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农村信用社信贷基础知识培训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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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株洲市农村信用社信贷基础 知识 培训讲稿一、信贷基础理论 (一)信贷的含义信贷是指以偿还和付息为条件的借 贷行为,它是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从 本质上说,信贷是在不改变商品和货币 的所有权的基础,以取得利息收入为目 的,暂时让渡商品或货币使用权的一种 信用活动。 广义的信贷包括商业信贷、银行信贷 、国家信贷、国际信贷等多种形式。狭义的信贷专指银行、信用社信贷。 银行、信用社以货币形式提供的信用。基 本特征是一种“中介信用”。 用图表示: 吸收存款(借入资金)信用社发放贷款 (进行投资) 资金供应中介资金需求(二)信贷的基本特征1、价值单方面转移性。 2、偿还性。 3、收益性。 4、融通性。(三)

2、信贷的功能w1、组织分配功能。w2、创造功能。w3、调节功能。w4、监督功能。(四)信贷资金的构成 w1、信贷资金的来源:自有资金、各项存款 、各项借款、结算中资金。 w2、信贷资金的运用:库存现金、中央银行 存款(一般准备金、法定准备金)、同业 存款、结算备付金、各项贷款、投资、其 他资金运用(贴现、租赁、不动产等)。w (五)信贷资金来源与运用 的 关 系w1、信贷资金来源决定信贷资金运用。w2、信贷资金运用能创造新的信贷资金来源 。(六)信贷业务w1、概念:农村信用社利用自身实力或信誉 为客户提供资金融通,并以客户支付融通 资金的利息、费用和偿还本金或最终承担 债务为条件,对客户提供的各

3、类信用的总 称,包括本外币贷款、承兑、贴现、信用 证、担保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w2、分类:表内业务和表外业务。二、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 规定(一)贷款业务的分 类 贷款是指信用社根据借款人申请,对其提供 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 资金。1、按贷款期限划分,分为短期贷款、中期 贷款和长期贷款。 2、按贷款用途划分,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和 固定资产贷款。3、按贷款方式划分,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 贷款。4、按贷款自主权划分,分为自营贷款和委 托贷款。5、按贷款风险程度划分,分为正常贷款、 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和损失贷 款。6、其他分类方式。 (二)信贷管理基本原则信用社信贷业务必须

4、遵循国家法律法 规;执行区域产业政策;促进农村经济发 展;坚持市场经济原则;坚持自主经营原 则;坚持有效控制风险原则。在此基础上 ,信贷业务的经营管理应遵循资金使用的 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三性相结合的基 本原则。1、安全性原则。w信用社在经营信贷业务过程中 ,要尽量减少和避免信贷资金 遭受风险和造成损失。w信用社信贷风险主要来自于三 个方面:一是客户风险;二是 内部操作风险;三是经营环境 风险。2、流动性原则。w信用社在经营信贷业务过程中能按 预定期限收回信贷资金,或在不发 生损失的状况下,将信贷资产迅速 转化为现金的能力。信用社必须保 证贷款资产的正常流动,并使资产 与负债在期限和规模上相

5、匹配。3、效益性原则。w信用社通过合理地运用信贷资金, 提高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谋取利 润最大化,力求信用社自身效益和 社会效益的统一。利润率和股东收 益最大化是信用社效益性最根本的 体现。信用社追求盈利既是信用社 改进服务、不断拓展业务经营的内 在动力,也是信用社充实资本、增 强经营实力、提高竞争能力的必然 要求。4、协调性原则。w “三性”均衡和统一是信贷经营管 理追求的理想目标。他们之间存在着 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从总体上看, 流动性和安全性是成正比的。流动性 强的资产一般安全有保障,风险较小 ;但流动性与效益性存在着矛盾,流 动性强,安全性高,但一般盈利率较 低,反之盈利率就高。 寻求

