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贸保企业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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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成为幌子成为幌子 企业应尽早学会自救企业应尽早学会自救贸易保护主义愈演愈烈贸易保护主义愈演愈烈 “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成为口号成为口号 今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持续恶化和蔓延,美欧日等发达国家经济衰退继续加深,新兴经济体和发 展中国家经济普遍陷入困境,国际市场需求进一步萎缩。为缓解国内经济困难,防范国际市场萎缩而导 致的贸易转移,各国纷纷采取措施保护国内产业,全球贸易保护主义空前高涨。 我国作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实体和第二大出口国,已成为国际贸易摩擦的主要对象。来自商务部的数 据显示,2009 年 18 月,我国已遭遇了来自 17 个国家(地区)的“

2、两反两保”调查 79 起(其中,反倾 销 50 起,反补贴 9 起,保障措施 13 起,特保 7 起),同比增长 16.2%,涉案金额高达 100.35 亿美元, 同比增长 121.2%。至此,我国已连续 14 年成为全球遭遇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连续 3 年成为全球遭 遇反补贴调查最多的国家。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国企业在利用反倾销措施保护自身方面也有了很大提高。2009 年以来,我国 共对来自 10 个国家和地区的进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7 起(含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案件 2 起),其中锦纶 6 切片采取了临时反倾销措施,其他 6 起案件仍在调查过程中。具体案件和涉及国家如表 1 所示: 表

3、1 2009 年以来,我国对进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案件涉案产品分类涉案产品名称涉案国别活动物、动物产品白羽肉鸡产品美国检验仪器及设备X 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欧盟对苯二甲酸 韩国、泰国甲醇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 印度尼西亚、新西兰化学工业及及相关工业的产品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印度尼西亚、泰国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锦纶 6 切片美国、欧盟、俄罗斯、中 国台湾地区贱金属及其制品取向电工钢美国、俄罗斯在今年 4 月和 9 月的 G20 金融峰会上,大多数国家均表示反对贸易保护主义,但在高唱“反对贸易 保护主义”的同时,很多国家却采取了各种各样关税和非关税的贸易限制措施。比如,欧盟委员会主席 巴罗佐在 9

4、月 24 日在 G20 金融峰会上发表声明说:“应保持全球化,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加强国际货 币基金组织的改革,提高发展中国家的发言权” ,而同一天,欧盟决定对产自中国的无缝钢管和铝 箔征收为期 5 年的正式反倾销税,税率分别高达 39.2%和 30%。欧盟领导人曾多次承诺反对保护主义, 但今年以来接连对从中国进口的钢盘条、葡萄糖酸钠、无缝钢管和铝箔等商品实施所谓反倾销行动;另 外,美国政府今年 9 月 11 日宣布对我国输美轮胎采取特保措施,从今年 9 月 26 日起的 3 年内,对我国 输美轮胎征收 35%、30%和 25%的从价特别关税。至此,我国轮胎业已经先后遭到来自澳大利亚、巴西、 秘

5、鲁、埃及、阿根廷、土耳其、南非、墨西哥、印度、美国等国家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根据 WTO 规则, 相关国家可以在不进行特保调查的前提下,直接援引美国的制裁方案对我国出口的轮胎实施制裁。美国 对我国轮胎特保案的裁定结果可能会使其他国家或行业效仿,掀起对我国轮胎产品以及其他出口产品的 贸易保护风潮,导致更多的特保调查接踵而来。如果其他国家再效仿美国实施保障措施,我国轮胎出口 将受到致命打击。美国在对华轮胎特保后又通过了所谓的碳排放关税,进一步提出了“全球经济再平衡” 理论,其实就是要中国、德国等贸易顺差大国减少对美国的出口,并进口更多的美国产品,实际上是变 相的贸易保护主义理论。如此我们看出, “反

