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教师诲人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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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教评论2017年3月24日星期五02主编: 王亮编辑: 杨三喜杨国营设计: 王星舟校对: 张静 电话: 010-82296506邮箱: 漫话 / 一家之言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 因学校面临拆迁,浙江温州鹿城区岠江 小学近500名学生将搬入临时搭建的铁 皮工棚上学。学校临时周转房环境差、 安全隐患多,这让很多家长忧心不已。 从上个月开始,不少家长得知,因 岠江小学即将拆迁,下学期开学学校近 500名学生将搬到工棚上课。家长们来 到现场查看后纷纷表示不能接受, “现 在就已经很闷热了,夏天这里容易中 暑,很热、空气不流通,环境差,灰尘 多又有台风,这里不是小孩上学的。 ”石向阳绘“铁皮

2、” 教室近日, 中国社科院发布 中 国法治发展报告 (2 0 17 ) , 该报 告对中国 49个较大城市和 10 0 个县 (市、 区) 的政府公开信息的 测评情况显示, 仍有半数左右评 估对象未公开2 0 16年度义务教 育划片信息。 据了解,目前有关北京学 区划分的信息,很多只能依据 网友的自行整理查阅,市民尚 未能通过“权威渠道”查询小 区归属的学区。即使公开义务 教育划片的地区,也存在信息 入口隐蔽、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目前 公众特别是有购房需求的人, 了解学区划分信息最常用的渠道竟然是房产中介。房产中介 “热心”提供学区划分信息,自 然是为了促进房屋交易。但 是,

3、因为中介自身利益格局所 限,他们提供的信息常常滞后 或不准确,购房者往往要花大 量精力核实。在很多情况下, 中介更乐意于从有利于交易的 角度出发选择性地提供信息, 由此经常引发买卖纠纷。 除了房屋中介以外,最有 公信力和最直接的入学划片信 息,一般是中小学校的招生简 章。但是,招生简章不一定在 网上公开,而且各个学校分别 发布,给存在查询需求的人们 造成了不便。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学区划分信息,成了 市民集中的诉求。 事实上,划分学区的行为 主体既不是执行指令的学校, 更不可能是商业中介,而是政 府主管部门。 信息公开条例 明确“扶贫、教育、医疗、社 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 策、措施及其

4、实施情况”属于 应当公开的范围。值得强调的 是,这方面的公开不应该是经 群众申请后的被动公开,而属 于政府主动公开的领域。 在政府为打击择校风实施 学区划分制度之初, 可能没有预 料到后来愈演愈烈的学区房问 题。但是, 现实情况是学区划分已不仅是一个教育问题, 而关系 到很多家庭的重大财产利益。 政府既然出台了划片入学制度, 就应该为制度所带来的任何后 续效应负责。为了保护公民的 财产安全, 稳定房地产市场, 就 有必要及时、 透明地公开学区划 分信息。 划片入学的核心是就近入 学,但是,何为近,何为远, 每个人有不同的理解方式。因 为学区划分不同,同一条街两 边的房屋均价就有可能大不相 同。

5、而且,一旦划片发生变 化,就会影响周边房价。因 此,除了公开划片信息,政府 有关部门还有必要尽可能地公开划片的制定依据。而且,任 何学区划分的变动都应当有前 瞻性,避免让符合政策要求的 学区房购买者遭受损失。 有关部门对信息公开存有 顾虑,可能出于这种担心: 过多的社会参与会让政策执 行纠缠不清,议而不决。然 而,要知道凡是牵涉到老百 姓根本利益的领域,群众还是 会千方百计地去打探。如果 因为信息公开不健全导致公民 利益遭受损失,由此产生的矛 盾更是一发不可收拾。政府部 门不能光想着推行政策的方 便,而要多问问是否让群众享 受到方便,有没有坚守为民服务这个“初心” 。 推行划片入学以来,教育

6、部多次强调要公开划片过程, 要求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得 懂、理得清、说得明” 。但是, 这些要求到了地方,执行力度 就打了折扣。当前,很多地方 已逐步推行“多校划片” ,可 是,不是推行了“多校划片” , 群众就不关心自己家的划片问 题了。相反,因为划片方式更 加复杂了,公众需要更全面、 准确地掌握划片信息。政策实 施是否成功,群众是否满意是 最重要的衡量标准,其中就包 括群众的知情权是否得到满足。 (作者系媒体评论员)入学划片得让公众看明白才行王钟的/ 快评/作为教书育人的教育者, 自身不断地进修业务,应该是 一个常识。回顾我国数千年的 教育史, “好学”一直是历代为 师者坚守的优良传统。然而