6、“三性”组合配置的法则, 即在保证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 ,追求最大限度的效益性。流动性 是实现安全性的必要手段,安全性 是实现效益性的前提和基础,追求 效益性是安全性和流动性的最终目 标。 (三)信贷管理组织架构 1、县级联 社w(1)县级联社理事会是信贷业务经营管理 的决策者,负责批准信贷工作制度、目标 计划、决定授权、奖惩等重大事项。(2) 县级联社贷款审查委员会是信贷业务经营 管理的智力支持者,实行联社主任负责制 ,在理事会通过的信贷制度办法和批准授 权范围内,评审信贷业务的风险和可行性 。(3)按照“横向平行制约”原则,设立 业务发展部、信贷管理部和资产保全部。2、信用社(分社 )

7、(1)根据服务区域和业务量大小,设立分 管信贷主任、信贷员和信贷内勤等岗位, 分别明确岗位职责。(2)成立贷款审查小 组负责本级授权权限内和超过本级授权权 限范围信贷业务的风险及可行性的评估审 批、审查上报,实行主任负责制。(3)设 立信贷专柜,配备信贷人员,负责信贷政 策宣传、信贷业务受理、调查、上报审批 、贷款咨询登记、报表统计等具体业务。 建立和完善客户档案及台帐登记。(四)信贷管理主要制度 1、审贷分离制度按照横向制衡和纵向制约的原则,将信 贷业务办理过程中调查、审查、审批、经营 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进行科学分解,由不 同层次和不同部门承担,并规范信贷业务各 环节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实现

8、信贷部门相互 制约的制度。基本特点是部门(岗位)分社 、职能分离、各负其责、相互制约。主要作 用是:有利于破除审贷合一、单线审批的传 统信贷管理模式;有利于实现信贷管理专业 化和独立化;有利于防范道德风险和操作风 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确保农村信用社健 康发展。2、授权管理制度 。授权主体就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 中有关权力事项,对授权对象作出的 一种限制性规定,主要表现为对授权 对象资格的认定、对授权对象行使权 力范围的界定、对授权对象权力大小 的限定,以及授权主体管理信贷授权 事项的某些原则等。授权范围、授权方式、授权期限 取决于各级信用社及分支机构的业务 发展状况、经营管理能力、资产质量 、

9、风险程度和履责情况等因素。授权 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1)逐级有限 授权;(2)差别授权;(3)动态调 整;(4)权责一致。 3、授信管理制度授信管理是信用社对客 户额度授信的管理,是指信 用社根据信贷政策和客户条 件对法人客户确定授信控制 量,以控制风险、提高效率 的管理制度。 w实施授信管理,能够识别和控制授信业务整体 。在授信时应遵循的原则:(1)应根据不同 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和金融管理能力、 信贷资金占用和使用情况、金融风险状况等因 素,实行区别授信。(2)应根据不同客户的 经营管理水平、资产负债比例情况、贷款偿还 能力等因素,确定不同的授信额度。(3)应 根据客户信用风险变化情

10、况及时调整授信额度 。(4)应在确定的授信额度内,根据客户的 实际资金需要、还款能力、信贷政策和信用社 提供贷款的能力,具体确定每笔贷款的额度和 实际贷款总额。w客户统一授信管理:银行、信用社对单一 法人客户或企业集团客户确定最高综合授 信额度,实施集中统一控制客户信用风险 。目前我国银行业采取的授信方式有公开 统一授信和内部统一授信两种方式。 信贷管理责任制就是在信贷业 务经营、管理、决策过程中建立 的责任制度体系,形成相互制约 、责任分明的机制。4、信贷管理责任制度。w(1)信贷管理主任负责制。 w(2)信贷管理尽责主责任人制度:信 用社在权限范围内办理信贷业务,必 须明确调查主责任人、审

