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法规

上传人:豆浆 文档编号:48685511 上传时间:2018-07-19 格式:PPT 页数:26 大小:1.13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法规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法规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法规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法规_第4页
第4页 / 共26页
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法规_第5页
第5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法规》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法规(2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城市市政公用事 业园林园林073073第三组第三组本章提要 介绍了市政建设法规的概念与分类及立法现状,重点阐述了市政工 程,城市公用事业,城市市容与绿化 等法规的基本内容,并介绍了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和 关于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 趋势本章内容市政建设法规概述 市政工程法规城市公用事业法规城市市容与绿化法规6.1概述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概念市政公用事业是为城镇居民生产生活提供必需的 普遍务的行业,主要包括城市供水、排水和污水处 理、供气、集中供热、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环境 卫生和垃圾处理以及园林绿化等 分类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按行业分为市政工程,公用事业, 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等四大行

2、业,包括以下几个 专业: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 卫生,排水,防洪等. 上述四大行业中包括以下几种城市的基础设施: (1) 城市道路. (2) 城市桥涵. (3) 城市排水设施. (4) 城市防洪设施. (5) 城市照明设施. (6)城市供水设施. (7)城市供热设施. (8)城市供气设施. (9)城市园林,绿化设施. 特点(1) 市政公用事业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往往一项设施增 加或改建都会影响到其他设施,每项设施一经确定,就 不易更改. (2) 市政公用事业更多地表现为服务性,公共性和公益 性,即巨大的社会效益和间接的经济效益. 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立法 概念 城市市政

3、公用法规是调整城市市政设施的公用事业 、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建设、管理活动及其 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立法目的 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的统一管理、保证城市建设和管 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发挥城市多功能的作用。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法规. 城市供水管理法规. 城市供热,供气管理法规.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法规. 城市排水和防洪管理法规. 6.2 市政工程法规应以城市规划为依据,远近期结合,合理布 局,配套建设,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 间布局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 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与城市道路 同步进行. 不得无证或者越级承担设计,施工任务. 6.2.1城市道路管理 1.城市道路具体包括

4、(1)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广场公共停车场隔 离带路肩路坡路堤边沟 (2)桥梁立体交叉桥高架桥隧道涵洞人行天桥人行 地下通道 (3)道路桥梁的路灯及附属设施 (4)已征用的城市道路建设用地2.城市道路的建设 (1)城市道路建设原则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7条第12条规定(2)城市道路建设的设计和施工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16条第17条规定 3.城市道桥养护维修管理 1.城市道桥养护维修原则城市人民政府道桥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管理与养护并重,预防和维修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城市道桥的养护 和维修工作,保证城市道桥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城市道桥养护维修的职责分工 按照现行规定,一般的城市道路,桥梁,由城

5、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城市道桥养护维修专业队伍进行养护维修;单位自建的专用道路,受益单位集资建设的自用 道路及桥涵,由产权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3.城市道桥养护维修施工管理 城市道路,桥梁的养护维修施工应当规定修复期限,影 响交通的,养护维修单位应当与交通管理机构紧密配 合,尽量减少对交通的影响,并采取保证交通安全的措 施,如在作业区设置明显标志,警示红灯及安全护栏,以 确保行人和车辆安全.对临时不能通行的路段,应当通 过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事先发布公告. 4.城市道路的路政管理 5.城市道路的照明设施 建设部1992年11月发布了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 规定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附近的树木距带点物体的

6、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米。因自然生长不符合安全距离标准影响照明效果的树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机构 应当及时修剪,并同时通知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 。6.2.2城市排水工程 1.城市排水的概念 城市排水是指城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大气废水回流 和其他弃水的收集输送净化利用和排放。 城市排水工程包括城市污水和雨水输送管网的管道 、暗渠、泵站、出水口、窖井及附属设施、污水处 理厂污泥处理场和调蓄排水的湖、排污河道等。 2.城市排水的规划与建设 3.城市排水的保护 不准在排水设施的防护区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 设置有碍维护作业的设施严禁拆动破坏堵占压窃取 排水设施的行为。 严禁其他管道电缆穿越排水管道和附属

7、设施城市内 各项建设项目在施工时必须注意保护排水设施建设 工程管线与排水管道交叉或者近距平行时必须报经 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因敷设 地下管线损坏排水设施时由建设单位负责修复赔偿6.2.3城市防洪设施工程 1.城市防洪的概念 城市防洪是指为抵御和减轻洪水对城市造成灾害而 采取的各种工程和非工程预防措施。城市防洪设施 包括城市防洪堤岸、侧坝、防洪墙、排涝泵站、排 洪道及其附属设施。 2.城市防洪的规划与建设 城市规划法第十五条规定了编制城市规划应当符合防洪的要求,对可能发生严重水灾的地区,在规划 中必须采取防洪措施,由于城市防洪设施与江河流域 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密切相关. 城

8、市防洪设施的建设要根据轻重缓急及远期结合分批分期建 设城市防洪设施,充分起到抗御洪水灾害的作用。 应当注意城市防洪设施的综合效益,不但要建设防洪堤坝, 而且还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修建排洪泵站、涵闸,还可以把 建设堤防和城市道路建设、园林绿化建设结合起来 3.城市防洪设施的维护 在城市防洪设施防护带内,禁止乱挖,乱填,搭盖,堆放物料,不准 进行有损防洪设施的任何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利用 堤坝进行与防洪无关的活动和修建作业,确有必要进行时,应 征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防汛指挥部门同意,并报市人民 政府批准. 在城市防洪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 晒粮,存放物料,

9、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挖掘及开展集市贸易 活动. 6.3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法规 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 城市供热是由集中热源厂所生产的蒸汽,热水,通过供 热管网向城市供应生活和生产用热. 城市煤气是由煤气厂所生产的煤气,通过供气管网向 城市供应生活和生产用气.另外还有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 一、概述城市供水条例规定:“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主管城市供水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工作.“ 二、城市供水与节水管理1.城市供水管理组织机构 城市供水条

10、例规定:“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 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城市供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作为城市供水发展规 划的组成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相协调. 2.城市供水水源 (1)合理安排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 (2)优先保证城市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和其他 各项建设用水; (3)从城市发展的需要出发,使水资源统筹规划和水长 期供求计划 3. 城市供水工程建设与设施维护 城市供水设施的建设,应按照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及其 年度建设计划进行.要执行国家的基本建设程序,工程 的设计,施工

11、应委托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设计,施工单 位承担,竣工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城市供水设施的维护,应当由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 自建设施供水企业负责.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制度,确保 安全运行. 4. 城市节水管理 城市实行节约用水和计划用水. 三、城市供热、供气管理 1.城市集中供热的概念和方针 2.城市集中供热的管理体制 3.城市燃气的管理 四、城市供电、通信管理 1.城市供电管理 2.城市通信管理6.4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法规 五、城市公共交通管理 1.城市公共交通的概念和管理机关 2.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的主要措施城市容貌标准,是指1986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发布的部颁标准 ,即新建,扩建,改建的

12、一切建筑物,应当讲究建筑艺术,注意美观, 其造型,装饰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洁净,美观. 一城市市容管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3章规定:“城市 中的环境卫生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环境卫 生标准.“ 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1.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 2.建立城市环境卫生责任制 三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1.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法规的主要内容 公园的规划,设计,施工,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 工单位承担,这是实现公园的功能和建园的基础. 公园绿地要精心养护,充分发挥绿化效益,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擅自侵占公园绿地. 要经常保持公园容貌整洁,环境清新,不断提高绿化和 园林管理的水平. 2.城市公园管理法规的主要内容谢谢 谢谢 大大 家!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