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瓶等包装制品QS审核细则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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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塑料瓶等包装制品塑料瓶等包装制品 QSQS 审核细则审核细则http:/ 2009 年 11 月 02 日 08:40 食品商务网 生意社 11 月 02 日讯 专业委员会对食品包装材料通则、细则的补充解释序号主题条款号相关条款内容解释(修改)内容 1通则企业提交申请材 料 3.1.2 条补充:企业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经备案的企业标准。2 3.1.2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允许食品生产企业申请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 具等制品生产许可证时,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只覆盖所生产的食品,对自产自 用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不作要求。3 3.1.2 .3 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核发的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放宽对环

2、保证 明的要求,以下几种均可以:(1)环保部门在环评报告基础上作的对企业建设项 目的审批意见和建厂后的验收意见;(2)排污许可证和噪声复合要求的证明;(3)环 境监测报告。4 3.1.2 .7 产品型式检验报告。(1)型式检验报告可由企业自行完成也可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完成,但必 须是同一批次产品,即所有项目在一份报告书中体现。(2)如果企业在核查现场不能提供型式检验报告,核查组继续实地核查工作, 但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型式检验报告,否则视为上报材料不全。5 3.1.2 .8 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产品标签。企业可以根据自己产品的特点,必须说明影响人身健康和安全的内容,其 他一目了然的内容可以简化

3、,但是不得因其说明书或标签的简化而对用户造成 不便或伤害。6 3.2.2 企业试生产的产品必须经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检验机构依据相应 的产品细则规定批批检验。由总局指定的 8 家发证检验机构对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批批检验。“企业试 生产的产品”包括新建企业的产品和获证企业增项的产品。7 企业不具备关键控制检验项目检验能力的,应当每 3 个月送国家质检总 局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检验机构指 86 号文指定的发证检验机构。8 7.6 企业在抽查、监督检查或其质量有被投诉时产品检验有不合格项目。 以上规定的“抽查、监督检查”是省级监督抽查、地市定期监督抽查、国家监 督抽查、专项检查等。

4、9细则实地核查办法对于只有部分工序的生产企业,如制袋厂、分装厂、 组装厂等的要求 1、实地核查、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等的要求只包含该工序涉 及的内容。2、这类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证书将在产品品种中注明限定的工序。3、对制袋厂、分装厂:型式检验报告可以认可其上游企业产品的报告;实 地核查合格后需抽样进行发证检验。2.2.8 车间分别建立人员进出和物流的通道,人员进入应有消毒、除尘或 风淋(浴)等装置,工作服应保持清洁。各种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 产企业均应具备人员进出和物流的通道,人员通道应具备更衣、消毒、除尘等 设施。物流通道应与生产区隔离,且具备与生产相适应的隔离区。运输物料人 员不得进入

5、生产区,生产区工作人员不得从物流通道进出。直接包装入口食品 的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如保鲜膜、复合膜、一次性餐具、饮料瓶或饮 水桶等生产企业消毒设施要求:洗手设施应为感应式或脚踏式,避免交叉污染; 消毒应做到酒精等消毒。缓冲区应定期紫外线照射消毒。工作服应包括帽子、 手套(如不方便使用手套工作,应在工作中定时对双手消毒),全身工作服、换 鞋或戴脚套。并应具备风淋浴设施(饮料瓶或饮水桶生产企业可使用风幕,结合 厂房的正压)。生产非直接入口的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的生产企业如密胺餐具、塑料菜板 等生产企业,应至少使用洗手液洗手,并应至少具备如除尘辊等除尘设施。应 穿着洁净的工作服。对以下三类产品,

6、风淋浴是必须的:(1)保鲜膜(2)一次性 餐具(3)复合膜袋更衣、洗手设施是必须的,且应在生产区域入口处。10细则实地核查办法 2.3 生产设施 1 企业必须具备满足生产需要的工 作场所和生产设施,且维护完好。2 应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清洗、消毒、防尘、防腐、通风、污物处理 等设施,并维护完好。生产设施不包括生产设备,主要指生产设备之外且与生 产正常进行直接相关的设施如搬运设施、通风设施、物料输送等设施。工作场 所指满足生产需要的空间和面积。直接包装入口食品的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 企业如保鲜膜、复合膜、一次性餐具等生产企业应进行封闭生产,并具备与封闭生产相适应的通风防尘 设施。生产非直接入

7、口的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的生产企业如密胺餐具、塑料菜 板等生产企业,也应具备与生产相适应的防尘通风设施。如排风扇等。11 3.3.4 检验人员应熟悉产品检验规定,具有与工作相适应的质量安全知 识、技能和相适应的资格。相应的资格指经过培训上岗,可以内部培训也可以为外部培训。12 5.4 包装标识。如奶瓶、水杯、餐具、菜板等产品有明确食品用用途的产品,其包装标签 或说明书上可不加食品用标识。如其他非复合膜、复合膜等易于与非食品用产 品混淆的产品应在其产品包装或标签上注明“食品用”字样。内部调用而非外 售产品,如是车间内连线生产产品或未离开车间的产品,可不注明“食品用” 的标志,异地调用或外加包装出厂

8、的产品则必须在外包装上注明。13 6.1 检验管理应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中确认“质量检验部门对产品质量 具有否决权”,质量检验部门应能够根据检验数据客观如实判定产品是否合格, 并出具相应报告,其他人员不得人为干扰判定结果。14细则(一)非复合膜袋 1 .发证产品范围企业将普通双向拉伸聚丙烯 薄膜产品加热封条后直接用于包装食品按热封型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处理增加 一个产品品种:GB/T 10003-1996 普通型 BOPP 薄膜,如企业购进单膜仅经印刷 后即出售,暂不发证。生产单膜,仅用于本公司复合膜生产的情况,单膜也需 要申证。15 4 .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表 2 非复合膜中聚偏二氯乙烯片状肠衣