11、查主责任人 、审批主责任人、经营主责任人。 w(3)信贷管理第一责任人制度。 w(4)经营主责任人责任移交制度。5、贷款卡(证)制度。三、农村信用社信贷实务操 作 w(一)建立信贷关系w建立信贷关系的客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w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适销对路,在市 场上有较强竞争力;w2、借款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 记的企(事) 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 商户;w3、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 到期贷款已按期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 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w4、独立核算,拥有一定比例的自有流动资金, 并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有独立的财产处 理权。借款人用于担保的财产

12、已经参加财产保 险;w5、有足值的抵押物(或质物)或有实力雄厚的 经济实体担保; w6、除自然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 手续; w7、已在贷款人处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 户; w8、企业法人对外的股本权益性投资总额不得 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w9、借款人必须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持有中国 人民银行核发的经年检后的贷款卡; w10、借款人只能在本系统内一个分支机构取得 贷款; w11、具备贷款通则规定的其他条件。w(二)贷款申请 1、流动资金 贷款w(1)新发生信贷关系的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 提供下列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 机构代码证、特种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 (经验证后的复印件

13、);贷款卡;经授 权的,应出具法人委托书或法定代表 人委托书;借款人申请贷款上年度及前 期财务报表;借款人的书面申请报告和 借款申请书;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含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财务主管履历、 经济实力、理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借款或同意 抵押担保决议等);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 托人申请贷款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经验证 后的复印件);其它有关资料。w(2)原已发生贷款关系的借款人,经调查没 有发生变化的,申请贷款时,只需提供第 (1)项中的、即可;如有不合 理占用贷款和应收息的,应提供纠正、归 还情况及还款计划。遇有下列情况应视同 新发生贷款关系 w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变更营业 地址或注册资

14、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更 换的; w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期满更换新照的 。 w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 分离、被兼并或合并,对外投资及其它原 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的,应 事先就债务落实和还款措施提供相应的有 关文书和方案,并补办有关手续。w(3)企业申请贷款属保证担保贷款的,若保 证单位无信贷关系的,保证单位须提供以 下材料w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验证后的复印件 ),经授权的应提供法人委托书或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w前期的财务报表;w其它有关资料。w(4)借款人申请贷款属抵押担保贷款的,除 按第(1)、(2)项规定执行外,无论新老借 款人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w抵押物品清单和抵

15、押物的合法权属证明 ,包括:房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机器 设备购货发票等; w抵押物品保险单; w抵押物品所有权人及主管部门同意抵押 的证明。 w(5)借款人申请贷款属质押担保贷款的,除 按第(1)、(2)项规定执行外,无论新老借 款人还应提供以下资料:w权利凭证及合法权属证明;w出质人同意质押的证明。2、固定资产 贷款 w(1)借款人应提供以下资料:w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特种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 人和财务主管身份证(经验证后的复印件 );w经授权的应提供法人委托书或法 定代表人委托书;w贷款卡;w贷款上年度和前期的财务报表;w项目建议书及县级以上的经委(或 发改委

16、)等有权部门的批文;w固定资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 复;w环保等有关部门的批文;w借款人的书面申请报告和借款申 请书;w其它有关资料 w(2)下列情况应提供的资料:w属保证担保贷款的,除提供第(1)项资料 外,还应提供保证人基本情况表和同意 担保证明;保证人无贷款关系的还应提供“ 流动资金贷款”第(3)项之内容;w属抵押担保的贷款,除提供第(1)项资料 外,还应提供“流动资金贷款”第(4)项之 内容;w属质押担保贷款的,除提供第(1)项资料外 ,还应提供“流动资金贷款”第(5)项之内容。 w(三)贷款调查 w 信用社贷款调查实行调查主责任人与协 办调查人双人调查制度。调查应遵循如下程 序:w1、听。听取借款人的汇报;w2、查。查实企业相关资料;w3、核。实地验证申报材料中所列内容的真 实性和抵押物、质物的真实性,以及保证人 的真实意思表示;w4、析。分析借款人经营效益及贷款风险。 w(四)贷款审查 w 信用社贷款审查实行审查主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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