈骗或有意导致票据被第三人获取, 第三人冒用遗失人或被诈骗人签章将票据再次进行背书流转最后申请贴现。遗失人有权通过诉讼程序请求法院确认自身持票人身份并享有票据权利,此项诉讼将与实际持票人贴现银行发生直接利益冲突。(三)贴现业务与转贴现业务的风险作为直贴行为最大化盈利,资金利用率就必须提高, 这样就产生当天承兑、当天贴现, 所做的贴现资料为虚构,同样贴现背景合同也是虚假的。 而转贴行要求直贴行为保证本行转入票据的真实性,防止假票风险和违规风险, 凡申请向本行办理转贴现的金融机构,必须在与转贴行签订的承兑汇票转贴现协议书的条款中,明确对票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8、 并承诺对票据不真实和违规而引起的任何纠纷承担全部责任。 而且为防范票据因要素不全而遭受拒付的风险,在商业汇票转贴现协议书中, 应列明转贴现申请行对票据的合规性和要素的完整性负责,如票据遭到拒付,转贴现申请行应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汇票金额赎回票据。该项由票据初审岗在签订协议时严格审查。在签订的转贴现协议中第六条中违约责任,第七条追索, 均能看出作为直贴行把所有的贴现存在的风险全部承担,所获得少量的贴现利息利差与其承担风险有很大差距。二、银行承兑票据业务相关风险的相关对策(一)严格控制承兑申请人与承兑银行的信用额度银行承兑汇票在一定条件下具备了短期占用资金的融资功能,部分情况下经过循环承兑与

9、循环贴现具备急剧放大信用的功能,从而给承兑银行与贴现银行带来巨大风险隐患。从其危害性而言, 汇票资金占用的风险基本与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相同,即在银行将资金交付对方时已承担了形成或有损失的风险。无论银行的交易对方采用贷款融资或汇票承兑等方式变相融资时,最有效的方法将是对该客户进行充分、 深入的贷前调查,结合该客户的经营需要与到期偿债能力核定科学、配套的信用额度; 另一方面应对承兑银行的承兑额度进行严格管理;其次要落实各项内控制度严格执行。(二)依法办理保证金质押手续在汇票承兑业务中,承兑申请人将保证金存入在承兑银行开立的保证金账户中,承兑银行通过承兑协议约定可以对该账户进行控制,达到了最高法院“

10、移交占有”的标准。在特定化标准方面,部分银行规定应根据每张汇票号码与金额开立一个独立账户,该独立账户可以在同一账户内通过具体笔号与册号进行区别。但在实际业务办理中,由于同一客户频繁地交存保证金而且开立新账户需要相对繁琐的手续,部分承兑机构便将保证金存放在同一账户内却未区分注明独立的笔号与册号。此时该保证金账户无法向外部机关证明其特定化特征,因为该账户的资金始终处于多笔混同且频繁存入与解付状态。这样办理的保证金质押并不具备质押效力,承兑银行对该保证金也不享有优先受偿权。因此各承兑银行在办理保证金质押时应在承兑汇票协议书对保证金质押进行明确约定, 并注明每张汇票交存保证金存款具体的笔号和册号,该笔

11、号与册号应与该账户打印出的交易流水体现的笔号和册号相同。(三)有效查核票据真实性贴现业务之所以被纳入低风险业务管理是由于有承兑银行的到期(见票)付款承诺,但贴现银行如果对假冒、伪造或变造的票据进行贴现,则贴现银行将无法向“承兑银行”要求付款,它只能找前手(贴现申请人)进行追索,并承担无法追索部分的损失。为此,贴现银行在办理贴现前通过双人实地查询或CMT302 报文进行汇票真实性查询,现场查看过 CMT302 报文查复单,目前银行同业的CMT302 查询回复单未能起到辨别票据真伪的作用,绝大多数的回复只是说明承兑行曾经开过与查询单注明日期、 金额、 收款人相同的银行承兑汇票,是否有他行查询过以及

12、真伪自辨等信息如果犯罪分子掌握了承兑行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金额、汇票编号、出票日期等数据,就能复制出让 CMT302 报文查询查复系统失效的票据。为此,建议可以对本系统内 CMT302 报文查询查复进行更详细规范, 尤其要明确查复行应对此前的查询行为、查询行进行反馈, 防止一票多贴风险的发生。在查询中还应填写: “我行已贴现,持票到期(转贴现某银行),查询日之后如有挂失支付他查,请与我行及时联系”。防范查询日之后票据其他因素带来的风险。(四)避免贴现业务卷入票据纠纷在承兑业务中,承兑银行的付款承诺是针对所有持票人,承兑汇票在外部流转引发的争议并不增加承兑银行的责任。但在贴现业务中,一旦

13、贴现银行的前手发生纠纷即有可能对票据申请诉讼保全措施,贴现银行的票据权利也将受到严重影响。依据票据无因性的基本属性,一旦贴现申请人是依法善意取得票据的,则其票据权利将不受前手瑕疵持有票据的影响。因此认为采用以下方以有效降低贴现银行卷入前手票据纠纷引发的风险:(1)综合客户既往资信情况办理贴现业务,服盲目信赖贴现业务低风险心理误区,从严审核新客户或外部关系人临时介绍引荐的贴现业务。(2)严格依法审核贴现申请人与前手的交易合同及合同履行证明材料,确实排除贴现申请人非法取得票据的任何可能性。(3)少办理或不办理经过多手交易流转的汇票贴现业务,因为繁多的流转当事人相应加大了该票据因基础交易或票据转让而引发争议或诉讼的可能性,最终影响贴现银行按时实现票据权利。(五)其他方面针对贴现利率收益在实际操作中是否符合市场贴现价格,建议建立贴现利率公议制度,即3-5人小组在每天市场贴现利率公布,做出本行今日贴现利率价格(浮动上限和下限),最终在本行贴现利率单签名,这样可以有效防止人为或被动的贴现利率变化过大情况。由于近段我省停止办贴现、转贴现业务,部分行对其原有的客户还需要继续支持,同时闲臵资金也需要最大化利用,建议开展票据质押业务,在可控范围之内, 短则可以本月内到期 (不占本月贷款规模),长则可以年底之前到期(不占年底贷款规模),收益超出贴现利率收益,票据质押贷款风险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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