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荣生教授 审计学教材(第八版) 第03章 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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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第四节 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第三节 民间审计组织第二节 内部审计机构第一节 政府审计机关第三章 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审计组织体系v政府审计机关 v内部审计机构 v民间审计组织政府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联系独立性、审计监 督职能 审计组织 体系的构成部分 区 别独立性方面相对独立性超然独立性 审计监督的 强制性方面审计无需委托, 发现问题 有处理权限无处理权限审计服务 的收费方面无偿审计有偿审计审计成果的形 式及作用方面提供给特定组织或部门 的审计报 告、审计决 定等表述审计意 见的审计报 告审计组织体系的关系主体项目*政府审计机关及其人员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 政

2、府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 政府审计是高层次的经济监督3.1 政府审计机关v(一)中央审计机关 审计署: 行政职能机构 事业机构 审计派出机构: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和派出 审计局v(二)地方审计机关 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地方审计机关 双重领导体制:行政上 本级人民政府业务上 上一级审计机关3.1.1 政府审计机关及其人员 国务院省级政府审计署市级政府区(县) 级政府乡镇级政府区(县)审 计局市级审计局省审计 厅在京派 出局特派办v审计机关的派出机构: 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本级人民政府批 准,可以在其审计管辖范围内设立派出机构。 派出审计局,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截止到2005年底,中国大陆陆共有

3、省、自治区、直 辖辖市审计厅审计厅 (局)31个,地市级审计级审计 局434个, 县县区级审计级审计 局3075个。地方审计审计 机关共有工作人 员员近8万人审计审计 署内设设机构包括9个业务业务 司;审计审计 派驻驻地方共有18个审计审计 特派员办员办 事处处 ;审计审计 署在中央各大部委的派出机构共设设有25 个(在京派出局)。 3.1.2 政府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 财政收支审计职责 财务收支审计职责 效益审计职责 经济责任审计职责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职责 专项审计调查职责 审计管辖范围确定的职责 管理审计工作的职责 对内部审计进行指导和监督的职责 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业务质量进行监督检

4、查的职责1.政府审计机关的主要职责监督检查权建议纠正处理权处理处罚权通报或公布审计结果权我国审计 机关的权限提请协助权采取临时强制措施权2.政府审计机关的权限3.政府审计机关审计监督活动的原则v(1)合法性原则 v(2)独立性原则 v(3)强制性原则3.1.3 政府审计是高层次的经济监督 v1.政府审计的对象决定了它是高层次的经济监督 v2.政府审计的地位和性质也决定了它是高层次的 经济监督 v3.政府审计实施了对国民经济的全面经济监督3.1.4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 v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TOSAI)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upreme Aud

5、it Institutions 属于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下的非政府性组织。(国际性学术 团体) v 1968年在东京正式宣告成立,总部设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 v 我国1983年正式加入3.2 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机构及其特征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权限 国际内部审计机构 国际内部审计发展趋势3.2.1内部审计机构及其特征(一)内部审计机构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 按行业划分的业务主管部门的专门审计机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由国家财政、金融机构,企 业事业单位设置的专门审计机构。v(1)服务上的内向性 v(2)审查范围的广泛性 v(3)作用的稳定性 v(4)微观监督与宏观监督的统一性(二)内部

6、审计的特征3.2.2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权限 v1.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 v(1)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含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 地位的单位,下同)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 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v(2)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v(3)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 经济责任进行审计。v(4)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 计。 v(5)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和 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审计。 v(6)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 审计。 v(7)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 机构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

7、项。v2.内部审计机构的职权 v(1)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生产、经营、财务收 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 有关文件、资料。 v(2)参加本单位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 会议。 v(3)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提出内部审计 规章制度,由单位审定公布后施行。 v(4)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资料、文件 并现场勘察实物。 v(5)检查有关的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v(6)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 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v(7)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行 为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v(8)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

8、 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 料,经本单位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批准,有权予 以暂时封存。 v(9)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以及改进 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v(10)对违法违规以及造成损失浪费的单位和人员, 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3.2.3 国际内部审计组织v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 v 1941年,由美国内部审计人员根据纽约州的社团法创立的 一个全国性的民间职业团体。总部设在美国佛罗里达州。 v 我国1987年参加 v 宗旨:经验共享,共同前进 v 西方国家内部审计机构的隶属关系, v 一般有以下几种类型: (1)受本单位主计长领导。 (2

