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员基本要求和职责常用建筑材料检测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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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见证取样员基本要求和职责 常用建筑材料检测取样第一部分 见证员、取样员基本要求和职责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江苏省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暂行规定, 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员、取样员做出如下 要求:一、见证取样的范围1、见证取样送检: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在建设 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对工程中涉及结构 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 经省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的工 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全过程。其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包括检测取样、 送检过程的见证和现场检测的见证;取样是指 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测对象 中随机抽取代表一定批量试验样品的过程;送 检是指取

2、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资质的检 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全过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均应遵 守见证取样及送检规定。2、见证取样和送检范围:建设工程中所使用的建 筑材料、构配件及现场制作的砼、砂浆所有试 块均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现场实体检测均应 进行见证。二、见证员的基本要求1、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 位中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经 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见证员岗位证书,同时取得 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授权委托书 后方可上岗履行其职责。2、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 的有关技术人员。3、见证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高 中以上学历且具备建筑施工专业知识。

3、4、见证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 岗位资格证书”。5、见证人员必须具有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书 面授权委托书。6、见证人员必须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 且证书年检合格。三、取样员的基本要求1、取样人员应是本工程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2、必须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备建筑 施工试验知识。3、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取样员岗位资格证 书”。4、取样人员已到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且证 书年检合格。5、取样员应由施工单位中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 技术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取样员 岗位证书,同时取得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授 权委托书后方可上岗履行其职责。四、见证员的职责1、对检测取样的全过程

4、进行旁站监督,并做好 取样的见证记录。2、对试样的封样和送检过程进行监督。3、做好取样后的把关工作,确保经检测合格的 材料用于工程实体。4、对工程现场检测进行旁站见证,并做好工程 现场检测的见证记录。5、必须在见证送检委托单上签字盖章,并在需要 时出示“见证员资格证书”。6、对委托检测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 责任。五、取样员的职责 1、负责建筑材料的现场取样工作。 2、负责混凝土、砂浆、保温浆料等现场成型试件 的制作、养护和保管工作。 3、对委托方检测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 责任。六、见证人员的管理培训考核1、经市培训机构对首次申请见证/取样员岗位证 书的人员,由市专门培训机构培训

5、,考试合格 的办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证书。 2、取得见证/取样员岗位证书的人员每两年岗位 证书年检一次。(通过继续教育) 3、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见证/取样员变动,建设 单位应在其变动前3天书面告知有关检测及工业 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并到当地工程质量监督 机构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同时应提交原工作单 位和调入工作单位签署的意见证明,并经法定 代表人签字。4、承担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监理单位每一个项目 部应配置不少于12名见证员,承担工程项目 施工业务的施工单位每一个项目经理部应配置 不少于12名取样员,以上人员并不得同时在 两个工程项目兼任同一职务,但可以是同一项 目的其他技术岗位并持有

6、见证/取样员岗位证书 的人员兼任。5、外省市进入本市承揽工程的单位,其见证/取 样员须具有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 证书,并由其单位所属行政区域的工程质量监 督站出具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到承揽工程项 目所在地的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方可从事见 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其见证人员需在本地(宿 迁)取得见证取样人员上岗证。七、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 1、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到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 监督注册手续时,应递交见证/取样员授权委托 书,并应将其递交给该工程的检测机构、监理 单位和施工单位。2、在施工过程中,见证员应按照施工单位编制经 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 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

7、进行见证,同时填写一 式两份(一份由监理单位存档,一份归入施工 技术档案)的见证记录,并与见证送检委托单 一同配套存档;取样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 出标示、封志。标示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取 样部位、取样日期、取样的代表批量、样品名 称和样品数量等,并由见证员和取样员签字。 (取样人员在见证人员见证下取样、送检并按 照相关要求封样、签字)3、见证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 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机构或采取有效的封样 措施送样。送样单位应填写一式两份的检测项 目见证送检委托单,委托单位由见证员和取样 员签字并盖章。(见证人员盖章)4、见证取样员岗位证和见证章应使用一致,见证 取样员送检时应

8、加盖见证章,并出示本人岗位 证。八、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管理1、见证员不得将未进入本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取 样送检进行见证。 2、见证/取样员由下列情形之一者,收回岗位证 书,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得从事见证/取样工 作,并向社会公示: (1)见证取样的工程发生质量事故,经调查证明 见证/取样员由直接责任的; (2)未直接对工程进行见证取样而在样品标识、 封志及委托单上签字署名的;(3)见证取样员岗位证和见证章不得转借、涂改 和毁损。如发现见证取样员弄虚作假或将岗位 证和见证章随意转借的; (4)见证人员凡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或玩忽职守 、工作严重失职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 关法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

