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组织范例汇编材料

上传人:j****9 文档编号:47024282 上传时间:2018-06-29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2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团组织范例汇编材料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团组织范例汇编材料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团组织范例汇编材料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团组织范例汇编材料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团组织范例汇编材料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团组织范例汇编材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团组织范例汇编材料(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创新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机制 实施行业联合创建实施行业联合创建不断推进地税系统共青团工作不断推进地税系统共青团工作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团委(以下简称市局团委)在共青团重庆市委(以下简称团市委)和重庆市地税局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六大和团的十五大、十五届二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重庆市地税系统共青团工作实际,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全面实施行业联合创建,创新了共青团工作机制,深化了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工作,加强了团组织的能力建设,赢得了党组织和广大地税团员青年的信任,得到了各方面的好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实施行业联合创建的背景重庆市地方税务局下属 40 个区县地税局和 5 个直属单位,截止 2003

2、年底,全系统共有税务干部 5264 人,其中28岁以下青年 816 人,占干部总数的 15.5%。在构建行业联合创建机制之前,全市地税系统共青团工作面临的情况是:一是团组织机构建设滞后,全市只有 3 个团委、1 个团总支和 11 个团支部,团组织设置率是 34%,大批团员未纳入团组织的管理,团员青年缺乏组织归宿感;二是地税系统团组织基本采取属地管理原则,与全市地税系统行政上的垂直管理不协调,忽视了各级团组织之间为服务税收中心工作而必需的业务联系,既不利于统一开展系统内团的工作,不利于调动区县局团组2织创建五四红旗团委的积极性,也不利于争取党政的支持和重视;三是部分区县地税局团组织缺少活力,没有

3、开展过活动,团籍管理、团费收缴等基础管理工作亟待加强。由于以上原因,再加上行政机关团员青年逐年减少,使团组织作为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团组织的凝聚力日益下降,团的事业有弱化的趋势。共青团十五届二中全会指出:要不断开创共青团工作新局面,必须以创新为动力,以机制为保障。为此,市局团委提出了构建行业联合创建机制的工作思路。二、总体设想行业联合创建机制是指依托地税系统行政上垂直管理的特色,按照“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的总体要求,在团市委,市地税局党组织的领导下,在不改变团组织隶属关系的前提下,充分整合各种资源,建立地税系统团组织创建工作的纵向管理体制,构建“两横两纵、条块结合

4、、三级联创”的工作机制。 “两横”是指团市委与市地税局、团区县委与区县地税局之间加强协调,主动配合;“两纵”是指团市委与团区县委、市地税局与区县地税局之间相互支持,形成地方团组织管理地税系统团组织的基础工作、市局团委管理系统内团组织创建工作的条块结合的工作局面,达到“三级联创”的目标,即市局团委围绕创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区县地税局团委围绕3创建“重庆市五四红旗团委”、全市地税系统各类团支部围绕创建“重庆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要求,扎实开展联合创建活动。三、具体做法(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建带团建的原则,重庆市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成立了地税系统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领导小组,由团市委

5、党组成员、副书记和重庆市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共同担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工作方案制定、创建单位的申报确定、评选表彰等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局团委负责。(二)制定实施意见。团市委和市地税局共同制发了关于在全市地税系统深化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的意见和关于印发地税系统“重庆市五四红旗团委”评选表彰办法(试行)的通知,确定了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明确了创建范围和标准,规定了创建与申报、评选与表彰、考核与管理等工作的具体要求,奠定了在地税系统创新工作机制、实施行业联合创建的基础。(三)确定创建单位。为了深入推进行业联合创建工作,重庆市地税局与共青团重庆市委联合召开了地税系统深化创建“五

6、四红旗团委”推进大会,团市委和市地税局领导出席了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区县地税局党政领导也参加了会议。4经地税系统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领导小组的认真审核和评选,5 个团委被确定为“重庆市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12个团支部被确定为“重庆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单位”。(四)落实创建工作。推进大会结束后,市局团委先后两次召集创建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研讨会,就如何杜绝表面文章,扎实开展创建工作,以创建求发展,以创建求实效作了深入细致的探讨;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税系统创建“五四红旗团委”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地税系统共青团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从组织建设、宣传工作、建设学习型团组织、主题活动和信息化

