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部职业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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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绰源林业局人民武装部职业道德规范为了深入贯彻林业局党委、 林业局关于加强作风和效能建设的工作要求,强化自我约束,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特作出以下服务承诺:一. 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照人民武装部规章制度,在职权范围内,正确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在职责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依法办理各项事务。二. 强化服务意识, 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一切从适龄青年出发,一切为了国防”的思想,热爱本职,关心国防,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三. 开展规范性、快节奏、高效率服务。要以“规范、高效、迅捷”为准则,简化办事手续,规范工作程序,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2、四. 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 人民武装部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因公办事人员的来电、来访。办事人首先咨询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要做到 “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到武装部办事或来访时,遇到询问的人民武装部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主动处理, 不能借口工作忙而敷衍推诿或不理不睬;被询问的工作人员应根据其来访事由或办理事项,必须一次性告知其办事程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特殊情况应带到有关职能部门或经办人员处。五. 实行限时办结制。接收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工作督办事项,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给予办结,并及时上报。群众来信来访、举报事项的办理,要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

3、声;情况清楚,依据充分的马上办理,在规定时限内给以满意的答复;对事实不够清楚、 依据不够充分的, 要妥善处理, 并做好疏导解释说明工作;直接收到的信访举报件一般应二周内办结,不能如期办结的必须说明理由和办理情况。 接收上级批转的信访举报件, 须在领导批示时限内办结,疑难问题一时难于办结,应说明理由和办理情况。六. 开展微笑服务。树立良好工作形象,严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廉洁勤政,对来办事的人员要热情接待,周到服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七. 实行工作日内“四”查制度。即查有哪些该办的事项还没有办?有哪些单位请示的问题还没有答复?有哪些难办的事情还没解决?有哪些来信来访需要查办?八、接受社会监督。如对林业局人民武装部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不满意的可以向分管领导、纪委、党委办公室投诉。武装部设立服务承诺监督电话,及时听取社会各界对林业局人民武装部工作的意见。投诉举报电话: 04707432615 绰源林业局人民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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