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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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下发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 通知公司有关单位:为加强公司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根据国家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已经公司批准,现予下发,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二一三年九月三十日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1 1 总则总则1.1 为加强公司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根据国家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1.2 项目专项资金是指公司在科技研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产品创新等方面符合国家和省市地产业发展需要纳入重点支持类产品和项目

2、而获得国家和省市地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特定用途拨付的资金。1.3 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格监管原则。2 2 工作职责工作职责2.1 项目专项资金归口管理单位为公司经济运行管理部门,分口管理单位为公司经济运行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科技管理部门、产品营销管理部门等单位。2.1.1 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公司专项资金工作的分工安排、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2.1.2 分口管理单位负责密切关注、研究符合国家和省市地各主管部门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或政策,负责组织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可研报告的编制,负责组织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备案、申报、答辩及审批落实工作,负责向财务部门

3、、归口管理单位及时移交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方案及批准的资金拨付文件,负责对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进行指导,负责向专项资金主管部门上报项目实施进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资料和报告,负责组织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2.2 项目实施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按照项目专项资金预算范围按计划合理使用专项资金,负责按照分口管理单位要求提供项目实施各阶段基础数据资料和项目总结,负责提请审计部门组织对项目各工程进行结算审核,负责提请分口管理单位组织对项目各工程进行内部竣工验收和评价,负责配合分口管理单位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2.3 财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指定收款账户的提

4、供,负责根据专项资金拨付文件跟踪落实专项资金到位,负责审查项目实施单位按照专项资金预算范围申报的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按照公司资金使用审批办法规定权限报批后支付专项资金,负责设立专项资金的专用科目进行专账单独核算,负责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台账,负责编制专项资金项目的资金预算、财务决算,负责配合审计机构对专项资金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负责配合分口管理单位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2.4 审计部门负责在专项资金项目各工程交付验收前聘请中介机构对各工程进行结算审核、出具结算审核报告,负责根据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要求在专项资金项目交付验收前聘请中介机构对项目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出具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5、2.5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项目专项资金的效能监察工作。3 3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项目专项资金使用3.1 项目资金来源包括专项资金和企业自有资金,其中专项资金包括专项借款、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专项补助。3.2 公司收到的项目专项资金要纳入公司资金预算统一管控,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3.3 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审批按照公司资金使用审批办法规定执行。3.4 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严格按照申报方案中项目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各项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申报方案专项资金预算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3.5 项目实施过程中,专项资金和企业自有资金要匹配使用,不得优先全额使用专项资金。3.6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

6、施,项目专项资金未拨付到账前,可先由企业自有资金垫付,待专项资金到账后再将垫付的企业自有资金调整为专项资金支付。企业自有资金垫付可以用银行存款垫付,也可以用票据垫付。垫付的票据包括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4 4 项目专项资金管理项目专项资金管理4.1 根据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要求,公司不为专项资金单独开立存款账户,公司基本存款账户作为公司专项资金的指定收款账户。4.2 公司收到专项资金拨付文件及后期收到拨付的专项资金时通过“其他应收款*专项资金”科目单独核算。4.3 鉴于公司银行存款纳入了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项目专项资金中的材料款、设备款、工程款等采购类

7、款项支付通过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支付或票据支付,费用类款项支付通过现金支付或 POS 机刷卡支付。项目专项资金支付时通过“其他应付款*专项资金”科目单独核算。4.4 项目专项资金的账务处理按照 2006 年 2 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执行。4.5 公司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专项资金,财务部门应在专项资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作为不征税收入从纳税所得额中减除。4.5.1 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4.5.2 政府主管部门对该专项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4.5.3 专项资金的支出进行了单独核算。4.6 专项资金项目因

8、不可抗力或无法预测的情况导致出现重大调整或无法实施,分口管理单位应上报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按主管部门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退回未使用专项资金或按主管部门意见执行。4.7 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完成后,专项资金如有结余,或项目验收不合格,或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差的,分口管理单位按主管部门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退回结余专项资金或按主管部门意见执行。4.8 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等单位或个人发现有未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按公司有关规定对涉嫌人员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 5 附则附则5.1 本办法由资产财务部起草并解释。5.2 本办法经公司批准后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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