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基础知识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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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5-14刘开林专利基础知识内容提要一、专利与专利权二、专利保护的主体三、专利保护的客体四、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五、专利申请六、专利文献检索一、专利与专利权1、专利的基本概念2、专利权的特点3、专利的种类一、专利与专利权1、专利的基本概念v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由国家授予专利申 请人的在规定时间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 专有权 v是一种财产权 v专利的两重含义 受法律保护的技术方案或设计方案 记载发明创造内容的专利文献2、专利权的特点 v专有性(独占性) 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 实施其专利。(A11)实施: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 v地域性 在哪个国家或地区获得专利,就在

2、哪个国家 或地区受到法律保护。 v时间性 在专利保护期限内受到法律的保护。(A42 )一、专利与专利权一、专利与专利权3、专利的种类(A2)v发明v实用新型v外观设计1、发明人、设计人2、申请人、专利权人二、专利保护的主体1、发明人、设计人v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 的人。(R13)v发明、实用新型 发明人 v外观设计设计人 二、专利保护的主体2、申请人、专利权人 v职务发明创造法人非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或设计人(A6) v合作或委托发明创造(A8) v向外国申请专利(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 用新型)、国际申请(A20) v外国人(A18、A19) v禁止重复授权、先申请原则(A9)

3、 v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可以转让(A10)二、专利保护的主体1、发明2、实用新型3、外观设计4、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三、专利保护的客体三、专利保护的客体1、发明 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 方案。(A2.2)2、实用新型 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 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A2.3)三、专利保护的客体发明实用新型保护对象产品(有形、无 形)、方法有形的产品保护期限20年10年审查周期 (审查程序)较长(初审和 实审)较短(初审)专利稳定性较高较差申请费、年费较高较低三、专利保护的客体3、外观设计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 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 适用

4、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A2.4)三、专利保护的客体4、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v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 创造 v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 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A5 )三、专利保护的客体4、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v科学发现 v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v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v动物和植物品种 v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v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 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A25)1、发明和实用新型2、外观设计3、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四、授予专利权的条件1、发明和实用新型(A22)v新颖性 不属于现有技术 现有技术: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

5、公众所知的 技术。抵触申请: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 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 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 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四、授予专利权的条件1、发明和实用新型(A22)v创造性(非显而易见性) 与现有技术相比 发明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 实用新型实质性特点和进步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指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 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非显而易见 的。 显著的进步 :指发明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 能够产生有益的技术效果。四、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四、授予专利权的条件1、发明和实用新型(A22) v实用性 能够制造或使用 产生积极效果不具备实用性的

6、情形: -违背自然规律 -不具备再现性 -脱离实际而无法实现 -方法的使用领域不属于工业 -缺乏有益性,不能产生积极效果四、授予专利权的条件2、外观设计(A23) v新颖性 不属于现有设计 现有设计: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 知的设计。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 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 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外观设计(A23)v创造性 与现有设计或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 比,具有明显区别。v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前已取得的合法 权益相冲突。四、授予专利权的条件3、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A24)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 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7、,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 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 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 的。四、授予专利权的条件1、专利申请文件2、专利申请的提交3、专利申请的修改、分案和撤回五、专利申请1、专利申请文件 v发明或实用新型(A26) 请求书 说明书及其摘要 权利要求书 v外观设计(A27) 请求书 图片或照片 简要说明五、专利申请五、专利申请 2、专利申请的提交 v申请日(A28)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 日 邮寄的,以邮戳日v优先权日(A29) 外国优先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 本国优先权(发明、实用新型) 书面申明五、专利申请3、专利申请的分案、修改和撤回 分案 单一性(A31) 发明和实用新型:总的发明构思 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 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 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 分案申请应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授予专利 权的通知之前五、专利申请3、专利申请的分案、修改和撤回 v修改(A33) 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 求书记载的范围 外观设计:不得超出原图片或照片表示的范围v撤回 主动撤回(A32) 视为撤回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http:/ 电话:1510595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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