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012.人 事 人 才!"#$%& !’()*&一 、 目 前 考 生 作 弊 的 主 要 形 式和 手 段( 一 ) 常 规 的 作 弊 方 法+,夹 带 抄 袭 这 是 最 常 见 的 作 弊 形 式 一是 将 考 试 指 定 用 书 、 复 习 资 料 直 接 带 入 考 场 ,伺 机 翻 书 抄 袭 ; 二 是 将 考 试 的 重 点 内 容 微 缩整 理 成 小 卡 片 、 折 叠 链 ( 戏 称 “ 手 风 琴 ” ) 藏 匿带 入 考 场 , 以 便 抄 袭 时 目 标 更 小 , 动 作 更 隐蔽 , 使 监 考 人 员 难 以 发 现 、 收 缴 ; 三 是 一 些 考生 直 接 把 涉 及 考 试 的 资 料 抄 写 在 身 体 某 个 部位 , 个 别 考 生 甚 至 抄 写 在 监 、 巡 考 人 员 不 易 或不 宜 检 查 的 部 位 , 以 达 到 抄 袭 的 目 的 左 顾 右 盼 , 抄 袭 别 人 答 案 采 用 这 种 作弊 形 式 的 考 生 一 般 有 二 种 情 况 : 一 是 不 认 识周 围 的 考 生 , 趁 其 他 考 生 和 监 考 人 员 不 注 意 ,偷 抄 他 人 答 案 ; 二 是 原 本 相 邻 几 个 考 生 就 是熟 人 , 互 相 抄 袭 答 案 。
传 递 纸 条 , 交 流 答 案 相 互 认 识 的 考 生在 同 一 考 场 , 但 又 不 便 直 接 交 流 答 案 , 利 用 传递 纸 条 的 方 法 传 送 答 案 , 以 达 到 作 弊 的 目 的 /,“ 二 保 一 ” 作 弊 一 些 考 生 为 达 到 作 弊目 的 , 不 惜 采 用 “ 二 保 一 ” 甚 至 “ 三 保 一 ” 的 方法 如 果 替 考 人 和 被 替 考 人 能 分 在 一 个 考 场 ,要 么 是 两 人 都 去 考 试 , 然 后 互 填 对 方 姓 名 和准 考 证 号 , 达 到 替 考 的 目 的 ; 要 么 是 被 替 考 人不 参 加 考 试 , 替 考 人 参 加 考 试 , 试 卷 上 填 写 被替 考 人 考 号 、 姓 名 如 果 替 考 人 和 被 替 考 人不 能 分 到 一 个 考 场 , 而 只 在 一 个 考 点 一 种 方法 是 : 两 人 都 参 加 考 试 , 故 意 坐 错 考 场 另 一种 方 法 是 : 两 人 在 同 一 考 点 不 同 考 场 互 填 对方 的 姓 名 和 考 号 ; 或 者 事 前 做 好 监 考 人 员 工作 , 两 人 互 填 对 方 姓 名 和 考 号 , 并 在 封 装 试 卷时 各 就 各 位 , 你 在 没 有 接 到 举 报 的 情 况 下 , 很难 发 现 和 查 处 。
极 个 别 时 候 还 有 “ 三 保 一 ” 的情 况 0,偷 走 试 卷 , 坑 害 他 人 或 诬 陷 监 考 人 员 有 的 考 生 明 知 考 不 好 , 破 罐 子 破 摔 , 在 考 试 快结 束 时 , 趁 监 考 人 员 不 注 意 , 偷 走 他 人 或 自 己的 试 卷 这 类 作 弊 手 段 比 较 恶 劣 , 偷 走 他 人 试卷 , 想 让 竞 争 对 手 没 成 绩 , 坑 害 他 人 ; 偷 走 自己 试 卷 , 诬 陷 监 考 人 员 , 寄 希 望 通 过 不 正 当 手段 要 成 绩 二 ) 弄 虚 作 假 的 作 弊 方 法+,挖 空 心 思 的 替 考 方 法( 2) 持 假 身 份 证 、 准 考 证 替 考 这 些 作 弊考 生 从 报 名 开 始 , 就 用 替 考 人 的 照 片 办 理 报名 手 续 , 同 时 在 社 会 上 为 替 考 人 制 作 假 身 份证 , 由 替 考 人 持 贴 着 替 考 人 照 片 的 准 考 证 和假 身 份 证 参 考 .) 