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气象观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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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业气象观测规范农业气象观测规范:气象台站取得具有正确性、代 表性、比较性的农业气象观测资料 的技术规定。农业气象观测的二大任务: 农作物生长环境中,物理要素和生物 要素的观测和记载。 物理要素气象要素和有关土壤的要素。 生物要素生物的生长发育的特征和产量 结构分析。作物分册第一章 观测的组织1.1.1 观测的目的和意义作物观测是农业气象观测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作 物的观测,鉴定农业气象条件对作物生长发育和产量 形成及品质的影响,为农业气象预报、情报,以及作 物的气候评价等提供依据,为高产、优质、高效农业 服务。观测任务: 1 、国家局和省局指定。2 、为当地服务,本站自行确定。1.1.2

2、观测的基本要求1 、必须遵循平行观测的原则一方面进行观测作物的环境物理要素(包括 气象要素、田间土壤湿度)。同时进行观测作物的发育期、生长状况和产量 结构的观测。作物观测地段的气象条件和大气观测场应基 本保持一致。?2 、采取点面结合的观测方法( 1 )有相对固定观测地段。( 2 )农业生产关键季节、作物发育关键期和气象 灾害、病虫害发生期进行大范围调查。3 、建立健全观测工作的规章制度,保证 观测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质量不断的提高。4 、观测专人负责并相当稳定严格执行观 测规范和有关技术规定,严禁推测、伪造和涂 改记录;不得缺测、漏测、早测、迟测和擅自 中断、停止观测;记录字迹工整。1.2 观测

3、地段观测地段是定期作物观测的主要基点,为了增强观 测代表性,应在当地增加观测调查点。1.2.1 观测地段选择的原则和要求1、观测地段必须具有代表性,地段要保持相当稳 定。2、观测地段面积,一般为 1 公顷,不小于 0.1 公顷 。3、地段远离建筑物、道路、河流和大型水体,尽 量减少小气候影响(秧田和苗床除外)。4 、作物大田生育状况调查,应选择生长状况和 产量不同类型的田块,气象灾害和病虫害调查应选择 受灾程度不同的田块(作物品种和种类可不受限制) 。5、选择观测地段应与土地使用的主人取得联系1.2.2 观测地段分区观测地段要分为四个区,作为四个重复,各项观 测在 4 个小区内进行。要绘制观测

4、地段分区和各类测点的分布示意图( 农气簿-1-1 )。1.2.3 观测地段资料1、观测地段综合平面示意图(归档保存)气象站位置所有观测地段位置及编号。观测场 和观测地段的环境。其他建筑物和障碍物。地段改变需重新绘制,归档保存。2 、观测地段说明 对所选定的观测地段逐一编写(记录在农气簿-1-1 )。按规范要求填写,共为 10 项( 其中育秧和苗床的地理环境应补写在最后),地段产量水平为最近 3 5 的水平。第二章 发育期观测作物发育期的观测,是根据作物外部形态变化,记 载作物从播种到成熟的整个生育过程中出现的日期,以 了解发育速度和进程,分析各时期与气象条件的关系, 鉴定农作物生长发育的农业气

5、象条件。2.1 发育期观测的一般规定2.1.1 观测作物和品种1、观测作物能代表当地主要种植作物的组合,要保 持 性又适应当地耕作制度改革的变化。2、观测作物品种为当地推广的良种并随之而更换。3 、作物播期适宜切勿过早过迟,气象原因或 耕作改制除外。4 、观测作物的品种类型、熟性和栽培方式按观 测规范要求如实填写。2.1.2 观测次数和时间1、发育期两天观测一次,旬末必须进行巡视观测 (含义为正常观测记载)。2 、禾本科作物的抽穗(抽雄)、开花期必须每日 观测。3、相邻两发育期间隔时间长,在不漏测的前提下 ,不必两天观测一次,临近发育期必须恢复隔日观测。4 、观测时间一般定在下午,作物开花在上

6、午,亦 在上午观测。2.1.3 观测地点的选定1 、测点位置在观测地段的 4 个区内,各选一个点并作标记,顺 序编号,各发育期均在此观测。测点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交错排列,距田地边缘不 小于 2 米,切勿将测点选定在田头、道路旁和入、排水 口。2 、测点选定时间 作物出苗或移栽后,下一发育期 前选定测点位置。3 、测点面积( 1 )条播密植:宽为 2 3 行,长为 1 2 米。( 2 )穴播或稀植:宽为 2 3 行,每行 15 20 穴 (株)。( 3 )撒播:面积为 1 平方米,秧田或苗床 0.25 平 方米。( 4 )套种作物按以上规定适当增加面积。4 、观测植株的选择分蘖作物分蘖前以株为单

