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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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化影视文化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章程开化影视文化产品开化影视文化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章程章程开化影视文化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章程开化影视文化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章程1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和稳定、高效的影视文化产品市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维护影视文化产品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交易中心中文全称:开化影视文化产品交易中心第三条 本交易中心是为影视文化产品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影视文化产品交易,实行管理的法人。第四条 本交易中心根据中国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公司组织,开展公司活动,并为

2、公司活动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各类合作单位发挥积极作用。第五条 本交易中心住所地在开化市。第六条 本交易中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一亿元。第二章第二章 职能职能第七条 本交易中心业务范围及职能包括:(一)提供影视文化产品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二)制定和修改本交易中心的业务规则;开化影视文化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章程2(三)审核、安排影视文化产品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决定影视文化产品终止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四)组织、监督影视文化产品交易;(五)组织实施交易品种和交易机制创新;(六)按照发售商的风险管理水平进行分类管理,并实施日常监管;(七)对影视文化公司或生产企业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监管;(八)设立或者参与设

3、立影视文化产品登记交易公司;(九)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十)开展投资者教育;(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证监局许可或者授权的其他职能。第八条 本交易中心在职能范围内就影视文化产品上市、交易、转让、发售商管理、市场监察等事项,制定和修改业务规则,并向市场公布。第九条 影视文化公司或生产企业等影视文化产品发售商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参与影视文化产品交易的投资者、影视文化产品服务机构以及其他市场参与主体在本交易中心市场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应当遵守本交易中心业务规则。开化影视文化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章程3本交易中心可以对影视文化产品发售商和其他市场参与主体遵守本章程和业务规则的情况,进行现场或者非

4、现场检查。第十条 本交易中心依法公布影视文化产品交易即时交易信息,为组织公平的自主定价交易提供保障。本交易中心依法享有本交易中心市场产生的交易信息、相关信息以及对其加工形成的信息的权益。第十一条 本交易中心发售商通过在本交易中心开户参与影视文化产品交易。第十二条 本交易中心针对特定影视文化产品交易品种的交易和创新业务,建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督促发售商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相关业务。第十三条 本交易中心履行管理职能、依法开展经营活动,遵守社会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维护市场的公平、有序、透明。第十四条 本交易中心根据业务规则的规定,对违规的影视文化产品发售商及相关市场参与主体实施口头警示、书面警示、要

5、求限期改正、监管谈话、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收取违约金或者罚款等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第十五条 本交易中心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向证监局报告影视文化公司或生产企业等影视文化产品发售商、投资者及其他市场参与主体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开化影视文化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章程4证监局依法查处影视文化产品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时,本交易中心按照要求予以积极配合。第十六条 本交易中心充分保障发售商参与市场业务的权利,为发售商及影视文化产品行业发展创新提供服务与支持。第三章第三章 发售商发售商第十七条 申请成为本交易中心发售商,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批准设立、具有法人地位的影视文化产品经营机构或生产

6、厂商;(二)具有良好信誉、经营业绩;(三)组织机构和业务人员符合本交易中心规定的条件,符合本交易中心对内部管理制度、技术系统以及风险防范提出的各项要求;(四)承认并遵守本交易中心章程和业务规则;(五)本交易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十八条 具备前条规定条件的影视文化产品经营机构,在向本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申报文件,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成为本交易中心的发售商。本交易中心在决定接纳发售商后五个工开化影视文化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章程5作日内。第十九条 本交易中心发售商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本交易中心发售商大会;(二)投标权和参与权;(三)对本交易中心事务的提案权;(四)进入本交易中心市场从事影

7、视文化产品交易及接受本交易中心提供的服务;(五)对本交易中心事务和其他发售商的活动进行监督;(六)取得并转让发售商席位,但需经交易中心批准同意;(七)本交易中心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二十条 本交易中心发售商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开展影视文化产品经营或者生产活动;(二)遵守本交易中心章程、业务规则,执行本交易中心决议;(三)建设交易相关技术系统,完善合规与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四)对自身及客户交易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防范违规交易开化影视文化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章程6行为和交易异常风险;(五)履行对本交易中心市场的交易及交收义务;(六)对客户进行适当性管理,开展投资者教育,妥