7、, 由于种种原因,这种“常识” 或“传统”在当下却面临挑战。 平时,我极少见身边的老 师拿起或谈及任何一本教材之 外的书。有一次,我和一些老 师分享读书心得,讲座结束 后,就听到隔壁办公室某老师 高声说: “教书匠领这点工资, 读什么书?神经病才读书! ”我 突然感到一阵羞愧,好像刚做 了一件丢人的事。 此刻, 我又想, 倘若孔子活 在今天, 听见这话, 将说些什 么?会不会忍不住呼喊:“天之 将丧斯文也! ” 孔子堪称中国古代最伟大的教书匠。 论语 开篇即是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孔 子又自白道: “默而识之,学而 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 哉? ”在他看来,教师的“学” 是“诲人”的

8、前提,也是职业 快乐的源泉。古代另一位了不 起的教书匠是朱熹。他提倡教 师要做到 “博学、 审问、 慎思、 明 辨、 笃行” 。他身体力行, 在为官 与讲学的间隙, 勤学苦耕, 著有 四书章句集注 楚辞集注 等, 影响后代深远。 孔子和朱子,均兼有名师 与大学问家的双重身份。从他 们身上,我们触摸到古代教师 “好学”的优良传统。 学记 云, “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 困故曰:教学相长也。 ”可 见,教师的 “教” 与 “学” 相伴相 随, 相互促进,“学” 不单指向学生, 也是为人师者自始至终的必 修课。 教师的必修课, 还有一个 “德” 字。孔子终生讲 “修己”“克 己”“正身” , 围绕的

9、圆心就是 “德” , 即个人的道德修养。身为 教师的孔子, 诲人不倦, 有教无 类, 安贫乐道, 直道而行, 乃至 “知其不可为而为之” 的坚韧执 着等品质, 足为世代师德楷模。 孔子关于道德修养的论述中, 有 两点特别具有现实意义: 一是重 视 “自求” , 所谓 “君子求诸己, 小 人求诸人” 。二是强调 “自省” 。 孔子说:“见贤思齐焉, 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 后来朱熹也说过: “日省其身, 有则改之, 无则加 勉。 ” 这都说明了个人反省的重 要性。 当前,国家制定了教师 职业道德规范 ,对教师的行为 做出多方面要求,这是必要 的。但这些规范都是些外在的 强制性的规定。从这个角度

10、看,儒家倡导的“自求”与 “自省” ,恰好是对规范的 一种必要补充。 道德修养离不开教师个人 的“自求” “自省” ,知识的提 升亦然。我还是年轻教师时,也漠视个人学习,理由是待遇 低,高考成绩与读书不相干。 当一个人没有意识到学习之于 职业、之于生命的意义时,外 界的逼迫往往是徒劳的。 无论是学而不厌,还是注 重道德修养,这些教育传统到 了近现代,在不少教师的身上 依然延续着。民国时期教育的 成功,重要原因在于,那时候 从大城市到普通乡村,都活跃 着一批好老师,甚至大师。他 们学问深品行高,在逆境中自 强不息。钱穆中学毕业后,因 家贫而辍学,到无锡的农村小 学任教。但钱穆并未消极应 付,他决

11、心走一条自学成才之 路“一意自读书” 。他白天 上课,晚上静心苦读古籍。10 年的农村小学教师生涯,钱穆 博览古籍,奠定了深厚的国学根基。书画大家、著名学者启 功也因家境艰难,初中毕业后 就去从教。初登讲台时,他的 恩师陈垣教他“上课须知” ,其 中一条是:字写不好,学问再 大,学生先已看不起。一次, 启功在批改作业,陈垣对他 说: “学生的字比你的字好,你 怎么给学生批作业呀! ”启功深 受刺激,从此发奋习字,终成 一代书法大家,且在古典文学 等领域卓有成就。 如今,走进北京师范大学 校园,黑色大理石上镌刻着八 个字: “学为人师,行为世 范。 ”这是启功为北师大亲笔书 写的校训。秀挺的一笔

