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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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不正当竞争法2015.3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第二节 典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确认 第三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产生及发展 二、不正当竞争的概念及一般条款 三、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主体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产生及发展 (一)现代意义上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从19世纪 法国民法典中的规定和英国关于“冒充”诉讼判 例所确定的一些原则中发展而来的。擅自使用他人商 品名称和产品、 服务标记等方面 的案件 “不正当竞争”一词最早出现在法国: 法国民法典第1382条规定:“任何行为使他人 受到损害时,因自己的过失而致行为发生之人对 该他人负赔偿责任。” 未

2、侵犯工业产权,但在某些商业活动中导致欺诈 或使人误解或对此负有责任的行为,构成不正当 竞争行为。(1850年判决)民法侵权条 款的延伸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产生及发展 (二)世界上第一部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德国 1896年制定的。后在1909 年颁行新的反不正当 竞争法,现在德国执行的是2004年新制定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 铁铁血宰相: 俾斯麦现现任总总理: 默克尔 (三)美国没有专门 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主要是判例法。 但其反托拉斯法中附 带规定了反不正当竞 争的内容。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产生及发展 商业中或影响商业的不公平的竞争方法是非法的 ;商业中或影响商业的不公平或欺骗行为及惯例 是非法的

3、。 -1914年联邦贸易委员会法第5条 任何关于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虚假陈述以及任何 关于商品或者服务基本性能的虚假陈述都是违法 的。 -1946年兰哈姆法第43条(a)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产生及发展(四)国际社会中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25年的 海牙修订本中规定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 欧共体 :在竞争方面的规则虽然主要是在反 垄断法方面的,但其也为协调成员国的反不正 当竞争法而发布了相关的指令,以保护消费者 的利益。 禁止虚假和误导 性广告的指令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产生及发展 (五)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在1993年9月2 日通过,自当年的12月1日施行。 第一章

4、 总则 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共33条 1、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出台的背景:(五)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9)1978年-80年代末 期不正当竞竞争行 为为市场缺陷1987年起草禁止垄垄断和不正当竞竞争条例1991年底制止不正当竞竞争法列入立法规规划国家体改委、工 商局等7个部门1992年初起草反不正当竞竞争法征求意见见稿国家工商局1992年10月形成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 竞竞争法(草案)国务院常务会 讨论通过1993年6月全国人大常务务委员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议审议国务院2、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体例特点(五)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

5、3.9)分立式反不正当竞竞争法和反 垄垄断法分别别立法德国和日本统一式反不正当竞竞争法和反 垄垄断法两种法律规规 范所调调整的违违法行 为为合并在一起台湾公平交易法混合式没有专门专门 的反不正当 竞竞争法,而是以若干 专项专项 法律、法规规和判 例调调整各种不公平交 易行为为美国名称上看属于 单单行立法、 内容上看带带 有一定综综合 调调整的模式 3、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 第一条 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 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 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五)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9)综综合目标标二、不正当竞争的概念及一般条款(一)立法

6、定义不正当竞争是“在营业中为竞争目的采取违反 善良风俗的行为。”1909德国“凡在工商业活动中违反诚实经营的竞争行为 即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25年修订本 二、不正当竞争的概念及一般条款 (一)立法定义 “不正当竞争是指任何欺骗性商业行为,或以其 他手段,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任何商业行为。” 瑞士1986年不正当竞争法 “任何违反工业或商业诚实交易惯例的竞争均构成 不正当竞争行为。” 西班牙1988年商标法二、不正当竞争的概念及一般条款 (一)立法定义 第二条 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 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

7、营者违反本法规 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 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 组织和个人。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对对第二条1、2款的理解一般条款说说反不正当竞竞争法所调调整不正当竞竞争 行为应为应 当不限于第2章所列举举的11种行 为为,它还还包括该该法总则总则 尤其是第2条第2 款的规规定所认认定的行为为。1、2款共同起 着一般条款的作用。法定主义说义说不正当竞竞争行为为限于第2章所列举举的11 种行为为,且没有兜底性条款。不是一般 条款。有限的一般条款 说说司法机关可以据1、2款认定不正当竞争 行为

8、,但行政机关不能依据该条认定不 正当竞争行为,该条只对司法机关有意 义,对行政机关不具有意义。一般条款或概念的界定 立法技术 概括列举概括加列举概括加列举、兜底 第十三条 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 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 发新技术、新产品;(五)联合抵制交易;(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 断协议。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 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一)立法定义 “本法所称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 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

