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技术比武——排污收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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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污收费指南排污收费指南考题类型考题类型一、 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题目(20 分)二、填空题(10 分)三、判断题(10 分)四、简答题(10 分)五、选择题(10 分)六、计算题(40 分)复复 习习 范范 围围一、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二、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三、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四、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五、关于减免及缓缴排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六、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七、关于排污费收缴有关问题的通知八、关于加强排污申报与核定工作的通知九、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十、关于印发关于环保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后经费安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十一、关于填报排污费征收季

2、报表(试行) 的通知十二、关于做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实施工作的通知十三、关于切实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通知十四、 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的使用填填 空空 题题一、2003 年 7 月 1 日实施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对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二、排污费征收的基本程序是:(排污量申报)-(排污量审核)-(排污费核定)并(公告)-(排污费征收) 。三、排污者对核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有异议的,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发出通知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复核决

3、定。四、排污者应当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到指定的商业银行缴纳排污费。对于未设银行账户的排污者以现金方式缴纳的排污费,由执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向排污者收取款项,并填写(“一般缴款书” )于(当日)将收取的款项缴至财政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五、排污申报的对象是(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排污收费的对象一般是(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六、所有排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 )必须遵守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于每年(1 月 1-15 日)内如实进行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七、负责征收排污

4、费的环境监察机构应于每年(2 月 10 日)前对排污者申报的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试行) 等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环境监察机构向排污者发回经审核同意的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试行) 等,对不符合要求、错报、漏报的,要责成其(限期重报或补报) 。八、当排污者排放污染物需作改变或者发生污染事故等造成污染物排放紧急变化的,必须分别在(改变 3 日前)或(变化后 3 日)内填报相应的排放污染物月变更申报表(试行) ,说明变更原因,履行(变更申报)手续。九、排污者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 ;逾期(拒不缴纳的) ,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

5、(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收而未征收或者少征收排污费的,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 ,或者(直接责令排污者补缴排污费) 。十一、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环保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 )体制,严格足额征收排污费,不得变相或以任何形式坐支、截留和挪用。十二、排污者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排污费的,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发出缴费通知单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缓缴排污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书面决定;期

6、满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排污费的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十三、排污者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减缴、免缴或者缓缴排污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补缴应当缴纳的排污费,并处所骗取批准减缴、免缴或者缓缴排污费)数额(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 。十四、排污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足额缴纳排污费的,由收缴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加收(2)的滞纳金。十五、现行焦炭生产排污费分级征收的比例为(1: 2:1:6) 。十六、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次每吨 1000 元) 。十七、一个单位边界上有多处噪声超标,征收额应根据(最高一处超标声级)计算,当沿边

7、界长度超过 100 米有二处及二处以上噪声超标,则(加 1 倍)征收。十八、排污申报核定数据报表根据环保部门核定的数据进行填报,分为(季报)和(年报) 。季报填报(本季度排污情况的阶段性数据) ;年报填报(全年排污情况的综合性汇总数据) 。十九、年报的数据报表和文字报告应(同时报送) ;季报以(数据报表)为主,必要时可附(简要文字说明) 。二十、排污申报核定工作报告(包括数据报表)和(文字报告),应当用(纸质件)和(电子件)两种介质同时进行报送,两种介质的(数据)和(内容)应当完全一致。二十一、排污收费工作报表分为(季报) 、 (年报)和(快报) 。各市季报应当于(季度终了后 20 日内)报出

8、,年报应当于(第二年3 月底前)报出,快报应当于(第二年 1 月 3 日)前报出。二十二、 排污费征收工作报表 (试行)所有填报内容均指根据核定的报告年度按月或按季排污量、征收的排污费相关情况,统计截止时间为每年(3 月 31 日) ,但统计的排污费应当是(核定的报告年度应征收的排污费) 。二十三、1、 排污费征收工作报表 (试行)中开单合计金额是指(报告年度开单征收排污费的累计金额) 。2、 排污费征收工作报表 (试行)中入库金额是指(报告年度排污费开单合计金额中已经对帐、实际解缴国库的部分) 。3、 排污费征收工作报表 (试行)中减免金额是指(报告年度排污费开单合计金额中已经审批生效减免的