7、建设等 5 个方面提出了 26 项具体要求,为全市地税系统创建工作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奠定了基础。下一阶段,重庆地税系统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对 17 家创建单位进行验收评比,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正式授牌。四、初步取得的成效(一)共青团组织建设得到有效加强,增强了团组织加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能力。实施行业联合创建机制,各区县地税局广泛开展了团员青年“建家行动”,落实了党建带团建工作,加强了各级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的重视和领导,紧密了党组织、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之间的血肉联系,深化了5团员青年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支持。2004 年共新建 5 个团委,1 个团总支和 7 个团

8、支部;目前全系统共有 28 个团组织,纳入管理的团员达到 586 人,分别是上年同期的 1.9 倍和 1.4 倍,都纳入了行业联合创建机制管理范围。市局团委被确定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5 个团委被确定为 “重庆市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12 个团支部被确定为“重庆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单位”,创建活动有了很大的发展。(二)不断优化青年成才环境,提高了团组织服务青年的能力。市局团委在实施行业联合创建机制的过程中,积极争取党政支持,采取搭建服务平台、完善服务手段、制定工作制度等措施,进一步优化了地税青年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并通过组织开展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团组织”等主题活动,为

9、青年提供充分展示才能的舞台,同时积极开展了“推优入党”和“推优荐才”工作,加大了发掘和推荐优秀青年人才工作的力度。各级团组织先后推荐了 15 名优秀团员青年加入党组织,市局团委委派 2 名团干部参加了中央团校的培训,推荐重庆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 1 人,重庆市青年岗位能手 1人,各级优秀团干部 8 人。垫江县地税局还与团县委共同命名该局 5 名优秀青年为“2003 年度县地税系统青年岗位能手”。(三)大力开展主题活动,强化了团组织服务大局、服务6中心工作的能力。以行业联合创建机制为契机,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以主题活动全面丰富基层共青团工作,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地

10、税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一是号召广大团员青年立足本职,苦练内功,积极开展争当“岗位能手”活动,提高为人民服务和为税收事业服务的能力,在今年系统内开展的行政许可法考试中,1 名团干部获得第二名的好成绩;二是结合全国“税收宣传月”,组织各支部广泛开展了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内容的主题团日活动;三是围绕打造学习型和创新型团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学习活动,尤其是扎实开展了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并成功举办了第一届地税青年创新论坛;四是大力建设“数字化共青团”,开辟了新阵地。在互联网和市地税局电子政务内网上分别建立了“共青团之声”主页和团委工作主页,搭建了上令下达、

11、下情上传的信息传递平台;五是针对地税青年大多数都工作在税收征管最前沿的实际情况,加大对团员青年的培训力度,开展岗位大练兵主题活动,提高了地税青年为纳税人服务的能力。实施行业联合创建近一年来,各级团组织共组织主题活动 16 次,是上年同期的 5 倍,共有 2000 多名青年参加了活动,平均每人参加活动近 4 次。7(四)做好社会公益事业,促进了团组织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能力。青年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行业联合创建机制实施以来,地税系统各级团组织始终将“关心社会、回报社会、奉献社会”作为重要工作目标,积极开展了希望工程、关心下一代、扶贫助困送温暖等一系列活动,使地税青年更加充分地认识到了社情

12、民意,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 党组织点评党组织点评 机关共青团工作面临很多具体的困难和问题。我局团委在机关党委和团市委的领导下,开拓创新,实施了行业联合创建机制,加强了我市地税系统团的组织建设,深化了五四红旗团委创建活动,丰富和活跃了基层团组织生活,赢得了广大团员青年的信任,增强了团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了团组织作为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把更多的青年凝聚在了党组织周围,不愧为党组织的有力助手和优秀后备军,为有效开展机关共青团工作起到了示范作用。希望各级团组织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持续丰富和完善新机制,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切实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为加强党8的执政能力建设、促进地税事业和机关共青团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重庆市地税局团委书记:屈涛,联系电话:13708309309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初中教育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