9、权益,扰乱社会经济 秩序的行为。”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二款 有列举举! 有概括?(一)立法定义 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 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 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正当竞争概括加列举式?正当竞争 不正当竞争 立法 意图违反“爬虫协议”能否适用反不正当竞 争法 爬虫协议协议 的概念,源自英文的“robots,txt”,即 网络络机器人协议协议 。robots协议协议 官方网站( http:/www.robotstxt.org)对对网络络机器人( robots)所下的定义为义为 :网络络机器人(也叫网 络络游客、爬虫程序、蜘蛛程序),是一种自动动爬

10、 行网络络的程序。而爬虫协议协议 即robots协议协议 是指 网站所有者利用robots文本文件指导导他们们的网站 如何应对应对 网络络机器人,允许还许还 是拒绝绝网络络机器 人抓取信息的协议协议 。 在2012年由中国互联网协会举行的互联网搜索 引擎服务自律公约签约仪式上,百度、即刻搜 索、奇虎360、搜狗等12家搜索引擎服务企业签 署公约,共同承诺:互联网站所有者设置 Robots协议应遵循公平、开放和促进信息自由 流动的原则,限制搜索引擎抓取应有行业公认 合理的正当理由,不利用Robots协议进行不 正当竞争行为,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公平公正的 良性竞争环境。淡化:“柯达案” 第五条 经

11、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 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 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 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 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 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 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 虚假表示。崔永元案华麟集 团美福乐乐 减肥药药奥地利:争夺可替代的客户群家具烟草 最高人民法院在“山东省食品进出口公司、山东 山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山孚日水有限公司与马 达庆、青岛圣克达诚贸易有限公司不正

12、当竞争纠 纷案” (简称“海带配额”案)中对我国反不 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适用作出了解释,认为 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应具备以下条件 :法律对该种竞争行为未作出特别规定;使 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因该竞争行为而受到了 实际损害;该种竞争行为因确属违反诚实信用 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而具有不正当性或者说可 责性。 (一)立法定义 亟待修改:扩大列举范围、加概括条款和兜底条 款二、不正当竞争的概念(二)理论定义 不正当竞争是指在市场交易中,市场主体采 取一切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或其他公认的商业道德 的手段,损害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 社会公共利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三、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13、适用主体 1、经营者 2、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 他部门 4、国家 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6、一切组织和个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 ,是指从事商品经营 或者营利服务(所 称商品包括服务)的 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和个人。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定主体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主体“滥用行政权力 限制竞争”经营者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1)作家是否属于经营者?湖南王跃文诉河北王跃文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被告的宣传资传资 料:“王跃跃 文,男,38岁岁,河北遵 化人氏,职业职业 作家,发发 表作品近百万字,小说说 因触及敏感问题问题 在全国 引起较

14、较大争议议” “王跃跃文 最新长长篇小说说”、“国 画之后看国风风”、 “著作权不正当竞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四被告连带赔偿50万元 (2)非营利性机构是否属于经营者? 中国药科大学诉 江苏福瑞科技有限公司 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高等学校?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江苏苏福瑞科技有限公 司 中国南京 中国药药科 大学东东校园” “中国药药 科大学高新科研成果天 聪聪I号胶囊”, (2)非营利性机构是否属于经营者? 行业协会?艾志工业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诉 中国摩擦密封材料协会 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北京中汇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诉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北京市 海淀区 人民法 院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

15、争法概述摩擦协会以协会文件的形式向济南钢铁公司等密封 产品用户发出声明,主要内容为:针对针对 目前浙江国 泰在市场场上遇到一些不良密封供应应商对对其产产品质质量 的诽谤诽谤 ,本协协会声明浙江国泰是我国密封材料行业业 骨干企业业、同类产类产 品中唯一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术企 业业,其产值产值 、销销售额额、税金均居国内同行业业首位, 亦是出口产产品及创汇创汇 的主导导型生产产企业业;浙江国泰 是AAA级级信誉企业业,拥拥有国内唯一的静密封研究院 ;为维护为维护 密封材料市场场的合理、合法竞竞争秩序,本 协协会特向密封产产品用户户予以澄清,目前市场场上针对针对 浙江国泰的有损该损该 企业业声誉的言论纯论纯 属虚假等。理论界对“经营者”的两种观点 :一是从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去理解 。二是从经营者的行为角度进行界定。(主流 )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开始予以突破与扩大 : 湖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2条规定:“在本省行 政区域内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服务的法人、其他经 济组织和个人(以下简称经营者)以及进行与市场 竞争有关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 司法部制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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