7、位,分蘖后以茎为单位。( 1 )条播密植:不固定植株,分蘖作物分蘖前固定 植株观测观测时每测点连续选 25 株(茎)。( 2 )稀植作物:定苗前不固定,定苗后固定植株观 测观测时每测点连续选 10 株。( 3 )穴播(栽)作物:每测点连续固定 5 穴(丛 )的植株观测每一发育期的第一次观测时,要统计各测点穴内的总株(茎)数,此总株(茎)数为观测 的总株(茎)数。( 4 )撒播作物:观测植株不固定,观测时选 25 株 (茎)。( 5 )水稻拔节期,每穴取 2 个大茎;每测点取 10 个大茎观测。小麦拔节因特征明显,亦按常规方法确定 观测株数。( 6 )间套作物和保护地栽培作物:亦按以上方法, 按

8、不同栽培规格确定观测株数。2.1.4 发育期特征1 、地段作物群体进入发育期,以观测的总株(茎 )数中进入该发育期的株(茎)数所占的百分率确定。 10% 为始期, 50% 为普遍期, 80% 为末期。一般发育期观测到 50% 为止,水稻抽穗期需观测到 80% 。2 、发育期百分率的计算首先统计观测株(茎)数,再观测其中进入该发育 期的株(茎),求出百分率。发育期百分率( %)= 进入发育期的株(茎)数 / 观测总株(茎)X 100%水稻分蘖期百分率的计算公式:分蘖百分率=(观测总茎数-观测总株数)/ 观测总 株数 X 100%需要注意的二点:(1)秧田的分蘖移栽本田后,分蘖作为基本苗统计。(2

9、)有的发期不统计百分率,则以整个地段作物为对 象,目测判断 50% 的植株进入发育期的日期。3 、特殊情况的处理( 1 )因品种原因(除气候原因),发育期百分率达不 到 10% 或 50% ,观测到连续观测 3 次总增加量不超过 5% 为止。( 2 )不固定植株,发育期有倒退现象,重新观测,以 后一次观测结果为准。( 3 )固定植株一测点内 1-2 株失去代表性,在测点内 重新固定植株观测,有 3 株以上则另选测点。( 4 )在规定时间内有妨碍观测的天气或旱地灌溉,可 推迟观测过后应及时补测,如百分率 10% 、 50% 或 100% ,则将本次观测日期作为始期、普遍期或末期的 日期。2.2

10、观测的发育期1 、水稻观测的发育期( 11 个)播种、 出苗 * 、三叶、移栽、返青*、 分蘖、拔节、孕 穗、抽穗、乳熟 *、成熟*(秧田分蘖记录在备注栏)分蘖达到普遍期后,需进行分蘖动态观测,具体方 法是:每 5 天加测一次密度(记录记在密度栏),确 定分蘖盛期(观测增长数最多的一次)和有效分蘖终止 期(可在乳熟期的有效茎数测定后确定。)2 、玉米观测的发育期( 10 个)播种、出苗* 、三叶、七叶、拔节、抽雄、开花 、吐丝、乳熟*、 成熟*3 、小麦观测的发育期( 10 个)播种、出苗 *、三叶、分蘖、拔节、孕穗、抽穗、 开花、乳熟*、 成熟*说明:播种和移栽只记具体日期,带 *的发育期

11、为目测发普遍育期。第三章 生长状况测定农业气象条件对作物生长发育和产量的影响,在 生育过程中具体表现在生长状况和产量形成上,观测 的目的在于鉴定气象条件对作物生长的影响和提供产 量预报资料。3.1 测定时期和项目1 、稻类移栽(前 3 天 )返青拔节 抽穗 乳熟高度 观测观测 观测密度 株数茎数茎数 有效茎数 总茎数 有效茎数 产量因素一次枝梗数结实 粒 数2 、玉米 七叶 拔节 抽雄 乳 熟高度 观测 观测密度株数 总株熟 有效株数产量因 素茎粗 茎粗、果穗长、果穗粗、 双穗率3 、小麦三叶 拔节 抽穗 乳 熟高度 观测 观测密度株数 茎数有效茎数 总茎熟 有效茎数产量因 素小穗数 结实 粒

