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测绘作业指导书(房屋建筑工程)

上传人:206****923 文档编号:42634443 上传时间:2018-06-02 格式:DOC 页数:64 大小:278.2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珠海市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测绘作业指导书(房屋建筑工程)_第1页
第1页 / 共64页
珠海市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测绘作业指导书(房屋建筑工程)_第2页
第2页 / 共64页
珠海市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测绘作业指导书(房屋建筑工程)_第3页
第3页 / 共64页
珠海市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测绘作业指导书(房屋建筑工程)_第4页
第4页 / 共64页
珠海市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测绘作业指导书(房屋建筑工程)_第5页
第5页 / 共6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珠海市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测绘作业指导书(房屋建筑工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珠海市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测绘作业指导书(房屋建筑工程)(6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珠海市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测绘 作 业 指 导 书 (房屋建筑工程)珠海市测绘院珠海市测绘院目目 录录一、 总则 .11.1 编制目的和意义 .11.2 适用范围 .11.3 房屋建筑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绘内容 .11.4 房屋建筑工程规划条件核实主要面积勘测指标含义 .21.5 房屋建筑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绘实施条件 .31.6 作业基本要求 .31.7 测量精度衡量标准 .4二、技术标准及法规文件 .52.1 引用标准 .52.2 参考标准 .52.3 法规文件 .5三、精度要求 .63.1 房屋建筑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绘基础数据测量精度要求 .63.2 房屋建筑工程规划条件核实主要勘测指标测

2、量精度要求 .73.3 房屋建筑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总平面勘测图测绘精度要求 .83.4 建筑物相关尺寸及主要面积指标核对限差要求.10四、作业流程.11五、技术规定.125.1 房屋建筑工程文件及图件完备性核查规定.125.2 房屋建筑工程基础数据采集及处理规定 .135.3 建(构)筑物层套区平面勘测图绘制及图元面积数据采集规定 .175.4 建筑物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235.5 建筑物核增或核减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315.6 建筑基底面积计算规定 .405.7 住宅楼规划条件核实面积指标计算规定 .455.8 非住宅楼规划条件核实面积指标计算规定 .475.9 房屋建筑工程容积率等主要规

3、划指标计算规定 .495.10 建筑间距计算规定 .505.11 绿地面积和绿地率计算规定 .505.12 建筑高度计算规定 .505.13 建筑后退红线距离计算规定 .545.14 建筑物空间布局和建设功能核对规定 .555.15 房屋建筑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总平面勘测图测绘规定 .56附件一:珠海市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测绘记录册模板(房屋建筑工程)附件二:珠海市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总平面勘测图(房屋建筑工程)附件三:珠海市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给排水专业地下管线图(房屋建筑工程)附件四:珠海市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测绘记录册编制主要说明及标准化参考述语(房屋建筑工程)附件五:关于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4、执行时效的规定(房屋建筑工程)附件六:房屋建筑工程计容建筑面积及其它规划条件核实勘测指标计算和核对标准一览表(房屋建筑工程)第 0 页 共 65 页一、一、 总则总则1.11.1 编制目的和意义编制目的和意义为规范我院实施房屋建筑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绘的技术行为,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现行有关规范、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有关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及其补充规定,编制本作业指导书 。1.21.2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珠海市行政区域。1.31.3 房屋建筑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绘房屋建筑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绘内容内容

5、房屋建筑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绘,包括如下内容:1 1 房屋建筑工程现状空间位置、几何尺寸、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建筑基底面积、住宅套型总建筑面积、住宅套型建筑面积90的住宅套型总建筑面积及其占比、住宅套型建筑面积90的住宅套型总建筑面积及其占比、住宅阳台面积及其占比、建设用地总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工业配套设施面积及其占比、停车位数量、建筑区及地下室出入口、建筑间距、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房屋建筑工程平面规划条件核实勘测指标; 2 2 建筑物建筑单元户型结构、楼梯间、门厅、公共过道、公建配套设施用房、设备用房、管理用房、室内停车位位置等建筑分层平面布局建设现状;3 3 建筑物现状层

6、数、层高、建筑高度、室内外地坪绝对高程等房屋建筑工程竖向规划条件核实勘测指标,以及竖向布局建设现状;4 核对建筑物的建设功能;第 1 页 共 65 页5 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现状位置、几何尺寸、规模;6 房屋建筑工程总平面建设现状;7 其它必须勘测的房屋建筑工程现状空间要素、面积和高度规划条件核实勘测指标,以及其它必须核对的建筑物分层平面布局、竖向布局、空间位置和建设功能等。1.41.4 房屋建筑工程规划条件核实主要面积勘测房屋建筑工程规划条件核实主要面积勘测指标含义指标含义本作业指导书所指房屋建筑工程规划条件核实主要面积勘测指标包括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以下简称计容建筑面积) 、建筑基底

