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灾害预防措施与处理计划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47751851 上传时间:2018-07-04 格式:PDF 页数:21 大小:103.4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矿井灾害预防措施与处理计划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矿井灾害预防措施与处理计划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矿井灾害预防措施与处理计划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矿井灾害预防措施与处理计划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矿井灾害预防措施与处理计划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矿井灾害预防措施与处理计划》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矿井灾害预防措施与处理计划(2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编制单位:乌海市乌化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 年度目录1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矿井基本概况. 3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职责 . 4 第四章矿井灾害事故预兆 . 6 第五章矿井灾害事故预防措施 . 10 第六章矿井灾害事故的处理 . 15 第七章现场急救 . 18 第八章救灾物资及资料 . 19 第九章计划的贯彻执行 . 20 2 第一章总则一、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目的: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防患事故于未然,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杜绝或减少矿井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编制 2012年度建设矿井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通过观测和落实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2、 ,以达到预防煤矿各类事故的发生和井下一旦发生事故时,有组织地进行矿井救灾,使受灾人员能迅速脱险,并使事故得到及时、准确、有效的处理,以达到矿井尽快恢复生产的目的。二、矿井灾害事故的种类:煤矿中常见的重大灾害事故有:(1)瓦斯煤尘爆炸; (2)矿井水灾;(3)矿井火灾; (4)煤与瓦斯突出; (5)冲击地压和大面积冒顶。三、要求: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必须由矿长定期组织煤矿职工进行学习和演习试验,并严格按照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有关要求执行,切实搞好矿井灾害预防工作和处理工作,实行我公司安全生产的目的。3 第二章矿井基本概况一、乌海市乌化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化一矿”)位于乌海市海南区东南6km

3、 处, 桌子山煤田白云乌素I 勘探区第 915勘探线之间,行政区隶属海南区管辖,其地理坐标为:东经: 1065543 1065714北纬: 392322 392438井田面积为: 3.385km2。矿井含煤层为石炭系上统太原组和二叠系下统山西组,太原组煤系地层总厚度平均8.20m, 山西组煤系总厚度平均7.15m 含煤16 层,其中 9-2、16-2 号煤是可采煤层,即:9-2 号煤层平均厚度为 1.82m, 位于山西组一岩段中部;16-2 号煤层平均厚度为3.35m,位于太原组二岩段第一亚段中上部。三、矿井建设前,年生产能力为30 万吨 /年,设计为四个井筒,两个斜井,一个回风立井,一个辅助

4、进风井;技改后年设计生产能力为90 万吨 /年。四、 2008 年 1 月我矿取得90 万吨 /年采矿许可证, 初步设计已经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复,我矿根据批复后的初步设计进行矿井建设,一期工程建设工作有新掘主斜井630m、副斜井607m;回风立井、辅助进风井各303m。五、掘进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4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职责一、组织机构:1、矿成立矿山救护领导小组,当矿井发生灾害时,必须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有组织的矿山灾害救护小组。2、领导小组组长:组长:吕继保副组长:刘海军杨俊刚李满林张晓东成员:张占元李守富张美全付铁聚王辛明冯光明韩建忠黄希民郝永

5、丰李博文救灾指挥中心:矿调度室矿井发生灾害时,上述所有人员必须及时赶到调度指挥中心待命,听从安排,听从指挥。二、矿井必须确保井上、下通信畅通,工作面必须配备调度电话,调度室必须另配备一台与外部联络的电话。三、电话汇报顺序:带班人员调度室值班人员分管领导矿长上级其他有关领导或部门。四、避灾线路及通讯:见附图(矿井避灾路线图)。五、有关人员的职责:(一)组长的职责:1、当灾害事故发生后,组织人员进行事故抢险同时向上级有关管理部门汇报灾情。2、在矿山救护队的协助下,指定营救灾害人员的方案和提出处理事故处理的计划。3、调度矿各有关人员参加矿山灾害抢险工作。5 4、检查矿山救护的抢险情况,及时部署下一步

6、的抢险救灾工作。(二)副组长的职责:1、根据灾情情况,协助组长调度有关人员参加矿山抢险。2、掌握灾情,及时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救灾措施。3、根据具体分工,有条不紊地进行矿山救护工作。4、 当组长不在矿时, 副组长必须按照救援方案进行矿山抢险。(三)救护队长的职责:1、负责矿井救护的具体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组长汇报救灾情况。2、负责矿山救护装备的准备和检查是否符合救灾要求。3、根据灾情,及时营救井下被困人员,分析灾情,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4、在救灾过程中要指挥妥当,判断正确,指挥果断。(四)调度室值班人员的职责:1、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作好灾情记录,分析情况,向有关人员提出合理化的救灾措施

7、和参与救灾工作。2、对矿井抢险救灾进行有效的监督,防止在救灾过程中出现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3、监督抢险人员的出入井登记。4、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七)带班队长的职责:1、负责查对该施工地点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遇险人员有组织地撤离灾区。2、如实详细的汇报该事故地点的灾情。3、随时接受有关领导的指挥,参与矿山抢险工作。6 4、作好本班组的思想工作,稳定职工的思想情绪。5、救灾完毕,及时组织恢复生产。第四章矿井灾害事故预兆一、矿井火灾事故预兆:(一)矿井火灾的一般预兆:1、巷道内温度增加,出现雾气或巷道壁“挂汗”。2、煤在从自热到自燃的过程中,将产生低温干馏产物,释放出煤油味、汽油味等。3、 从

