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济出口沿线绿化管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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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莆永高速大济出口莆永高速大济出口绿化管护(合同)绿化管护(合同)发包人(全称):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简称乙方)根据 2014 年 12 月 15 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紧急通知的要求,为了加强莆永高速大济出口的绿化苗木管护,体现绿化景观效果,经局领导研究决定,由仙游县绿芝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管护莆永高速大济出口与仙度路交汇处绿化工程和仙度路莆永高速大济出口至度尾牌坊门路段绿化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甲方就本绿化养护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莆永高速大济出口绿化管护

2、工程(二)项目地点:莆永高速大济出口,即莆永高速大济出口与仙度路交汇处绿化和仙度路莆永高速大济出口至度尾牌坊门路段绿化。(三)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松土除草、修剪、抹芽、浇水、中耕施肥、病虫害防治、抗旱防涝、缺株补植、清除枯枝、卫生保洁、清理垃圾、树木绑扎、树干刷白、草坪切边、加土扶正、立架加固、防风防汛、抗灾抢险、设施维护、防人为破坏及安全保护等一切养管工作总承包。(四)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第二条 合同承包期第三条 管理标准、管理质量标准、考核办法、考核细则参照仙游县城区绿地、秀里路养护管理标准,每季度验收一次。第四条 月养护综合单价本合同参照仙游县城区绿地养护管理标准,采用固定合同包干(道路绿

3、化及互通绿地养管经费年综合单价为 7.46 元/m2。 ) ,包括项目工作内容操作所需的人员工资及养护工具、农药、洒水车、垃圾清运等原料、设备,以及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原因(含暴雨、交通肇事、偷盗、人为破坏、人为践踏等)造成- 2 -的缺陷修复、苗木死缺购置及补植、项目养护范围内的配套设施破损、缺失所购材料及修补、维护管理、水电费、垃圾运弃费、安全保险、利润、税金、风险、义务等或隐含的一切责任的综合包干价格。养护综合单价不因劳力、材料或其他可能影响合同实施成本的事项发生价格变动而进行调整。第五条 养护范围及养护面积增减(一)养护范围为莆永高速大济出口与仙度路交汇处绿化工程,绿化面积1805;仙度

4、路莆永高速大济出口至度尾牌坊门路段绿化工程,绿化面积2220。 。(二)养护面积增减:本合同市场化养护管理绿地面积约 4025,其中莆永高速大济出口与仙度路交汇处绿化工程,绿化面积 1805;仙度路莆永高速大济出口至度尾牌坊门路段绿化工程,绿化面积 2220。随着绿化工程及部分绿化管护工程陆续到期,养护面积逐渐增加。养管期内,凡由甲方接管的未列入养管的新建及改造绿地,面积在 1 公顷及以下的,由乙方无条件按原发包价负责养护管理,如乙方拒不接管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面积在 1 公顷以上的进行公开招标选择养管单位。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及费用标准,按原招标约定进行实施,养护时

5、间按实际接收时间至原合同期限为止。在履行养管合同期间,因各种建设需要而产生绿地减少的,最终乙方均应无条件接受,并经甲、乙双方现场勘测确认,按计算合同承包价的方法相应核减合同养护费用。第六条 双方责任(一)乙方必须根据二级养护管理标准进行绿地养管并接受甲方监督。甲方按照参照秀里路沿线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对绿化养护、卫生保洁进行考核。 (二)乙方承包期间应遵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聘用的养管人员所发生的社保、医保及工伤等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养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护,出现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三)管养项目养护人员要求:- 3 -1.乙方养管

6、人员须在 60 周岁以下,且须经培训上岗,并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和养管人员的工作守则,实行定人定岗,发现乙方养管人员配备不足,每少1 人扣 1000 元,直接从当月养护费中扣款(包括不定期巡查、督查、月考核) ,由甲方发出整改通知书,并以此整改通知书作为扣款依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合格的人员。2.乙方应配备 1 名园林工程师,负责现场技术指导,提高绿化养管水平。园林工程师未配备到位的,发现一次扣 10 分,3 次以上未到位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3.乙方应配备 1 名专职巡查人员,每周至少巡查 2 次所属路段的现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汇报,同时做好记录建立档案