9、)受本单位总裁或总经理领导。 (3)受本单位董事会下属的审计委员会领导。 (4)受本单位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和主计 长双重领导。3.2.4 国际内部审计发展趋势 v1.开拓风险管理审计新领域 v内部审计之所以涉足风险管理领域,主要有以下几 个原因: v(1)内部审计顺应加强风险管理的要求。 v(2)内部审计组织对拓展新领域的探索。 v(3)内部审计发展和作用发挥的内在要求。 v(4)内部审计受外部审计开展风险评估的影响。v2.深入介入内部控制评价 v(1)深入介入内部控制评价的原因。 v(2)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v(3)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v3.推动更有效的公司治理 v(1)公司治理过程。

10、 v(2)强化公司治理的重要举措。 v(3)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3.3 民间审计组织民间审计组织及人员12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3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3.3.1 民间审计组织及人员v1.会计师事务所 v2.注册会计师 v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3.3.2 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 v1.鉴证业务 v(1)审计业务 v(2)审阅业务 v(3)复核业务 v(4)保证业务 v2.管理咨询业务 v3.税务服务业务 v4.会计服务业务 v5.其他服务业务3.3.3 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v1.独资会计师事务所 v2.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v3.有限责任公司制会计师事务所 v4.有限责任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11、v5.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v6.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v目前,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 v(1)德勤(Deloitte & Touche) v(2)普华永道(Price Waterhouse Coopers) v(3)安永(Ernst & Young) v(4)毕马威(KPMG)v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 v1977年成立,中注协于1997年成为正式会员国际民间审计组织3.4 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2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13.4.1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1.基本要求 诚信独立客观、公正 专业胜任能力与应有的关注 保密v一般原则:诚信、独立、客观、公正 v

12、独立原则有两层含义: 实质上的独立,是要求注册会计师与委托单位 之间必须实实在在地毫无利害关系。形式上的独立,是对第三者而言的。注册会计 师必须在第三者面前呈现一种独立于委托单位 的身份。v应当考虑对独立性的损害情况: 经济利益; 自我评价; 关联关系; 外界压力;v专业胜任能力 1)专业胜任能力的获取 2)专业胜任能力的保持 2.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能力和技术守则(1)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能力 (2)注册会计师的技术守则3.对委托单位的责任vA按时按质完成委托业务的责任 vB保密 vC收费4.对同业的责任vA共同维护行业道德和荣誉 vB跨地区、跨行业承接和执行业务 vC变更委托,了解情况 vD. 变

13、更委托,提供支持与资料5.业务承接中的职业道德v 能否争取到业务、拥有较多的委托单位,关系 到会计师事务所的生存和发展,因而在业务承接环 节也最易发生败坏职业声誉的行为。因此,各会计 师事务所在业务承接过程中应遵循职业道德。 3.4.2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v1.注册会计师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v2.不断加重的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 v(1)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不断加重的原因。 v(2)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不断加重的表现。 v3.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认定 v(1)所谓违约,是指合同的一方或多方未能履行合 同条款规定的义务。 v(2)所谓过失,是指没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v(3)欺诈又称舞弊,是一种以

14、欺骗或坑害他人为目 的的故意的错误行为。违约、过失和欺诈v违约 v过失 普通过失 重大过失 共同过失 v欺诈 欺诈与过失 推定欺诈与重大过失重要性与内部控制错报没有查出重大吗?没有过失符合性测试应当揭示吗?内部控制失效了吗?普通过失运用了实质性测试程序吗?是否有欺诈动机?欺诈重大过失否是否是是是否否否是v4.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 v(1)民事责任: v对事务所:赔偿,对所有“潜在的受益人”,在损 失额范围内,“集体诉讼” v对个人:无事务所对外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实际执行并签发审 计报告的审计人员与事务所之间就赔偿的责任分担 是第二个法律关系,与审定报表的使用

15、者无关。一般针对过失事项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2)行政责任: v对事务所: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营 业、撤销营业执照 v对个人:警告、暂定执业、吊销执业证书(5年内 不得重新申请)一般针对违约事项v(3)刑事责任: v对事务所:无 v对个人:坐牢,直接责任人(审计报告签发人)一般针对欺诈事项(含推定欺诈)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v5.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v(1)民事责任 v(2)行政责任 v(3)刑事责任v6.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预防 v(1)遵循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要求 v(2)谨慎选择委托单位 v(3)招收合格的助理人员 v(4)严格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v(5)深入了解委托单位的业务 v(6)聘请懂行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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