8、煤炭自热或自燃处流出的水或空气,其温度较正常时高。4、由于煤从自热到自燃阶段要放出有害气体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等,使空气中的含氧量减少,当人接近火源时,感到头痛闷热、目眩、恶心、四肢无力等现象。(二)引起矿井火灾的原因:1、井下使用非阻燃性电缆或电缆使用截面不够,不能满足用电设备的功率要求,导致电缆发生短路着火。2、井下机电设备出现失爆现象或电气保护装置未正确使用或不齐全。3、入井人员携带烟火或穿化纤衣服入井。4、作业人员在井下敲打或拆卸矿灯,矿灯短路产生火花引起火灾。5、地面储煤场煤堆积时间过长,导致浮煤温度升高而自燃,引起火灾。6、进行电气焊时,没有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7、机电设备检修后,用

9、过的废油、棉纱等没有及时清理。7 二、矿井水灾事故预兆:1、挂汗。积水区的水,在自身压力作用下,通过煤岩裂隙而在采掘工作面的煤岩壁上聚结成许多水珠的现象,叫挂汗。井下空气中的水分遇到低温的煤体,有时也可能聚结成许多水珠的现象。区别真假挂汗的方法是,仔细观察新暴露的煤壁面上是否潮湿,若潮湿则是透水预兆。2、挂红。矿井水中含有铁的氧化物,在它通过煤岩裂隙而渗透到采掘工作面的煤岩体表面时,会呈现暗红色水锈,这种现象叫挂红。挂红是一种出水信号。3、水叫。含水层或积水区内的高压水,向煤壁裂隙挤压时,与两壁磨擦会发出“嘶嘶”叫声,这就说明采掘工作面距积水区或其他水源已经很近了若是煤巷掘进,则透水即将发生,

10、这时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的人员。4、空气变冷。 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区域时,空气温度会下降,煤壁发凉,人一进入工作面就有凉爽、阴冷的感觉;但应注意,受地热影响较大的矿井地下水的温度偏高,当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区时,气温反而升高。5、出现雾气。 当采掘工作面气温较高时,从煤壁渗出的积水,就会被蒸发而形成雾气。6、顶板淋水加大。7、顶板来压,底板鼓起。8、水色发浑,有臭味。9、采掘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积水区向外散发出瓦斯、二氧化碳和硫化氢等有害气体。10、裂隙出现渗水。如果出水清净,则离积水区较远;若浑8 浊,则离积水区已近。三、瓦斯煤尘事故预兆:(一)、瓦斯:1、 煤壁处或风流中沼气及

11、其它有害浓度增加,并呈上升趋势。2、工作面压力增大,发生地鼓,支架变形或受压收缩,煤层变软,沼气浓度忽大忽小,有时出现“嘶嘶”声,底板积水中有冒气泡现象。3、在进行探放和探水施工过程中,出现卡钻、喷钻和顶钻现象时,说明瓦斯增大或有动力现象。(二)、引起瓦斯煤尘爆炸的原因:1、采掘工作面放炮时,没有严格执行放炮的有关规定。2、井下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出现失爆现象。3、井下使用非阻燃性电缆或电缆敷设不当。4、在井下带电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产生电火花。5、在井下敲打或拆卸矿灯,致使矿灯发生短路产生火花。6、掘进施工时,未进行湿式作业,掘进施工前后未进行洒水降尘处理。7、井下各装载和转载处未

12、安装防尘喷雾系统或未使用,主要巷道未进行定期冲洗和洒水处理。8、井下使用明火或放明炮或用电炉取暖,产生明火花。9、在井下作业过程中,用金属敲打金属产生摩擦火花。10、地面防雷设施不完善,雷电火花引入井下。四、顶板事故预兆:9 (一)、预兆:1、响声:岩层下沉断裂、顶板压力急剧加大时,木支架发出劈裂声,接着出现折梁断腿现象。2、掉渣:顶板严重破裂时,折梁断柱增加,接着出现顶板掉渣现象,掉渣越多,说明顶板压力越大。3、片帮:冒顶前煤壁所受压力增大,变得松软,片帮煤比平常多。4、裂缝:其经验是“流水的裂缝有危险,因为它深;缝里有煤泥,水锈的不危险,因为它是老缝;茬口新的有危险,因为它是新生的。”5、

13、离层:顶板快要冒落的时候,往往出现离层现象。6、漏顶:当顶板出现漏顶现象时,说明顶板有冒顶预兆。7、瓦斯涌出量突然增大,底板出现底鼓,打钻时出现顶钻、卡钻现象。8、顶板的淋水明显增大。(二)、引起顶板事故的原因:1、掘进施工时,未正确使用超前支护。2、掘进施工后,支护不及时,背顶、接顶不实,造成顶板悬露时间过长而冒顶。3、进入作业前,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4、炮眼和药量未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10 第五章矿井灾害事故预防措施一、矿井火灾事故的预防措施:1、木料场、矸石山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 米,不得将矸石山等建在进风井的主导方向上风侧。2、机电设备硐室、材料库、检修硐室、井底车场和使

14、用带式输送机或液力耦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配备灭火器材,存放在以上地点附近。2、消防主管路每50 米设置支管、三通和阀门,地面消防水池必须保持不小于200 立方米的水量。3、井口和主扇风机房附近20 米范围内不得有烟火或使用火炉取暖,井下和井口房严禁用可燃性材料支护。4、井下严禁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气焊作业,若需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5、井口20 米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等,井下使用过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定期进行清理运出地面处理,井下机电硐室必须安装向外开的防火铁门,并定期进行检查其完好性。6、定期对矿井的消防系统进行检查,对发现有问题的及时进行更换。7、加强井下机电设备防爆检查,杜绝失爆。8、矿井必须安装防雷系统。9、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清点人数制度,严禁携带烟火和穿化纤衣服入井。10、地面各机房必须配备两只以上的灭火器;机房内严禁取暖生火,使用过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及时清理干11 净。11、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加强井下瓦斯检查,严禁无风、微风或瓦斯超限作业。12、加强对火灾的早期识别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