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司法文书资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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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一部分 课程提纲【教学目的】法律文书写作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一门应用写作课。设置该门课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和提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法治建设需要的各类法律专门人才的业务能力,为将来从事各种法律事务工作做准备。要求学生注重法律文书综合性、应用性和实践性等特点,在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和具备写作能力的基础上,熟练掌握公安、检察、审判工作以及律师业务中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和技能。【教学方法】根据本门课程综合性、应用性和实践性的特点,将本门课程的教学方法确定为:1、 教师讲授,即由教师将法律文书中具体格式、要求进行讲解;2、 实践方法,即多进行练习,增进学生的理解和掌握;3、 比较方法,即将几种

2、类似的法律文书进行各方面的比较,从而使学生对容易混淆的法律文书之间有清楚的认识。【教学计划】第二部分 教学要求与法律文书概述一、教学要求二、法律文书概述(一) 法律文书课程设置的原因(二) 法律文书课程的性质、任务和内容(三) 法律文书课程的意义(四) 课程特征三、法律文书的概念(一)法律文书的概念 P3法律文书:是指在司法程序中,司法、公证、仲裁、监狱和国家安全机关处理各类普通诉讼案件和特殊诉讼案件时使用或制作的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二)法律文书的分类:P4第一种分类方法:按照制作主体的不同:第二种分类方法:按诉讼性质的不同进行分类:第三种分类

3、方法:按照文书的用途进行分类:第四种分类方法:按照文书的制作体式进行分类:(三)法律文书的历史沿革 P5(四)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 P6(注意教材内容的特殊性)1、格式的规范性 2、内容的合法性 3、执行的强制性 4、时间的及时性 5、论证的合理性 6、用语的客观性 补充:补充:法律文书事实论论述要求:以叙事为主、忌专门写人 叙事要素齐备,忌残缺不全叙事清楚直接,忌隐晦曲折 叙事概括简练,忌精彩描绘 叙述直陈其事,忌烘托渲染基本的叙事方法: (时间顺序)注意:注意:刑事案件:突出主罪、突出主犯、综合归纳 非刑事案件:纵横交错、分段叙述法律文书用语的具体要求:真实、明确、庄重、简洁和严谨应做到:语

4、义单一,排除歧义 术语确切,力戒生造 褒贬适度,爱憎分明 称谓恰当,符合法律 数量确切,力戒含混法律文书句式规范:语句完整,慎用省略 句式多样,恰当选用 主动受动,表达明确 承接转折,文义连贯修辞妥帖:风格朴素,语贵平实 叙事说理,要用直笔 语言庄重,言简意赅 修辞手法,使用恰当论述方法:由事而理,由理而断 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揭示矛盾,明确焦点 论辩说理,章法多样论述应逻辑谨严:概念准确,前后一致 判断正确,切勿武断 推理合理,合乎逻辑 来龙去脉,合乎事理2法律文书证据论:证据的写作方法:列举、描摹、解释、分析证据的写作应突出:客观性:主观性的存在,但是在表述过程中应科学客观合法性: 外在形

5、式 关联性:客观联系、为人所知、论证的方法思路清晰有迹客循忌杂乱无章 逻辑合理推论严密、忌漏洞百出 个性突出与案契合忌千篇一律(五)法律文书的作用 P151、体现国家意志 2、法律文书是履行职责、规范权利义务的凭证 3、调整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4、法律文书是体现法律实施的重要工具 5、法律工作者素质的评估标准 6 法律文书是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六)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P171、严格地遵循格式 2、客观地认定事实(1)准确地揭示案件事实的本来面貌(2)全面阐述案件事实的各个侧面(3)确切表达案件关键部分的事实3、严肃地适用法律(1)不论那种案件,事实必须真实、清楚,证据必须确实、充