7、备查。专职巡查人员未配备到位的,发现一次扣 10 分,3 次以上未到位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4.根据季节的变化合理安排、检查养护工作,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养护管理方案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年初必须制定施肥计划(每年不少于3 次) ,参照秀里路沿线绿地养护管理标准(试行) 要求,经甲方审核批准后,在甲方现场签证下,按计划按时施肥,少施一遍肥扣 0.2 万元人民币。5.乙方不得擅自砍伐、迁移、遗弃所养护的苗木。砍伐、迁移、遗弃苗木行为一经甲方发现,乙方将被处以原苗木评估价 3 倍罚款后再按原品种及同等规格补植恢复。管护期内,因乙方养护不当,或由于不可抗力或乙方未采

8、取有效防范措施,而造成该标段范围内的乔木、灌木、地被、花草等损失,含暴雨、交通肇事、偷盗、人为破坏、人为践踏等原因,造成的植物死亡,乙方应在 2周内负责补种同样品种和规格的植物,并保证成活,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原品种或规格补植,以其它品种或规格替换时需得到甲方的确认,如补植品种或规格优于原品种所增费用由乙方承担,低于原品种或规格的甲方按两种苗木当时市场价差在当月养护费中予以扣除。在非种植季节(6、7、8、9 月份)内补植可能造成成活率低的,可顺延至 10 月份或翌年 3月份前补植修复,确保成活率在 95以上。在非种植季节,若遇上级检查需要临时突击补植的,增加补植费用 30%的

9、风险金给予补助。6.由于不可抗力,如台风(10 级)及特大暴雨(降雨量每日250 毫米)- 4 -和社会性突发事件,但不包含暴雨、交通肇事、偷盗、人为破坏、人为践踏等,造成该标段范围内的乔木、灌木、地被、花草等损失(经承发包双方现场勘查确认) ,苗木费由甲方负责,其余工作和费用等由乙方负责。7.乙方必须上报台风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队伍(3-5 人) 。在台风期间,乙方须抽调 3 人作为甲方抢险救灾队员,由甲方统一安排抢险工作,甲方不再另外支付工资,如人员未能到位,缺少人员每人每天按 200 元标准从乙方管养费中扣除。台风季节前,必须加固防护乔木(含行道树) ;同时对原有的防护措施调整更

10、新。否则,由此产生的枯死均由承包人承担更换,费用自付。8.乙方用于绿化管养自有或租赁的洒水车等,应优先用于本标段绿化养护浇水。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9.在管养范围内更换或增加苗木种类,不另计绿化面积及变更养护费用。10.乙方养护所需一切资材:如工具、农药(不含国家禁用) 、化肥、除草剂、机械等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提供水源。11.乙方负责承包绿地范围内的垃圾清理清运工作,垃圾(包括修剪枝条、枯叶及人为丢弃的石块、杂物等)应当及时清理干净;发现歪、倒苗木当天扶正,及时处理交通障碍;发现苗木断枝当天处理;发现晾挂及时纠正;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

11、迎接各类上级检查工作。若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他人清理,费用从乙方承包款中扣除。12.甲方可根据上级要求或需要有计划地对绿地内进行绿化改造提升、补植,为了方便管理,30 万元以下小额工程,按定额预算后下浮 18%直接委托管养单位施工,费用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前所产生的死缺株或空地,能够补植的,都必须在 2015 年 3 月底补植补齐,苗木由甲方提供,具体数量以双方现场核实认定的为准。栽植施工及管护至养护期满均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另计绿化面积及变更养护费用。13.本承包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所发出的所有关于绿化、卫生等整改通知等文件,乙方须按照整改通知的内容进行整改