9、部分) 。4、 排污费征收工作报表 (试行)中缓缴金额是指(报告年度排污费开单合计金额中已经审批生效缓缴的排污费累计金额) 。5、 排污费征收工作报表 (试行)中欠缴金额是指(报告年度排污费开单合计金额中,除审批生效的减免、缓缴外未按期解缴的排污费) 。排污者提出减、免、缓缴排污费申请,未经正式审批生效的排污费金额(也计入欠缴) 。6、 排污费征收工作报表 (试行)中所有户数均与相应的排污费对应,同一排污者分期分批计征或解缴排污费的(不重复)计算户数。二十四、排污申报核定工作报告包括(数据报表)和(文字报告) ,是环境监察报告制度的组成部分。数据报表应当填报排污申报核定情况的相关(汇总数据)

10、,数据应由(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生成并输出。文字报告是对排污申报核定工作情况的(综合性)总结、分析,应当包括(对工作的整体描述) , (主要数据的对比、分析与评价) , (工作经验、问题与建议)等。 二十五、现行工作中国家统一使用的软件名称为(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 ) ,它涵盖了排污申报和收费的全过程,并具有(报表管理)和(统计查询)功能。选选 择择 题题一、违反排污申报登记制度的行为由两类,一类为拒报违反行为,另一类为谎报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46 条第 1 款第 1 项规定,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警告、处(d)万元以下的罚款。A、3 千元 B、3 万元

11、C、5 千元 D、5 万元二、以下不属于环保专项资金可以使用的范围:(c)A重点污染源防治B区域性污染防治C环境保护自身建设D、污染防治新技术开发三、排放污染物但不需缴纳排污费的:(c、d) A某轮船产生的生活废水B未向环保部门进行申报的某小区幼儿园茶炉C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的污水D、机动车排放的尾气四、某企业因废水超标排放被环保部门发现,决定对其进行处罚。经查,该企业是按季度缴纳排污费的,上一季度缴纳排污费共10 万元,其中废气 7 万元,废水 3 万元。请问,如果按规定对该企业实施其应缴纳排污费的 3 倍的行政处罚,应为(c) 。A30 万 B9 万 C3 万 D不予处罚5、缓缴排

12、污费的审批机关是:( a ) A环保局 B财政局 C物价局 判断题判断题一、同一排放口中的化学需氧量(COD) 、生化需氧量(BOD5)和总有机碳(TOC) ,只征收一项。 ( )二、大肠菌群数和总余氯只征收一项 ( )三、PH5-6 指大于等于 5,小于 6。 ( )四、对每一排放口征收废气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 3 项。 ( )五、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十五天的,噪声超标排污费减半征收。( )六、农民自建住宅不得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 ( )七、 排污费征收季报表(试行) 中征收开单金额是指自本年初至报告季度末开出“排污费缴纳通知单”的排污费累计金额。 (

13、 )八、 排污费征收季报表(试行) 中解缴入库金额是指自本年初至报告季度末经对帐、实际解缴国库的排污费累计金额。 ( )九、 排污费征收季报表(试行) 中退库金额是指自本年初至报告季度末国库实际退付的累计金额。 ( )十、设区的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环境监察机构承担排污费征收稽查具体工作。 ( ) 十一、省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设区的市级以上的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排污费征收稽查。 ( )十二、上级环境监察机构正在稽查的案件,下级环境监察机构不得另行组织稽查。 ( )十三、下级环境监察机构正在稽查的案件,上级环境监察机构不得直接介入或者接管该稽查案件,但可能影响稽

14、查结果的除外。 ( )十四、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可以和工业区、开发区自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一样收取排污费。 ( )(作为城市重要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主要收纳和处理城市生活污水,其处理工艺流程主要针对生活污水进行设计。工业区、开发区、畜禽养殖小区等自建的主要接纳处理生产污水的集中处理设施,在接纳水质、处理工艺、处理污染物的种类及危害程度方面均与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明显不同,不能视为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中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对其应按照一般工业企业收取排污费) 十五、县级以上环境保护局所属的环境监察机构征收排污费属于委托执法,应当以主管环境保护部门的名义实施排污费征收行为。( )十六、环境保护行

15、政主管部门应对排污费稽查的数额予以公告。( )十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取消了对一般固体废物征收排污费的规定,一般固体废物不再征收排污费。 ( ) 十八、公立医疗机构不属于排污费的免缴对象。 ( )十九、我省属于“二氧化硫控制区”,不是“酸雨控制区”或“两控区”(上述二者兼有的地区)。 ( )问答题问答题一、征收排污费的范围和对象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征收排污费的对象为: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二、申请减免排污费应具备什么条件?排污者遇台风、火山爆发、洪水、干旱、地震等不可抗力自然灾害以及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火灾、他人破坏等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缴或者免缴排污费;排污者因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环境污染的,不得申请减缴或者免缴排污费。符合本条规定的排污者申请减免排污费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 1年的排污费应缴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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