6、对贸易保护主义”只不过是发达国家在对外贸易时装腔作 势的口号,在金融危机还未离去时,我们国内企业切勿怀有侥幸心理,未遭遇贸易保护主义的出口企业 应尽快做好准备,提前做好危机防范的工作;已经遭遇贸易保护主义的出口企业应积极申诉,同时提高 自身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团结一致、共度难关。面对贸易保护主义面对贸易保护主义 国家和企业共同应对国家和企业共同应对 1.1. 被动挨打不如积极应对被动挨打不如积极应对 近年来,我国企业在对外提出反倾销申诉时更为积极主动,企业申诉时能够结合自身状况并根据专 业律师的建议在适当的时机提起反倾销调查申请;同时,产业协会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比如在 白羽肉鸡反倾销反补

7、贴案中,中国畜牧业协会直接作为申请人提起反倾销申请,积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 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法保护国内白羽肉鸡产业和企业的利益;再如,在甲醇反倾销案中,中国氮 肥工业协会也积极组织、协调企业准备申诉材料,召开反倾销协调会等,并参与调查机关对企业进行的 实地核查。 在面对国外提起的贸易保护措施时,我国很多企业已经能够积极应对,整个行业能够在关键的时刻 团结在一起,共同担负申诉的任务。如在遭遇美国轮胎特保案时,由橡胶协会组织的“申诉团”积极赴 美申诉。在轮胎特保案裁定后,9 月 18 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在“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诉美国商务部 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案”中支持了中方的主张,裁定美国商

8、务部现行对华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不合理。 中国企业积极主动的利用国外司法审查机制,挑战其贸易救济调查机关争议性做法的尝试获得了可喜的 突破。由此可见,在应对国外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中,如果中国企业受到了不公平待遇,应当积极拿 起法律武器向调查国法院或者向 WTO 争端解决机构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同时,在面对美国和欧盟反倾销调查时否认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做法,企业应积极应对,尽管应诉 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待遇并不意味着一定胜诉,但可以避免采用替代国办法,为获得合理的反倾销税率乃 至反倾销胜诉奠定良好的基础。比如,1993 年 10 月 19 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地为中国的螺旋

9、状弹簧垫 圈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并认定中国产品倾销幅度为 128.63%。11 家涉案企业中,只有杭州弹簧垫圈厂 一家应诉。杭州弹簧垫圈厂用 8 万美元聘请了一位美国律师,针对美方的指控逐项进行了反驳。他们按 美国商务部代表的要求,提供了各种证明材料,证明该厂是自发成立的,生产经营中没有得到政府的任 何补贴,各项原材料均按市场价格购入,企业的人事由该厂自己决定,工人工资也按当地劳动力市场水 平来确定,并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美方认为杭州弹簧垫圈厂的体制具有市场经济成份,最后,美国 商务部把该厂列为“特殊个案”处理,对该厂出口美国的弹簧垫圈单独裁定税率。终裁时,反倾销税率 降到 69.88,而对

10、中国其它没有应诉的 10 家公司仍征收 128.63的反倾销税。该厂随后 10 年间,连 续提出行政复审要求,要求美方更实际地考虑该厂的市场经济成分和调整后的价格。最终,美方裁定的 反倾销税率为:1994 年 26.08,1995 年 38.27,1996 年 14.15,1997 年 3.83,1998 年 0%,1999 年 2.76,2000 年 0%,2001 年 0%。由此看出,企业在国际贸易中遭遇不公平待遇时积极应诉是获得 特殊税率的最好方法。需要注意的是,要获得市场经济地位,企业的财务规范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出口 企业在平常的运作中就应注意财务的规范操作,保证帐簿系统的完整,并对账

11、目按照国际标准进行独立 审计,以确保拥有一套清晰的、以国际会计准则审核的基本会计记录。 另外,新的出口企业面对高额的反倾销税可以申请单独反倾销税率甚至是零税率,而要获得单独反 倾销税率,第一是要证明新出口商的“新” ;第二是新出口商复审的期限要在规定时间段;以上两点比 较容易操作,许多国内新出口企业都基本可以符合,但最终要获得单独反倾销税率企业还需要:证明 申请企业在法律上和事实上不受中央政府控制;合理确定至少一次对调查国家的善意销售情况;提 供完整、准确、规范的证明材料。关于新的出口企业如何获得单独反倾销税率的详细内容请参考中国 化工信息周刊2005 年第 34 期。 2.2. 企业应着重自

