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方法论读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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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读书报告读法律判断大小前提的建构和方法有感姓名:班级:学号:读法律判断大小前提的建构和方法有感读郑永流老师的 法律判断大小前提的建构和方法这篇文章, 读一遍基本不知所云,读两遍才有所感觉, 读到第三遍的时候才能初步的理解这篇文章的内涵,读到第四遍的时候,我才开始着手写下这篇读书报告:首先,通篇文章的条理很清晰。正如题目一样,在这篇文章中,郑老师主要谈了两个大问题: 一个是解释什么是法律判断大小前提的建构;一个是如何进行法律判断的架构。 这两个问题看起来简单易懂, 但实则内容十分广博, 里面涉及到很多的法理学方面的专有术语, 例如,演绎、归纳、设证、客观目的探索等等,所以,不花点功夫确实很难理解

2、郑老师的观点。在小前提的架构中, 郑老师认为就事实而言, 可以将其分为生活事实、 法律事实和证明事实这三种。 生活事实是一种客观事实, 没有任何的价值判断, 只是一种对已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情况的纯粹描述;法律事实,是指将整个生活事实置于法律规范之下进行考量之后剩余下来的具有法律意义的生活事实;而证明事实则是指通过证据、证据法和程序法等手段所推定的事实。 在确定小前提的过程中,我们的思维顺序应该是大体掌握生活事实,然后通过法律规范对之进行筛选,得出法律事实,最后运用现有证据并结合证据法和程序法的相关规定对之予以证明,最终得出证明事实,也就是我们所谓的小前提。相比小前提, 大前提的架构似乎简单很多,

3、 好像找到相应的法律规范就万事大吉了,实则不然。首先,由于成文法的固有缺陷,会导致事实和规范之间存在着不和调和的矛盾。在这篇文章中,郑老师总结了事实和规范之间的各种情形,总括起来可以分为五种情况:1、事实与规范关系相适应。也即可以准确找到法律规范与事实相匹配, 这是一种最理想的状态, 直接运用演绎推理即可得出结论,但往往也是最不常见的状态;2、事实与规范关系相对适应。也即可以找到相应的规范,但是规范并不是很具体, 需要法官的自由裁量才能最终得出结论,这是一种最常见的状态; 3、事实与规范关系不相适应。即有可以适用的规范,但由于其他的规定会导致该规范无法适用;4、事实缺乏规范标准。即没有规范与之

4、相适应,也即法律漏洞;5、事实与规范形式相适应但实质不适应。这是指会存在恶法的情况。 针对这五种情况, 郑老师分别提出了自己的解决办法:关于第二和第三两种情况,郑老师认为主要应当通过法律解释的方法来解决他们之间的矛盾;而对于第五种情况, 郑老师认为可以通过法律修正的方法来解决,也即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违背法律的规定做出判决;在第四种情况之下, 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与之相适应, 因此郑老师主张在这种情况下应当首推类推方法来解决这一矛盾,当然这也是基于存在相类似的法律规范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在相类似的法律规范都没有的情况之下, 郑老师认为可以通过法律补充和反向推论的方法来解决这一矛盾。在关于大小前

5、提的架构的方法中,郑老师提出了三种方法: 演绎、设证和归纳;类比;论证和诠释。演绎和归纳在之前的学习中已经较为了解,只是对于设证这一概念的把握较为模糊, 通过对该篇文章的阅读, 我的理解是设证是在形成小前提的众多事实中首先假定一个并将之作为结论,然后通过这一结论找到大前提,最后得出小前提。 它的特点是最后的结论即小前提并不是必然正确的,因此必须反复进行, 才能最终得出正确的小前提。因此,设证推理是在整个的法律推理过程最先被运用的, 同时也是运用次数最多的一种法律方法。类比,由于在之前的学习中有接触过, 所以理解起来还不是特别的难,但是,对于论证和诠释这一对概念, 理解起来确实不是很容易。 通过

6、对郑老师这篇文章的阅读,我的理解是论证似乎倾向于从形式上论证结论的合理性,例如对大小前提和结论之间的推理是否具有逻辑性进行论证; 而诠释则侧重于从实质上论证结论的合理性,也即不考虑成文法的规定, 主要从道德等的层面上论证结论是否符合社会的基本道德,从而确保其的实质公正。这应该是它们的区别所在。其次,内容丰富。 这篇文章虽然只有短短的十六页,但是由于郑老师的行文简洁专业, 所以,内容还是十分广博的。 除了在之前的学习中有接触过的演绎和归纳等概念, 郑老师又在文章中详细阐述了设证,诠释等之前闻所未闻的法理学的核心概念,使我对整个的法律方法论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可以说收益匪浅。再次,用语简练专业。通

7、篇文章,行文十分的精炼,可以说没有一句多余的话,同时也没有一句口语化的句子。郑老师的学识和治学严谨的态度可见一斑,确实值得我们学习。最后,提一点小意见。当然,我的这个意见并不是说这篇文章写得不好,而只是说对于我们这些法学基础不是很好的学生来说,理解起来真的有点困难。 所以,我建议如果在文章中, 郑老师可以多结合例子进行阐述,相信可以收到更好的效果。例如,对于设证和诠释这些比较难懂的法学概念,郑老师可以通过例子具体的解释什么是设证、什么是诠释,这样理解起来的话会更加容易。总而言之,这篇文章对整个的法律方法方面的理论进行了简要的论述,虽然并没有完全的展开, 但是通过对这篇文章的阅读, 我对于法律方法的认识有了很大的提高,对法律方法的理解也更加深入了,收益匪浅。同时,郑老师的广博学识和严谨学风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值得我辈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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