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现场检查要点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40349523 上传时间:2018-05-25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现场检查要点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现场检查要点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现场检查要点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现场检查要点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现场检查要点》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现场检查要点(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现场检查要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行政监察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36 号)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自然保护区)现场检查涉及的主要内容,现制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现场检查要点如下:一、检查措施(一)进入自然保护区进行实地检查并制作现场环境监察记录。(二)要求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口头或书面汇报建设和管理情况。(三)查阅或复制有关自然保护区规划、区域划分界限、环评、审批、立项及保护区管理和开发建设活动等相关资料。(四)向有关单位、专家、个人及当地政府和居民了解相关情况。(五)对在保护区内存在违法开发建设活动的行为,现场监察人员应对当事人制

2、作现场询问笔录并进行现场取证(拍摄照片或录像)(六)法律、法规规定有权采取的其他措施。二、自然保护区管理情况检查 (一)检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编制部门、审批部门、环评编制单位及时间、主管部门、业务指导部门、相关审批部门的批复文件等。(二)检查自然保护区的范围、界标的经纬度,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的界限和面积。(三)检查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是否进行了调整,如存在调整,应检查功能区调整是否进行了规划、是否履行了审批程序、查阅审批部门的批复及相关部门对保护区功能区调整的审查意见;同时还应了解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的原因(包括公路、铁路和其他建设开发活动)。(四)检查自然

3、保护区是否存在更名现象,如存在,检查更名是否履行了审批程序并符合相关更名的规定。(五)检查自然保护区建设是否符合建设规划(总体规划)要求,包括规划的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六)用于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科研、监测、宣传教育等相关基础设施、设备(包括标桩、标牌、道路、保护区管理局建筑物、保护管理站、哨卡、瞭望台、和其他基础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可查阅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七)检查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是否严格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和环保验收制度。(八)检查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由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审批前是

4、否征得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九)检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是否对在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活动依法履行职责(包括是否向主管部门和业务指导部门报告、是否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或限期恢复原状、是否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等);三、自然保护区内的开发建设活动检查(一)检查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单位是否经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同意,如未经批准和同意擅自进入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研调查活动的,保护区管理部门是否依法进行了管理。(二)检查在自然保护区缓冲区从事非破坏性的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活动是否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

5、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是否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如未经批准和同意,擅自进入保护区缓冲区和核心区从事科研、教学、标本采集活动的,保护区管理部门是否依法进行了管理。(三)检查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未经保护区管理部门批准擅自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的违法行为,如果存在上述违法行为,保护区管理部门是如何依法处理的。(四)检查公路、铁路建设是否穿越自然保护区,特别是是否穿越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如穿越保护区的实验区,是否得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的审批;如穿越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保护区是否调整了规划并得到国务院的审批。(五)检查保护区内是否存在开矿、采石、挖沙等

6、生态破坏行为,如果存在,检查上述开发行为是否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和环保验收制度以及是否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六)检查保护区内是否进行了旅游开发,如进行了旅游开发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检查是否按保护区规划建设、是否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环保验收制度;检查是否进行了环境承载力的分析,根据环评要求,检查旅游旺季进入保护区人数,是否超过环评要求的环境承载力。(七)检查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污染型建设项目,如果存在,是否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三同时”制度和环保验收制度;项目的污染物(废水、废气、废渣及噪声)排放是否达到保护区要求的标准。(八)检查自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的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有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环境质量的建设项目,已造成损害的,报地方人民政府限期治理或关停。四、报告制度各级环保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有违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将现场检查情况逐级上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核实后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自然保护区的检查,可参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现场查要点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