9、者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5)其他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二部分 常用建筑材料检测取样水 泥一、相关技术标准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 175-2007 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 硅酸盐水泥 GB 200-2003 白色硅酸盐水泥(GB/T 2015-2005) 砌筑水泥(GB/T 3183-2003) 二、常见水泥品种强度等级级抗压压强度(MPa)抗折强度(MPa) 3d28d3d28d普通硅酸盐水泥 (PO)42.517.042.53.56.542.5R22.042.54.052.523.052.54.07.052.5R27.052.55.0 复合硅酸盐水泥(PC )32.5

10、10.032.52.55.532.5R15.03.5三、检测项目强度(抗折强度、抗压强度)、安定性、凝结 时间、标准稠度用水量、细度、比表面积、胶 砂流动度四、取样方法及代表数量 1、散装水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 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500t为一批 ,随机从不少于3个车罐中,用槽型管在适当位 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不超过2m)取样,经搅 拌均匀后,从中取出不少12kg作为试样,放入 干净、干燥、不易污染的容器中。2、袋装水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 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200t为一批 ,随机从20袋中采取等量的水泥,经搅拌后取 12kg作为检验试样。试样分

11、为试验样和封存样。封存样应加封条, 密封保管三个月。五、复检规则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取调封存样请省级或省级 以上检验机构仲裁检测。建 筑 用 砂 一、相关技术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52-2006 (应用于拌制混凝土中)建筑用砂GB/T14684-2001 (用于其他目 的)二、品种砂的粗细程度按模数f分为粗、中、细、特细 四级,其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粗砂 f=3.7-3.1;中砂f=3.0-2.3; 细砂f=2.2-1.6 特细砂f=0.7-1.5三、检测项目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 密度、空隙率、表观密度、含水率;四、取样方法及代表数量1、在料堆上取

12、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 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 取大致相等的砂共8份,组成一组样品;2、从皮带运输机上 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 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取砂4份组成一组样 品;3、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从不同取样部 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 ;4、以400m3或600t同产地同规格且同一次进 场的为一验收批。不足者以一批计 ,每批取样 22kg。五、复检规则若某项性能指标不合格时,可在同批产品中加 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建筑用碎石(卵石)一、相关技术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52-2006建筑用卵石、碎石 GB/T146

13、85-2001 二、粒径范围连续粒级5-10,5-16,5-20,5-25,5- 31.5,5-40单粒级:10-20,6-31.5,20-40,31.5- 63,40-80三、检测项目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含量,堆 积密度和紧密密度,压碎指标值 四、取样方法及代表数量 1、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 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 大致相等的石子16份,组成一组样品;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 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取8份石子,组成一组样 品;3、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从不同部位和 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16分,组成一组样品 ;4、以4

14、00m3或600t同产地同规格且同一次进场 的为一验收批。不足者以一批计 ,每批取样 40kg(最大粒径20mm)或80kg(最大粒 径为40mm)。五、复检规则若某项性能指标不合格时,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 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混 凝 土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一、相关技术标准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0-2002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1-2002二、等级 1、强度等级:C10、C15、C20、C25、C30、 C35、C45、C50C80等Cb20、Cb25、Cb30、Cb35、Cb40等(砌 块芯

15、柱砼) 2、抗渗等级:P6、P8、P10、P12、P14、P16 3、抗冻等级:F25、F50、F100、F150等 注:委托设计时,应注明所用材料状况(或通过 检验确定)、施工工艺所要求的坍落度值、设 计强度等级、抗渗等级、抗冻等级等性能指标 要求。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 一、相关技术标准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1-2002 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 GB50082-2009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 2010二、检测项目

16、 1、抗压强度 2、静力受压弹性模量 3、劈裂抗拉强度 4、抗折强度 三、取样方法 1、同一组混凝土拌合物的取样应从同一盘混凝土 或同一车混凝土中取样,取样量应多于试验所需 量的的1.5倍,且宜不小于20L。 2、混凝土拌合物的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宜采用多 次采样的方法。一般在同一盘混凝土或同一车混 凝土中的约1/4、1/2、3/4处之间分别取样,从 第一次取样到最后一次取样不宜超过15min,然 后人工搅拌均匀。 3、从取样完毕到开始做各项性能试验不宜 超过 5min。四、试件留置 1、抗压强度试件 现场浇筑混凝土时,随机抽样,每组试块应从同 一盘混凝土中取样制作。 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 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 比的混凝土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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