6、分,论证必须理由充足,结论必须正确(2)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事 4、有力地逻辑说理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公安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公安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一、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责二、公安机关主要的法律文书教材 P43 侦查文书的概念功能侦查文书的概念功能 分类分类(一)受理案件登记表(受理依据)范例:范例: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报案人单位电话案件来源移送单位承办人电话报案内容:领导批示:处理结果:报警单位接警地点接警人员报案时间(二)立案报告(2002 年起更名为:呈请立案报告书)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已经发生的犯罪案件按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作为诉讼案件予以处

7、理的一种诉讼行为。立案报告是刑事诉讼中的第一份文书 ,是刑事诉讼程序起始的标志。制作的目的:向上级表明案件的认识和所持的态度 制作原则: 及时 实事求是错误范例:错误范例:关于 XX 区 XX 厂食堂职工关 XX 被杀案的立案报告公刑立字号XXX:19XX 年 7 月 24 日晨 1 时 55 分,接处值班室电话:XX 派出所 XXX 同志报称,今晨 1 时 25 分 XX 厂 XX食堂发生一起凶杀案,死者系食堂值班员关 XX(男,67 岁,住东风南街 5 号楼) 。我们立即派出侦技人员赶赴现场,配合当地分局和派出所同志进行勘查、访问工作。据发现人李 XX(XX 厂工人,住 XX 厂 3 号楼

8、一层,食堂的近邻)讲:24 日凌晨 1 时 20 分,睡梦中被“来人啊!的喊声惊醒,掀开窗帘,借路灯光见 XX 食堂的后院内,关 XX 正和一身高约 1.70 米,穿深色衣服的男青年搏斗。他急忙跑到 XX 派出所(现场东侧)报告。民警立即包围了现场,但关已被杀死,凶犯3已逃跑。经勘查:现场位于 XX 区 XX 路西侧,食堂后院即食堂与 3 号楼之间的空地,两头有墙堵起而成。在南端安装一个铁栅栏门(高 1.84 米) 。死者头北脚南,躺在食堂后院内,距铁门 4.55 米;旁边扔有死者的手电、拖鞋等物。死者右肩、颈部、左手有三角形的刺割伤,颈部系致命伤,深达胸腔,死于大出血。据分析,凶器是三角形锐

9、器,宽 2 公分,长 1O 多公分。勘查中发现,位于食堂后院的窗子被割有大洞,窗台有蹬蹭痕迹。在食堂门口和制造室内有可疑的横条状花纹的足迹三个。制造室临街的一扇窗子的铁纱也被割开了一个洞,在此窗上发现三枚血指印(有少量纹线) 。整个现场除一个抽屉被拉开 20 公分外,均未发现任何可疑现象,也未丢失任何物品。从发现关XX 被刺到勘查现场结束,一直下大雨现场周围未获得有力物证。经现场勘查、调查、访问,我们初步认为,这是一起盗窃杀人案。犯罪分子乘黑夜翻过铁栅栏门,从院内小窗进入室内企图行窃,被关发现,仓惶逃跑,因被关紧追,脱身不得,而将关杀死,随即入制造室内破窗逃跑。分析认为:(1)犯罪分子是一人作

10、案,目的是盗窃。(2)对现场情况一般了解,但对食堂的现金、粮票收藏位置及夜间有无值班员等情况不熟悉。(3)犯罪分子经验不足,选择目标不隐蔽,整个食堂均在 3号楼各窗口的监视下,距离又非常近(分别为 2 米、4.75 米),作案时容易被发现,也没有戴手套(血指印可以证明) ,被发现后惊慌失措,杀人后逃窜。(4)犯罪分子有可能是当地人,但也不能排除流窜犯罪分子作案的可能性。现在我们正拟同 XX 分局组织联合专案组立案侦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侦破工作:(1)召开各单位保卫干部,治保积极分子会议,公布案情,发动群众提供线索。(2)由专案组进行摸底排队。摸底条件:犯罪分子是 20 多岁的年轻人,穿深色衣