12、一划之 间,让人仿佛看到中国几千年 来沉淀下的教育传统在闪光。 (作者系福建省漳州市东山 一中教师)“好学” 是教师 “诲人” 的前提王木春近日, 部分涉 2 0 16年研究 生考试泄题案的犯罪嫌疑人, 在 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受审。 13名犯罪嫌疑人被指控的罪名, 涉及组织考试作弊罪, 非法提供 出售试题、 答案罪, 代替考试罪 三项, 这也是作弊入刑后, 首次 有犯罪团伙同时涉及三项罪名。 作弊与反作弊, 是一个经久 不变的历史话题, 就像是猫鼠游 戏, 赓续千年而不绝如缕。之 前, 面对作弊愈演愈烈, 很多人 将希望寄托于立法 “严打” 。 2 0 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 (九)

13、施行后, 替考、 作弊、 协助 作弊等行为, 轻则拘役, 重则有期。同时, 增加组织考试作弊 罪, 非法出售、 提供试题、 答案 罪, 代替考试罪等新罪名。而 今, 又在司法实践中首次 “全面 适用” 犯罪团伙, 这一套新的 “组 合拳” , 能有效吗? 不可否认, 立法 “严打” 是一 种很有必要、 也很有效果的手 段。之前, 面对组织考试作弊, 非法提供出售试题、 答案, 代替 考试等行为, 只能通过 “故意泄 露国家秘密罪”“滥用职权罪” “徇私舞弊罪” 等来刑事追责, 至 于出现组织考试作弊、 替考等行 为就束手无策了, 按照 国家教 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处理有之, 按照校规从轻发落也

14、有之, 如此效果就要大打折扣。 而今,作弊入刑乃至进入 司法实践层面,原本游弋在刑 法之外的作弊行为,纳入处罚 范围,最高可被处以 7年以下 有期徒刑。这种最为严厉的国 家强制措施,对于相关犯罪群 体及潜在犯罪分子的震慑作 用,不言而喻。而从组织考试 作弊,到非法提供出售试题、 答案和代替考试,相对完整的 作弊链条进入司法程序“过堂 受审” ,更能打消一些人的盲从 和侥幸心理,对于遏制作弊行 为滋生蔓延不无裨益。虽说惩罚措施的升级换 代,对打击作弊不无积极的一 面,但终极效果并不乐观。从 历史上看,施以刑罚从来就不 是一种“万能药丸” 。从历史上 看,历代王朝对于夹带、买题 等作弊行为也是重典

15、以对,但 作弊从来就没有退出舞台。 其实,光靠限制犯罪分子 人身自由的刑罚措施,便想要 战胜作弊行为是远远不够的。 根据犯罪经济学的理论,只有 在犯罪收益大于犯罪成本时, 一个理性的犯罪人才会选择实 施犯罪。现实中,作弊行为的 “犯罪收益”有多大呢?从有关新闻报道便可“管孔窥豹” 。据 犯罪嫌疑人罗某某交代,他买 通了试卷印刷点的一名内部人 员,许诺考后给予百万元现金 报酬,而组织作弊的好处,只 会远超此数。只要“巨额利 润”摆在那里,在寻利欲望和 侥幸心理的双重刺激下,就还 会有犯罪分子铤而走险,只不 过作弊手段变得更加隐蔽而已。 更为有效的途径,应当是 遏制“经济纽带” ,也就是让作 弊不

16、再变得如此“暴利” 。对于 公安部门,应采用雷霆手段, 打击作弊团伙的产业链,尽可 能铲除犯罪的工具、土壤。对于教育、人事等部门,则要考 虑如何增加优质教育、就业资 源的供应量,并在调研论证的 基础上,改变“一考定乾坤” 的传统方式。多元化的考核方 式,除增加作弊难度,也会提 高此类犯罪的经济成本,也更 容易保证公平。 当然,从深层次来说,还 应塑造一种公平诚信的文化环 境,形成“不想作弊”的文化 自觉。如此,还须强化对社 会、家庭、个体的教育熏陶, 激浊扬清,持之以恒,让纯净 的考风一步步树立起来。 (作者系法律学者)防考试作弊仅靠 “严打” 还不够欧阳晨雨日前, 有媒体报道称, 清华毕业生留京数 量逐年下降, 已连续4年低于50 %。 近年来, 相关部门一直鼓励高校毕业生 到中西部就业, 而二三线城市的发展速度愈 发加快, 也给清华大学等名校的 “高材生” 们 提供了更多工作机会和才能施展的舞台。事 实上, 二三线城市的发展也确实需要更多人 才的补给。在此背景下, 清华毕业生京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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