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资料-堵车五辆以上收费站将会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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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堵车五辆以上收费站将会免费通行出处: 责任编辑:037:04日前, 广东省公路条例(草案) 经省长常务会议通过,已提交省人大正式讨论。该条例一旦制定,将成为全国首个公路管理条例。条例草案共七章五十九条,主要对公路行政执法主体、公路规划、公路建设和养护、路政管理、收费公路、公路行政处罚予以明确规范。昨天,省交通厅长张远贻就条例草案的有关问题,向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作了说明:防止公路变成新街道:条例针对广东省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作了规定,如公路规划应当与其他各类规划相衔接,不得在公路两侧对应建设村镇、学校、市场等建筑群,防止公路变成新街道,减少平交道口,保证公路安全畅通。补偿公

2、路建设征地:广东公路建设的造价居高不下,各种补偿、补助费用高昂是一个主要因素。目前,省政府正在研究制定有关基础设施建设征地补偿的具体办法,原则上是按国家和省规定的补偿标准的低限到中限进行补偿,条例对此只作原则性规定。遏制“路未建房已起”:有的地方公路刚立项或开工,部分群众便在尚未形成的公路旁边争相建房,一则是期望得到拆迁的经济补偿,二则希望日后“靠路快富” ,因此,公路尚未建成而两旁建筑已颇具规模的现象日益普遍。如国道 324 线(广汕线)普宁潮阳段,1992 年建成至今 10 年内因公路的街道化而被迫两度改线。为了有效地扼制这种现象,条例特别规定“对已经立项即将开工或者正在建设的公路,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公告并依法实施路政管理” 。处罚损坏公路逃逸车:目前路政管理手段极为薄弱,对造成公路损坏又拒不接受处理或逃逸的车辆,没有任何手段去处理或处罚。 条例设定:违反条例情节严重的车辆应当停放在公路管理机构指定的地点;车主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公路管理机构可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拍卖。收费站堵车可撤主管职:为保障公路畅通,条例还规定,收费站因未开足通道而造成其他通道平均五台以上车辆堵塞的,应当免费放行并开足通道,对收费站主要负责人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对故意堵塞交通的车辆,可以将车辆强制拖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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