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城市中心区瑶溪南片基础道路永中西路(南洋大道青龙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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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湾城市中心区瑶溪南片基础道路永中西路(南洋大道青龙路)道路工程 温州兴城1温温 州州 市市 龙龙 湾湾 区区 建建 设设 工工 程程 施施 工工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工程名称:工程名称:龙龙湾城市中心区瑶溪南片基湾城市中心区瑶溪南片基础础道路永中西路道路永中西路 (南洋大道(南洋大道青青龙龙路)道路工程路)道路工程目 录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五)开标(六)评标(七)合同的授予(八)其他事项三、合同条款四、合同文件格式五、工程建设标准六、图纸及其它资料七、工程量清单八、投标文件格式龙湾城市中心区瑶溪南片基础道路永中西路(

2、南洋大道青龙路)道路工程 温州兴城1一、投一、投标须标须知前附表知前附表项 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龙湾城市中心区瑶溪南片基础道路永中西路(南洋大道青 龙路)道路工程21.1建设地点龙湾城市中心区31.1建设规模总投资金额约 5318 万元41.1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51.1质量要求合格1.1文明施工按文明标准化要求施工62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主要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路灯、景观、交通设施、交 通标志标线、电缆等,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72.2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360 日历天83.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94.1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市政总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必必须须具具

3、备备安全生安全生产许产许可可证证及三及三 类类人人员员安全生安全生产产考核合格考核合格证书证书; ;外地进温企业具备外地进温 备案证明并有效; 建造师: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且无在建工程) 。10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13.1工程报价方式综合单价报价1215.1投标有效期 60 个工作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16.1投标担保金额伍拾万元整, 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入以下帐户 投标保证金汇入的户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203206009201052538 开户银行:工行马鞍池支行147.3招标文件 时间:2011 年 7 月 18 日至 2011 年 7 月

4、 22 日,具体从网址上 下载标文、清单及图纸等资料,网址:温州市招标投标网 (WWW.WZZBTB.COM)工程在线服务。招标文件每套价 格 500 元人民币,在送投标文件时提交,售后不退。155.1踏勘现场自行前往168.1投标人疑问清 单递交时间:2011 年 7 月 18 日 8:30 时至 2011 年 7 月 25 日 11:00时之前在 http:/ 进入“建设工程交易/工程在线/在线质疑”服务栏以不记名方式提交。龙湾城市中心区瑶溪南片基础道路永中西路(南洋大道青龙路)道路工程 温州兴城2项 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78.1领取招标文 件答疑纪要如有,将在 2011 年 7 月

5、 26 日 16:00 至 2011 年 8 月 11 日 17:00 前在 http:/ 进入 “建设工程交易/工程在线/答疑书”下载。1817投标人的替 代方案不允许1918.1投标文件份 数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资格审查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证书原件一份。2021.1投标文件提 交地点收件人: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点:温州民航路 128 号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标区2122.1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2011 年 8 月 12 日 14 时 30 分2223.1开 标开始时间:2011 年 8 月 12 日 14 时 30 分 地点:温州民航路 128

6、 号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324.1评标方法 与标准投标须知第 31.3 款2425履约支付担 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的 10%(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招标人 指定的账户)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 7 日内2526联系方式招标单位: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 0577-86968218 代理单位: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联系人:金奇云 联系电话:0577-8837027225交易卡刷卡 注意事项投标单位必须在 2011 年 8 月 11 日上午:08:3011:30,下午: 14:3016:30; 2011 年 8 月 12 日,上

7、午:08:3011:30 的时间 段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刷卡并开取保证金收据, 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6其他注意事 项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有关工程的答疑资料均在指定 的网站下载。投标人应在开标之日前及时上网关注本工程的 动态信息,如有遗漏所产生的后果有投标人自负。27其他说明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 人还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投标单位的法人委托代理人员递 交法人委托书时必须同时携带其在投标单位上一年度任一上一年度任一时时 段的社会养老金保段的社会养老金保险缴纳证险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明原

8、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对后退后退 还还)、温州市公共)、温州市公共资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保源交易中心开具的保证证金收据,金收据,否则投标 文件将被拒收,各投标人参加会议的人数不得超过 3 人。*本表关于招标工程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 “投标须知”的具体补充或修改,如有矛盾之处,应以本表为准。注: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说明与要求”的具体内容,对相应的栏竖向可根据需要扩展。龙湾城市中心区瑶溪南片基础道路永中西路(南洋大道青龙路)道路工程 温州兴城3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 工程说明 1. 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 项第 6 项。 本工程实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内容含道路、桥梁、

9、给排水、路灯、交通设施、 交通标志标线、景观绿化等(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中标人必须将承包工程中的非专业性 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分包的项目),但必须按规定 并经建设单位认可。 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已办理招标招标申请,并经温州市龙湾区建设工程招投 标监理站招标项目审查,通过公开招公开招标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 1.3 本工程暂定部分材料施工时必须会同业主单位按有关规定共同确定。 1.4 本工程的招标工作由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委托温州市兴城工 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

10、(普通合伙)组织实施,温州市龙湾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理站负责监 督。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报价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 项;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7 项。 3.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8 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 工合同项目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9 项。 4.2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3 本工程不采纳联合体投标。5.踏勘现场 5.1 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所述时间,组织

11、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 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 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利用的 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 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6.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6.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 500 元的资料工本费。龙湾城市中心区瑶溪南片基础道路永中西路(南洋大道

12、青龙路)道路工程 温州兴城4(二)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须知前附表 (2)投标须知 (3)合同条款 (4)合同文件格式 (5)工程建设标准 (6)工程量清单 (7)图纸及其它资料 (8)投标文件格式 7.2 除 7.1 内容外,招标期间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 出的答疑纪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 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将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购领招标文件。 7.4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 获得

13、招标文件 3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 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 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的要求的形式向 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 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的规定的形式 予以澄清。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的修改

14、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规定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 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 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时间前在指定网站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 温州市龙湾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理站反映。 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将在温州市龙湾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备案,并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程在线服务”()上发布信息 向所有投标人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 束作用。 9.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

15、 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 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或公告)为准,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必须报温州市龙湾龙湾城市中心区瑶溪南片基础道路永中西路(南洋大道青龙路)道路工程 温州兴城5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理站备案。 9.5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 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 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具有解释权。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投标标文件由文件由商商务标务标部分包括(投部分包括(投标标函、商函、商务标务标)、)、资资格后格后审审申申请书请书(含相关(含相关资资料)部料)部 分和分和证书证书原件等三部分原件等三部分组组成。成。 11.2 商商务务部分部分 11.2.1 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式陆份): 11.2.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2.1.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1.2.1.3 投标函; 11.2.1.4 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承诺书;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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