9、膜的相 关标准增加 GB15204-1994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偏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树脂 卫生标准16 7.1 发证检验抽样方法表 4 聚乙烯自粘性保鲜膜:随机抽取 3 卷, 应改为 6 卷;商品零售包装袋及夹链自封袋:均应从 3 箱中分别抽取 302 个 (袋规格应不小于 1515 厘米,或者抽一些未制袋的薄膜作为补充)。17 7.3 判定规则保鲜袋按商品零售包装袋检验,厚度项目不做评价。18细则(二)复合膜袋 1 .发证产品范围为避免混淆,第 9 种复合膜产品“多层复合食 品包装膜、袋”改为“其它类复合食品包装膜、袋”。企业必须有备案的企业 标准,且企业标准中卫生指标要求不得低于内层同类材

10、料产品的国行标、细则 的要求。彩印厂购进复合膜经印刷后直接出售,暂不发证。19 2.2.3 关键工艺控制熟化间应从下部进风,上部排风。对形式不做要求,只要求其不影响熟化温度和时间。20 4.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表 2 液体食品保鲜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屋顶包) 相关标准参见产品标准 21 6.必备出厂检验设备表 3 其它类多层复合膜袋必备出厂检验设备改为 1.卷尺或直尺或游标卡尺;2.材料试验机;3.放大镜 22 7.1.1 企业申请以下 4 种复合膜袋产品的,按如下技术要求高低顺序抽取 2 个高技术 要求的产品进行发证检验如企业同时生产 7.1.1 中四种样品,但抽样时,成品 库房中无耐蒸煮复合

11、膜袋、榨菜包装用复合膜袋,仅抽取到 4 种复合膜袋中后 两种样品时,则发证产品品种不包括耐蒸煮复合膜袋和榨菜包装用复合膜袋, 耐蒸煮复合膜袋和榨菜包装用复合膜袋另做增项处理。23 7.1.抽样方法复合袋:应从 3 箱中分别抽取 302 个(袋规格应不小于 1515 厘米,或者抽取一些未制袋的薄膜作为补充)。涉及微检指标,应单独 封样,直接交微检人员,避免样品传递过程的污染。24 8. QS 标志的标注企业应在获证后 12 个月内在其获证产品的适当部位 加印不可去除的 QS 标志。改为:在其获证后 12 个月内在其获证产品的适当部 位、或外包装箱(袋制品)或纸芯(卷成品)加印不可去除的 QS 标

12、志。25细则(四)编织袋 7 .抽样方法如企业称同时生产塑料编织袋和复合塑料编织袋,但 在实地核查时没有复合塑料编织袋样品,只抽到塑料编织袋,则发证产品品种 只列入塑料编织袋,复合塑料编织袋另做增项处理。当企业同时生产聚乙烯、聚丙烯编织袋时应分别抽取样品。26细则(五)容器产品 1 .发证产品范围:“塑料奶瓶、塑料饮水杯(壶)、塑料瓶坯” 改为“塑料奶瓶、塑料饮水杯(壶)、塑料瓶(坯)”各种形状的多次使用的塑料容器均可以按塑料瓶申请。生产瓶胚,仅用于本公司生产饮料瓶的情况,瓶胚也需要取证,但不需要 制定企业标准和型式检验,只需进行过程质量控制。27 3 .必备的生产设备表 1 塑料防盗瓶盖必备

13、生产设备注塑机改为:注(压)塑机。28 6 .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表 3 聚酯(PET)无汽饮料瓶删除:垂直度偏差测 试仪。29 塑料防盗瓶盖删除:投影仪 30 第 1、2、3 种产品量筒可由天平代替。31 7.1 抽样方法表 4 聚乙烯吹塑桶抽样数量 20 个改为:28 个 32 8 . QS 标志的标注改为:在其获证后 12 个月内在其获证产品模具的适当部位、外包装、 标签或说明书上自行加印(贴)QS 标志。直接面对消费者的产品,如塑料奶瓶、 塑料饮水杯,在其最小销售包装、说明书或产品上加印(贴)QS 标志。在模具上模刻 QS 标志时,可以是无色的。33 检验项目的单项评价三种 PET 瓶的

14、垂直载压、热灌装瓶的容量偏差和最 小壁厚只发数据,不做评价 34细则(六)食品用工具 1 .发证产品范围 1、限于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两种材质; 2、包括吸塑等热成型的饭盒、碗、盘、碟、杯、盖子;3、包括吹塑成型的一 次性餐饮具;4、包括注塑成型的一次性餐饮具,如方便面杯、雪糕杯;5、不 包括酸奶杯、果冻杯、刀、叉、搅拌棒、吸管;6、不包括各种吸塑的饼干托、 蔬菜托、海鲜托等,该类产品如企业自己生产片材之后加工的,可以对照细则先申请片材的生产许可证。35 4 .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表 6 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增 加:GB 18006.1-1999 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通用技术条件 36 6 .必备的出厂检 验设备表 9 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删除金属塞规、邵氏硬度计 37 7.1 从生产企业的 仓库内,随机抽取主导产品一种规格进行发证检验。同一原料、同一规格、同 一工艺的产品为一个批次。从生产企业的成品仓库内,从每种产品品种中随机 抽取其主导产品的一种规格进行发证检验。同一原料、同一规格、同一工艺的 产品为一个批次。38 7.1.3 抽样方法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增加:如有不同材质,每种材质均需 抽样。39 7.2 检验项目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发证检验项目聚苯乙烯(PS)耐温性能可 以只报告检测数据,不作单项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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