7、面积、住宅套型总建筑面积、住宅阳台水平投影面积指标等,其含义为:1 1 建筑面积系指按本作业指导书 “第 2.2 条”第 1 款的有关规定计算的建筑物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建筑工程的建设规模(下同) ,即房屋建筑工程全体建筑物建筑面积的总和、或当前实施规划条件核实的建筑物建筑面积的总和。2 2 计容建筑面积系指在按本作业指导书 “第 2.2 条”第 1 款的有关规定计算的建筑物建筑面积的基础上,根据本作业指导书 “第 2.1 条” 第 6 款的有关规定和本作业指导书 “第 5.5 条”的规定计算的、应参与容积率计算的建筑面积;房屋建筑工程总计容建筑面积系指应参与容积率计算的房屋建筑工程全

8、体建筑物计容建筑面积的总和、或当前实施规划条件核实的建筑物计容建筑面积的总和。3 3 建筑基底面积系指按本作业指导书 “第 5.6 条”的规定计算的建(构)筑物基底占地面积;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基底总面积系指应参与建筑密度计算的房屋建筑工程全体建(构)筑物建筑基底面积的总和、或当前实施规划条件核实的建(构)筑物建筑基底面积的总和。4 4 住宅套型建筑面积系指按本作业指导书 “第 2.1 条”第 1 款和第 2 页 共 65 页“第 2.2 条” 第 1 款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作业指导书 “第 5.7 条”的规定计算的住宅分户套型建筑面积;住宅套型总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建筑工程全体住宅分户套型建筑面积的总

9、和或、当前实施规划条件核实的住宅楼住宅分户套型建筑面积的总和。5 5 住宅阳台水平投影面积系指封闭或不封闭的住宅阳台(包括跨层阳台、入户花园、户内花园、户内阳光花房,下同)结构底板外缘的水平投影面积。1.51.5 房屋建筑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绘实施条件房屋建筑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绘实施条件房屋建筑工程实施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测绘,原则上应具备下列条件:1 1 房屋建筑工程应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 2 一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的建设项目、或分期审批取得多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同一建设项目申请一次性实施规划条件核实者,房屋建筑工程的全部建筑单体和室外工程应全部竣工;3 3 一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

10、批的建设项目申请分期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者,该期规划条件核实的建筑单体及其相关的室外工程应已竣工,其配套工程(包括垃圾房、配电房、停车场等)应按计划同期竣工,并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同意;4 4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特殊建设项目申请规划条件核实者,必须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同意。1.61.6 作业基本要求作业基本要求1 1 实施房屋建筑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绘,原则上应在该房屋建筑工程的房地产登记面积测量之前进行。2 2 建筑物相关建筑面积测量,原则上应在毛坯状态下进行。如遇建设单位或住宅业主对建筑物已作内部装修的情况,则应参照加盖竣工图章并有房第 3 页 共 65 页屋建筑工程相关责任人签

11、名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图、规划许可建施图(各层建施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上所表示的建筑物分层平面布局、竖向布局和建设功能,判断和确认可能出现的建筑物装修改建部位,按建筑主体原毛坯现状进行测量。3 3 房屋建筑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绘的数据采集,必须使用经检校的测绘工具和经国家认定的测绘仪器质量检验鉴定机构检定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测绘仪器;房屋建筑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绘的数据处理,必须使用我院指定的计算机应用软件。4 4 房屋建筑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绘的各项精度指标,必须符合本作业指导书 “第 2.1 条”和“第 2.2 条”有关标准的相关规定、以及符合本作业指导书 “第 3 章”的有关要求。5 5 应根据测区原有测量控制点的分布情况布设房屋建筑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绘平高控制网。控制网的施测方法必须严格执行本作业指导书“第 2.1 条”第 2 款的相关规定、以及符合本作业指导书 “第 5.15 条” 第 1 款的有关要求。6 6 房屋建筑工程各项规划条件核实指标测量和计算、建筑物分层平面布局及竖向布局核对、规划条件核实总平面勘测图测绘,以及珠海市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测绘记录册(房屋建筑工程) 编制,必须严格执行本作业指导书 “2.1 条”引用标准的相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