12、我完善企业应着重自我完善 在面对愈演愈烈的贸易保护主义战时,企业的产品竞争力才是决定未来发展的最重要因素,所以企 业的核心战略还是要放在产品的竞争力提升上。 在产品竞争力方面,第一是成本竞争力,即公司应当在保证与市场上其他竞争者价格同等水平的基 础上,在设计、生产、市场营销方面更加高效,也就是说同样价格但质量更高;第二是特色竞争力,即公司能够在质量或售后服务上给消费者提供独特的产品或服务模式,使消费者能够获得更高的商品价值; 另外,产品竞争力还包括产品种类、营销渠道、产品市场以及产业链的完整程度等。 当前,以技术手段、融资手段或合作模式直接将工厂建设到目的国家,直接将产品打入目标市场也 是出口

13、导向型企业的明智选择。国家提倡的“走出去”战略已经让部分国内企业成为跨国集团,在国际 市场上获得了更多的贸易便利。3. 主动利用反倾销自救主动利用反倾销自救 目前,我国已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反倾销法律体系,具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 反倾销条例 、商务部制定的 13 部部门规章以及最高法院制定的 1 部司法解释。这些法律、规章和司 法解释为我国国内产业提供了较为完善的维权工具。但是,我国反倾销法律体系对一些操作性的细节问 题仍缺少相应规范,比如关于国内产业损害评估抽样调查,我国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规定第二十四 条仅规定了“商务部采取问卷、抽样、听证、技术鉴定、实地核查等调查方式进行产

14、业损害调查” ,而 对于具体抽样的方法、抽样企业的代表性问题则没有详细规定;此外,我国反倾销立法对“替代国价格” 、 “反规避”以及反倾销期终复审的操作细则方面仍有待补充和完善。 目前国内企业在维权意识上已有所提高,大多企业在遭遇国外商品倾销时能及时联系行业协会、反 倾销律师等组织进行咨询,但产业内部的配合和沟通还需要进一步努力,企业在利用反倾销自救时还应 重点注意如下几点。把握时机把握时机 一般反倾销立案是提交申请后两个月内,调查倾销的时间段是过去的一年以内,产业损害的时间段 至少是前 3 年,采取措施则是在初步裁定和最终裁定后。在产业损害的时间段内,倾销的真实存在性和 倾销趋势性是确定倾销

15、能否成立的重要因素。所以,选择提起反倾销的时机非常重要。比如,2001 年 2 月 9 日,原外经贸部正式公告立案,决定对来自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聚苯乙烯进行反倾销调查。在 该案件中,1997 年1999 年 7 月,国内聚苯乙烯产业受到的损害比较严重,但由于种种原因使得该案在 产业损害最明显的时候未能及时立案调查。1999 年 8 月后,聚苯乙烯市场迅速好转,特别是 2000 年聚 苯乙烯价格大幅上扬,在损害调查期内(19982000 年) ,国内聚苯乙烯市场走势趋好,原国家经贸委在 调查中发现,在调查期内,国内聚苯乙烯表观需求量增幅较大,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及占国内市场 份额呈下降趋势。调

16、查期内中国同类产品产量、价格、销售收入、税前利润、开工率、劳动生产率均呈 增长趋势。并无充分证据表明原产于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聚苯乙烯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 2001 年 12 月,国家经贸委对该案作出无损害裁定,该案件依法被终止了调查。 除了反应滞后,部分企业希望别人申诉,自己坐享其成的心理同样导致反倾销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往往倾销的损害已经十分严重时才提出会导致很多企业在反倾销措施采取之前已经无法继续经营而破产, 这样的反倾销效果已经无法达到保护产业的作用;另外,由于申请反倾销调查的企业必须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中对申请企业生产总量占大陆总产量 50%以上的规定,而产量大的大企业往往在 倾销初期受到影响甚小,等到大企业已经遭遇亏损,整个行业出现危机之时,倾销往往已经深入骨髓, 再加上立案审查前后的等待期往往是国外倾销商品最后的库存消化期,价格上升幅度较小,倾销的负面 影响往往会持续。所以,主动防御、把握时机才是企业正确面对倾销的态度。团结一致团结一致 国内市场中的同类企业往往是竞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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