12、数说明:定苗作物第一次密度测定,在定苗时进 行,不需定苗在发育普遍期进行。3.2 生长高度的测定植株生长高度是作物生长速度的标志之一,在规范 规定的发育期进行高度的测定。3.2.1 测量地点:在发育期观测点附近选点,测点固定做上标志,以 后高度测定均在此进行,测点需距田地边缘 2 米以上1 、每测点取 10 株, 4 个测点共取 40 株2、条播密植、稀植和撒播作物,植株不固定,连 续取样测量。3 、穴(丛)播作物,植株不固定,连续 取 5 穴(丛),每穴(丛)任取株(茎)。4 、甘蔗、烟草观测次数较多的作物,固定 植株顺序测量高度。5 、个别植株因折断或死亡,可补选, 3 株失去代表性,则该

13、测点植株全部另选,在 备注栏明。3.2.3 测量方法1 、禾本科作物(水稻、玉米、小麦、甘蔗 ): 拔节前,从土壤表面量至所测植株叶子伸展 后的最高叶尖。拔节后,量至最上部一片展开叶 子个基部叶枕,抽穗后量至穗顶(不包括芒长) 。 2 、大豆、烟草等作物从土壤表面量至主茎顶 端(包括花序)。打顶作物量至主茎最高处。3 、作物培土后,植株高度测量从培土高度 的一半量起。4 、高度测量以厘米为单位,小数四舍五入 ,取整数记载。3.3 植株密度测定在作物密度发生变化,规范规定的发育期进行密度 测定。3.3.1 测定地点第一次密度在发育期测点附近选点,测点固定做上 标志,以后密度测定均在此进行,测点需

14、距田地边缘 2 米以上。稻类和麦类乳熟期测定密度时,每个区增加 1 个点 ,共 8 个测点。测点失去代表性应另选测点,并注明原因。3.3.2 密度测定方法1 、密度 以每平方米株(茎)数表示。分蘖作物分蘖前测定每平方米株数,分蘖后测定每 平方米株茎数。有效株(茎)数的测定结合总(株)茎数测定进行 。稻类、麦类每茎正常子粒 5 粒为有效茎,玉米 为株正常子粒 10 粒为有效株。抽穗期有效茎数的测定已抽穗和孕穗的为准。密度测定运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均取二位小数。2 、条播密植作物( 1 ) 1 米内行数平作地地段每个测点量出 10 个行距( 1 11 )的宽度,取二位小数(即厘米)。平均 1 米内行数

15、=40 / 4 个测点行距总宽度( 2 ) 1 米内株(茎)数每个测点在相邻的两行各取 0.5 米长错开的一段 (相加为 1 米)数其中的株(茎)数。1 米内株(茎)数=4( 8 )测点株(茎)数之和 / 4( 8 )分蘖作物乳熟期求 8 个测点的平均。3 、稀植或穴播(栽)作物( 1 ) 1 米内行数:同条播密植作物规定。( 2 ) 1 米内株(茎数)稀植作物每个测点量连续出20个株距的长度,1 米内株数=各测点株距数/所量总长度。穴播(栽)周围每个测点连续量出10个穴距的 长度(测量方法同1米内行数测定),数出其中的株 (茎)数,1米内植(茎)数=各测点株(茎)数之 和/所量的总长度。(

16、3 ) 1 平方米株(茎)数1 平方米株(茎)数 =平均 1 米行数 * 平均 1 米内株(茎)数4 、撒播作物 每测点取 0.25 平方米( 0.5 米 * 0.5 米),数 其中株(茎)数1 平方米株(茎)数=4 个测点株(茎)数之和3.4 生长状况评定 根据作物的长势,长相和影响产量的各主要因素对作物 群体生长发育状况影响进行综合目测评定。3.4.1 评定时间 除作物播种(移栽)外的各发育普遍期进行评定。 3.4.2 评定方法 以整个观测地段全部作物为对象,与全县范围对比和当 年与历年对比,综合评定作物生长状况的各要素,采用划分 苗类的方法进行评定,前后两次评定结果有改变时,要注明 原因。 3.4.3 评定标准 分为三类, 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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