11、服,素有盗窃行为,23 日晚有作案时间,有三棱刮刀;发案后换洗衣服,身上可能有伤,有反常表现。(3)XX 派出所负责对辖区内有盗窃流氓行为的劳改释放分子解除劳教、强劳、少管的或逃跑回来的人员,逐个进行查核。(4)由四科查对有前科者的指纹。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批示。XX 处一科19XX 年 X 月 X 日立案决定书立案决定书立案决定书立案决定书4公安局公安局立案决定书立案决定书(存根)(存根)公经立字200 号案件名称: 案件编号: 犯罪嫌疑人: 男 女 岁住址: 单位及职业: 批准人: 批准时间: 办案人: 办案单位: 填发时间: 填发人: 公经立字贰零零第 号公安局公安局立案决定书立案决定

12、书公经立字200 号根据 第 条之规定,决定对 案立案侦查。(公安局印)二年 月 日此联附卷不予立案通知书(省略)不予立案通知书(省略)其形式与立案决定书相似,为一式三联,分别为存根、副本及交控告人联。其形式与立案决定书相似,为一式三联,分别为存根、副本及交控告人联。(三)破案报告与呈请破案报告书(三)破案报告与呈请破案报告书刑事案件经过侦查、预审,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已确实、充分,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侦查即告终结。破案报告表类别案发地点案发时间伤亡损失案情简记:破案措施:备注: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时间:呈请破案报告书错误范例:错误范例:破案报告书公刑字(19)79 号19

13、年 12 月 29 日,我队对李报复杀人分尸重大案件实施侦查。经过天紧张周密的工作,可宣布案件破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案情概况19年 12 月 28 日下午 1 时 35 分,市公安分局刑警队接到市区学校刘的电话报案:“学校学生宿舍楼南侧小树林内发现一麻袋上有血迹,疑为杀人案” 。分局刑警队队长张即率领刑侦技术人员赶赴现场。通过勘查,发现被害人为一具无头女尸,左手不见,右手被砍断,左脚穿一只黑色丝袜,右脚赤足穿有一只黑色胶底布鞋,尸体东侧有大量血迹,在尸体周围发现菜刀一把,上有血迹,在尸体底下发现足迹5一枚。当日晚 9 时 25 分,在勘查搜索工作中,刑警队在该校西食堂北侧污水井中发现

14、一颗女性人头。经法医对尸体和人头以及菜刀上的血迹进行检查,结论为:1.人头与尸体为同一人;2.头顶颈部砍伤为致命伤;3.头颅是死后被人用刀切掉;4.死亡时间为当日上午 9 点至 10 点之间;5.血迹与死者血型相同。二、案情分析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所获情况分析:(一)尸体周围无搏斗痕迹,只有一枚明显鞋印和大量血迹。可见死者可能是在突然间惨遭杀害的,死后人头被割抛在别处,系一人作案并且熟人作案可能性大;足迹为罪犯所留,罪犯身高 1.711.75 米之间。(二)这两个现场可能就是一个案件的第一现场和第二现场,即杀人现场和抛尸现场。(三)我们对包头用的北京日报查验,发现上面有用铅笔写的“王”两个字,分

15、析是报纸的所有者,极大可能就是死者。三、破案经过刑侦人员通过调查访问、查户口卡得知,王,女,25 岁,市第六皮件厂工人,未婚,高中毕业。刑侦人员对王所在单位领导锡厂长(男,33 岁)、车间主任刘(男,28 岁)访问,并让其对现场拍摄的王照片进行辨认,他们确认死者是本单位工人王。他们还反映王交了一个叫“小伟”的男朋友,是学校的老师,具体叫什么不清楚。侦查人员即对学校领导朱进行了访问,得知此人即是本校教研室教员,名叫“李” , “小伟”是他的小名。李,28 岁,身高 1.75 米,住学校教研楼 103 室。为了获取更有力的痕迹物证,对其宿舍进行了密搜密取,在密取当中,提取了他的足迹,并在鞋底部发现了血迹,经法医鉴定,鞋底血迹与死者血迹一致。据此,我们将李立为重大犯罪嫌疑人拘传,拘传后进行了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李供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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