胆 大 妄 为 之 替 考 这 种 作 弊 的 行 为是 目 前 人 事 考 试 中 较 常 见 形 式 , 通 常 是 考 生请 与 自 己 容 貌 相 近 的 人 持 其 身 份 证 、 准 考 证直 接 冒 名 顶 替 参 加 考 试 , 或 是 买 通 监 考 人 员找 人 替 考-,伪 造 身 份 证 和 年 龄 参 加 考 试一 些 考 生 因 为 年 龄 小 , 工 作 年 限 不 够 报考 资 格 , 为 了 参 加 考 试 , 报 考 时 提 供 假 年 龄 、假 工 龄 , 考 试 时 持 假 身 份 证 参 加 考 试 。
三 ) 内 外 串 通 的 集 体 作 弊考 生 与 考 试 工 作 人 员 串 通 , 考 试 过 程 中 ,将 试 题 传 出 考 场 以 外 , 由 场 外 的 “ 枪 手 ” 解 题 ,试 题 做 完 后 将 考 试 答 案 再 传 至 考 场 内 四 ) 利 用 先 进 的 通 讯 工 具 作 弊随 着 科 学 技 术 的 进 步 、 电 脑 普 及 应 用 和网 络 技 术 迅 猛 发 展 , 许 多 考 试 都 以 客 观 题 为主 、 以 涂 卡 方 式 答 题 , 这 在 客 观 上 为 部 分 考 生利 用 先 进 的 通 讯 工 具 舞 弊 提 供 了 可 能 考 试中 , 由 提 前 退 场 的 考 生 或 “ 枪 手 ” 出 场 后 在 场外 利 用 手 机 、 呼 机 、 无 线 耳 机 等 通 讯 工 具 的 信息 传 送 功 能 , 直 接 将 答 案 传 送 给 考 场 内 的 考生 , 从 而 使 考 生 轻 而 易 举 地 达 到 作 弊 的 目 的 有 的 考 生 作 弊 用 的 最 先 进 通 讯 器 材 , 包 括 隐藏 式 耳 机 、 超 小 型 麦 克 风 、 接 收 及 发 射 器 、 微型 手 机 等 。
五 ) 办 理 证 书 时 偷 梁 换 柱 作 弊+,办 证 时 , 不 提 供 准 考 证 这 部 分 考 生 准考 证 上 贴 的 是 替 考 人 的 照 片 , 办 理 证 书 时 要当 前 人 事 考 试 中 考 生 的!林 永 谊 唐 永 生主 要 作 弊 手 段 与 防 范 措 施1234&!!"#$%& ’&()%* +%,-%.//012.人 事 人 才!"#$%& !’()*&换 成 本 人 的 照 片 , 拿 出 原 准 考 证 很 容 易 露 馅 ,大 都 托 词 准 考 证 被 偷 了 或 找 不 到 了 等 如 果撒 谎 达 不 到 目 的 , 就 四 处 托 熟 人 , 陈 述 各 种 理由 蒙 蔽 他 人 为 作 弊 者 说 情 要 求 更 改 身 份 证 号 码 这 部 分 考 生 在报 考 时 , 身 份 证 号 码 填 的 是 替 考 人 的 , 姓 名 是自 己 的 考 试 通 过 后 , 考 生 提 出 报 考 时 填 错 信息 , 拿 着 自 己 的 真 实 身 份 证 要 求 更 改 出 生 年月 和 身 份 证 号 码 二 、 防 范 考 生 作 弊 的 措 施 和 对策( 一 ) 加 强 诚 信 教 育 , 建 立 考 生 诚 信 档 案对 待 作 弊 , 最 根 本 的 方 法 在 于 对 心 灵 的教 化 , 为 人 师 者 、 为 人 父 母 者 以 及 全 社 会 都 来倡 导 诚 信 , 让 考 生 都 能 认 识 到 作 弊 是 不 道 德的 、 是 可 耻 的 ; 让 官 员 们 感 到 以 权 力 庇 护 作 弊是 可 耻 的 ; 让 老 师 们 感 到 纵 容 作 弊 是 可 耻 的 。