12、。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无整改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处理,费用从乙方当季应得承包款中 3 倍扣款,并参照秀里路沿线绿地养护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试行) 进行扣分。- 5 -14.乙方养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护,妥善保管和使用农药等,如台风、大雨等造成的安全责任和果树果实采摘等造成的安全责任及其它所有的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5.乙方应做的其它工作。如甲方需要对该标段内不在承包范围内的大树进行修剪时,乙方应无条件承担,费用由甲方承担(树干胸径35cm 的,按每株1000 元/次包干;树干胸径35cm 的参照行道树养护价格。16.绿化移交条件:(1)甲方移交乙方管养条件:已市场化

13、养管的绿地移交时按现状并根据甲方确认的数量和品种进行移交,乙方须无条件接收。养管标段内的绿化工程在养管期内移交的,养护管理单位无条件按竣工验收清单无条件接收。养护开工日期为该绿化工程苗木移交单上的日期。(2)承包期满后,乙方移交甲方条件:该绿化现状经甲方验收,须达到初始管护交接时竣工图中相关规定和标准及竣工验收清单,管护期内,没有出现新的缺株、缺损现象。未能达到标准,由乙方负责限期整改直至达标,逾期整改未能达标的,由甲方组织整改,整改费用从养护费中 3 倍扣款。承包期间涉及品种更改的,以甲方同意的有关文件为准。在办理交接手续之前不得擅自停止养护工作。17.如果绿地(含乔灌木、草被等项)由于第三

14、方的破坏造成的损失,按照各有关部门的评估,由第三方赔偿给乙方相应的损失,但乙方必须在甲方同意和监督下进行采购同品种及规格的苗木补植修复。18.养管期内,绿地上若有新移植的树木,乙方必须无条件负责养护管理,如乙方拒不接管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19.绿化养护范围内绿化苗木确因立地条件不适宜生长,造成自然死亡的,经业主确认研究后,进行品种更换,更换品种综合单价参照同期财政审核综合单价(如果更换品种苗木价同期无信息价的,按市场询价确定) ,原品种与更换品种综合单价存在差价的,结算时进行补差。第七条、违约责任(一)乙方须将报名投标时承诺的养护机械投入在该绿地的日常管养,如乙方

15、未能履约,将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管养权,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 -(二)经甲方考核,乙方养护管理绿地季考核总分连续 2 个季度考核分数70 分或承包期内 3 次考核分数70 分的,甲方有权终止本管养承包合同并取消乙方履约保证金,且甲方将视情形扣罚该绿地季度管养养护款的 1-3 倍,作为补偿该绿地补植费用。第八条、奖优罚劣为激励承包人做好承包期内的绿化养护,参照仙游县城区绿化养护的运作方式,承包期限定九个月,具体为:(一)承包期内,年度季平均考核分90 分,可继续履约;绿地考核成绩95 分,发放该绿地 100%的绿化养护费;75 分绿地考核成绩95 分,养护费按当季考核分数对应的百分比

16、发放;70 分绿地考核成绩75 分,发放该绿地 30%的绿化养护费;绿地考核成绩70 分,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理。(二)养管期内,连续 2 个月月平均考核分80 分,取消该绿化养护承包公司的新一轮承包竞标人资格;连续 3 个季度平均考核分75 分,终止承包合同,发包方有权另定新的承包人(即乙方) ,同时取消乙方一年内在甲方所有绿化养护承包竞标的竞标人资格;养管期内被终止合同的,取消该绿化养护承包公司在甲方所有绿化养护承包竞标的竞标人资格;季平均考核分70 分,取消该绿化养护承包公司的当季的养护费,并报县住建部门相关部门备案。(三)养管期内,绿化养护承包公司在甲方从事养护工作的养护业绩、信誉、实力等将做为该企业的信用档案,上报县住建局相关部门备案,作为今后企业年检和绿化工程招投标的综合评分依据。第九条、付款方式(一)本养护项目无预付款,本合同生效后,按考核成绩以季度发放养护款,甲方参照秀里路沿线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日常不定期巡查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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