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就业服务局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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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省就业服务局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作者:就业指导中心 2012-03-15 01:03 - 河北省就业服务局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冀就服【2012】3号各设区市就业服务局:为做好2012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提高就业 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关于岗位征集工作见习岗位征集采取省、设区市征集相结合的办法。省就业服务局负责驻 冀中直、省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跨区域经营大型企业见习岗位征集 ,并将征集的见习岗位分配到相关设区市。设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 责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见习岗位征集。设区市征

2、集的见习 岗位,须上报省就业服务局批准后,方可与用人单位签订承担高校毕业 生就业见习任务协议。 2011年经批准承担就业见习任务的用人单位,在当年没有高校毕业生报 名的,2012年不再批准其承担就业见习任务。在河北省辖区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等用人单位,均可自愿申1 / 12河北省就业服务局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作者:就业指导中心 2012-03-15 01:03 - 请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任务。用人单位申请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见 习任务,除必须符合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冀人社 发【2009】19号)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企业还必须达到一定规模(原 则上

3、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现有职工100人以上)。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要填写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 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企业用 人单位还要填写承担就业见习任务承诺书(见附件2)。各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于4月30日前将征集的见习岗位申请表及申请材料 汇总上报省就业服务局。5月31日前,省就业服务局将批准的见习岗位及 2012年各地就业见习任务目标下达各设区市,并向社会公布。二、关于报名与岗位对接工作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河北籍生源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可在全省范 围内,按照自愿原则,到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名申请就业见习,各 地不得加以限制

4、。“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基地”可组织所在 高校学生报名,并将报名申请表汇总报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全省报 名工作于7月30日结束。具体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方法由各地公共 就业服务机构确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通过专场招聘会、对接洽谈会等形式,做好申 请见习高校毕业生和见习单位的岗位对接工作。对接工作采用高校毕业 生填报志愿,见习单位进行选拔的方式。选拔工作可由见习单位组织面 试,也可由见习单位组织先考试后面试。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做好对选 拔过程的监督工作,严格把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符合低保家 庭、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优先安排就业见习。岗位

5、对接 工作,各地要在9月30日前完成。2 / 12河北省就业服务局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作者:就业指导中心 2012-03-15 01:03 - 三、关于见习期间待遇问题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享受如下待遇:(一)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其中300元由当地财 政和见习单位共同负担,如见习单位确无支付能力,由同级财政负担, 财政可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支付;其余部分从当地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具体办法按当地规定执行。基本生活补助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见习单位必须按月足额发放见习人 员生活补助。见习单位按规定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见习补助。

6、 鼓励见习单位用自有资金提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二)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见习单位负担。人身 意外伤害保险,必须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三)见习期间或见习期满被企业见习单位聘用的,除依法签订劳动合 同、及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参加社会保险之外,见习单位还应为见习 人员补办见习期间(最长12个月)的养老保险,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 见习期间养老保险费免收滞纳金。(四)在企业、事业单位及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参加见习的,报考公务员 、应聘事业单位工作岗位时,见习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并计算连续工 作年限。四、加强管理与跟踪服务3 / 12河北省就业服务局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

7、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作者:就业指导中心 2012-03-15 01:03 - 各地各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见习人员的服务 工作,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就业创造条件。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按 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监督落实见习人员各项待遇。加强动态管理,掌 握各见习单位见习人员增减变化,严格把关,杜绝空岗套取资金现象。见习单位要建立见习人员花名册和数据库,并配备专人负责见习人员的 见习指导和日常管理,掌握见习人员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他们工 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做好岗前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职业卫生要求的,要定期组织见习人员进行健 康检查。见习期满

8、,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鉴定,并出具见习证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效措施,各地要高度 重视。要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高校毕 业生就业见习制度,鼓励用人单位提供高技术含量见习岗位。要和当地 高校加强合作,送政策、送见习岗位进校园,并公开发布见习单位、见 习岗位、见习待遇、留用比例、数量和要求等相关信息,为高校毕业生 了解见习制度、选择见习岗位提供便利。联系人:吕小强联系电话:0311-88616722附件:1、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2、承担就业见习任务承诺书4 / 12河北省就业服务局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作者:就

9、业指导中心 2012-03-15 01:03 -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附件1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单位法人5 / 12河北省就业服务局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作者:就业指导中心 2012-03-15 01:03 - 注册资金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性质及主管部门单位地址现有职员人数6 / 12河北省就业服务局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作者:就业指导中心 2012-03-15 01:03 - 申请见习人数联系人联系电话主要生产经营范围申请岗位情况申请见习起止时间7 / 12河北省就业服务局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

10、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作者:就业指导中心 2012-03-15 01:03 - 承诺留用比例见习岗位名称见习人数见习人员条件见习人员待遇(元/月)学历专业8 / 12河北省就业服务局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作者:就业指导中心 2012-03-15 01:03 - 9 / 12河北省就业服务局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作者:就业指导中心 2012-03-15 01:03 - 设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意见年 月 日(盖章)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年 月 日(盖章)省就业服务局意见年 月 日(盖章)注:1、“申请岗位情况”可另附纸说明。10 / 12河北省就

11、业服务局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作者:就业指导中心 2012-03-15 01:03 - 2、申请表填写字迹清楚,内容全面。3、申请表一式四份,省就业服务局、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单位各执一份。附件2:承担就业见习任务承诺书我单位自愿承担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任务,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提供 个见习岗位,见习期限为一年。我单位承诺,见习期间为见习 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提供不低于 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并按月发放。见习期满,对考核合格的 见习人员,留用率达到 %以上,并与留用见习人员签订劳动 合同,办理社会保险,补办见习期间养老保险。年 月 日11 / 12河北省就业服务局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作者:就业指导中心 2012-03-15 01:03 - 12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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