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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之广蓄现象,1993年8月,为大亚湾核电站配套的国家重点工程广州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第一期工程建成发电。承担广蓄工程主体施工任务的是全国建筑业改革的排头兵,创“鲁布革经验”的水电十四局。广蓄工程的业主单位“广蓄”电站联营公司在该工程中全面推行项目业主负责制,成为我国工程建设投资体制改革的典范。然而,这样的工程,这样的甲乙方,却存在着一亿元工程款纠纷!根据原能源部、水利部关于水利水电工程单价的971号文件精神测算,从1988年6月工程开工到1991年底,水电十四局在“广蓄”实际亏损9248万元,预计后期还将亏损2020万元。,水电十四局认为,“广蓄”一期工程的几个主要合同,自1988年签订以来,由于物价飞速上涨,工程异常艰巨,加上国有大型企业包袱沉重等一系列原因,给施工企业造成了巨额亏损。“广蓄”联营公司认为,当前施工企业的困境是旧体制遗留下来的问题,应该由国家去解决。在目前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就应当按照投标合同办事。他们的态度十分坚决:坚持合同管理,不作概算修正。,名词解释,简要分析,水电十四局有权要求索赔 他的申诉合理,胜诉也是必然的。,我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