在 美 国 的 教 育 制 度 中 , 大 学 新 生 入 学 要 先 学诚 信 条 例 , 诚 信 教 育 被 放 在 十 分 重 要 的 位 置 我 省 濮 阳 市 在 人 事 考 试 中 , 推 行 诚 信 教 育 和考 前 填 写 《 诚 信 承 诺 书 》 的 办 法 , 连 续 实 施 几年 , 收 到 一 定 效 果 尽 快 探 索 和 建 立 全 国 统 一 的 考 生 诚 信 档案 , 以 记 录 个 人 考 试 履 历 的 办 法 , 警 示 考 生 严格 自 律 应 尽 快 研 究 开 发 全 国 性 的 人 事 考 试违 纪 违 规 人 员 信 息 系 统 , 真 正 把 人 事 部 下 发的 《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违 纪 违 规 行 为 处理 规 定 》 落 到 实 处 把 记 录 考 生 作 弊 情 况 的 诚信 档 案 系 统 用 于 各 类 人 事 考 试 管 理 过 程 中 ,便 于 考 试 管 理 部 门 对 违 纪 违 规 人 员 的 查 询 和识 别 , 必 要 时 对 社 会 开 放 , 接 受 社 会 的 查 询 ,以 便 更 好 地 让 社 会 各 界 对 人 事 考 试 违 纪 违 规行 为 实 施 监 督 。
二 ) 加 强 考 场 管 理 , 防 范 考 生 作 弊-,加 大 科 技 创 新 投 入 , 提 高 反 作 弊 技 术水 平作 弊 与 反 作 弊 的 较 量 , 往 往 体 现 在 科 技手 段 的 更 新 换 代 上 , 谁 掌 握 和 运 用 新 技 术 新产 品 , 谁 在 新 一 轮 斗 争 中 就 会 占 据 主 动 地 位 从 某 种 程 度 上 讲 , 防 范 作 弊 就 要 舍 得 投 资 , 率先 运 用 新 技 术 新 产 品 , 以 技 术 上 的 绝 对 优 势 ,压 制 作 弊 工 具 发 挥 作 用 目 前 , 能 够 直 接 购 买使 用 的 电 子 设 备 有 : 手 机 探 测 器 、 信 号 阻 断器 、 指 纹 识 别 器 、 数 码 照 相 机 、 电 视 监 控 设 备等 ; 亟 待 研 究 和 开 发 的 技 术 有 : 人 物 容 貌 生 物识 别 , 假 身 份 证 、 准 考 证 识 别 的 仪 器 另 外 , 推广 无 纸 化 考 试 , 提 高 考 场 监 控 措 施 等 都 需 要大 量 的 资 金 投 入 2) 利 用 先 进 仪 器 规 范 考 场 管 理对 常 见 的 作 弊 现 象 , 我 们 在 总 结 经 验 的基 础 上 , 严 格 要 求 把 好 三 关 , 即 把 好 报 名 审 查关 , 堵 住 替 考 源 头 ; 把 好 考 场 检 查 关 , 及 时 清除 替 考 者 ; 把 好 发 证 核 查 关 , 严 肃 处 理 替 考 行为 。
对 考 场 传 抄 作 弊 , 主 要 是 加 强 监 考 力 量 ,规 定 每 考 场 的 监 考 一 前 一 后 , 不 得 离 场 , 另 外每 层 楼 再 加 派 一 名 监 督 人 员 遇 到 大 的 考 试 ,都 要 选 派 机 关 的 处 级 干 部 到 各 市 去 巡 考 ; 省直 考 区 , 每 一 考 点 都 有 一 名 厅 级 领 导 作 为 责任 人 , 带 领 一 班 人 包 干 到 人 巡 视 , 谁 出 问 题 谁负 责 为 限 制 同 事 、 熟 人 同 在 一 个 考 场 , 在 编排 考 生 考 号 时 , 采 用 计 算 机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随机 生 成 , 以 制 约 考 场 内 互 相 传 抄 作 弊 为 防范 “ 偷 梁 换 柱 ” 作 弊 , 开 发 了 数 码 影 像 采 集 系统 管 理 软 件 , 把 参 加 考 试 的 考 生 的 影 像 直 接印 在 准 考 证 上 , 考 试 通 过 后 , 所 发 的 合 格 证 上也 印 上 同 一 影 像 , 如 果 是 “ 枪 手 ” 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