8、善处理客户交易纠纷与投诉,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七)维护交易市场的稳定发展;(八)按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九)接受本交易中心的监管;(十)本交易中心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二十一条 发售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发售商资格将被终止:(一)由发售商提出申请,并经本交易中心董事会批准;(二)发售商法人实体解散、被撤销、责令关闭、撤销全部影视文化产品业务许可或者依法宣告破产;(三)不符合本章程规定的发售商条件;(四)不能继续履行正常的交易及交收义务;(五)被本交易中心作出取消发售商资格的纪律处分;(六)应当终止发售商资格的其他情形。本交易中心终止发售商资格的,应当经本交易中心董事会审议开化影视文化产品交

9、易中心有限公司章程7通过,并在作出决定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证监局报告。第二十二条 发售商违反本章程和业务规则的,本交易中心可以采取口头警示、书面警示、要求限期改正、监管谈话、暂停受理或者办理相关业务等监管措施。第二十三条 发售商违反本章程和业务规则,情节严重的,本交易中心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下列纪律处分:(一)通报批评;(二)公开谴责;(三)收取违约金或者罚款;(四)暂停或者限制交易权限;(五)取消交易权限;(六)取消发售商资格。本交易中心取消发售商资格的纪律处分,应当经本交易中心董事会审议通过。对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六)项纪律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本交易中心申请复核。第二十四条 影视文化产

10、品经营机构设立的代表处,可以申请成为本交易中心的特别发售商。开化影视文化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章程8特别发售商可以列席股东大会、接受本交易中心提供的相关服务和提出相关建议,但不享有发售商的其他权利。第四章第四章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第二十五条 股东大会由本交易中心全体股东组成,是本交易中心的权力机构。第二十六条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和修改本交易中心章程;(二)选举和罢免董事、监事;(三)审议和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四)审议和通过本交易中心的财务预算、决算报告;(五)审议其他有关事项。第二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每年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1、(一)董事人数不足本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二)占股东总数三分之一以上的股东请求;(三)董事会或者监事会认为必要。开化影视文化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章程9第二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监事会或者占股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第三十条 股东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出席,其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股东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股东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每一股东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大会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本交易中心将大会全部文件及有关情况向证监局报告。第五章第五章 董事会董事会第三十一条 本交易中心设董事会,为本

12、交易中心的决策机构。第三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二)制定本交易中心战略发展规划;(三)审定总经理提出的工作计划及提议事项;(四)审定总经理提出的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五)聘任或者解聘专业技术高级管理人员;开化影视文化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章程10(六)审定对发售商的接纳、终止和取消发售商资格;(七)审定本交易中心业务规则;(八)根据需要决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九)审定本交易中心重大财务支出或者投资事项;(十)审议本交易中心机构设置;(十一)审定本交易中心风险管理与处置的重大事项,决定本交易中心风险基金和一般风险准备金的使用;(十二)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董事会设

13、办公室,办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工作。第三十三条 本交易中心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更换。但是,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不应当由股东会任命或者指定,而应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第三十四条 董事应指派法定代表人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董事会会议。董事更换法定代表人时,应及时通知本交易中心。第三十五条 本交易中心董事会由三至十三人组成。第三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中选举产生。本交易中心总经理为董事会当然成员。第三十七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二人。开化影视文化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章程11第三十八条 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代其履行职责。董事长可兼

14、任本交易中心总经理。第三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其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董事会决议应当在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报证监局备案。第四十条 董事遇下列情况之一,经董事会审核同意,股东大会通过后,其董事资格终止:(一)董事资格被终止;(二)董事提出不再担任董事;(三)不能正常履行董事义务,并对本交易中心市场造成严重影响;(四)指派董事代表不符合规定,且拒不改派;(五)董事有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违反本交易中心章程、业务规则的行为;(六)股东大会认定的其他情况。开化影视文化产品交易中心有

15、限公司章程12第四十一条 非董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会可以终止其董事资格:(一)被认定为影视文化产品市场禁入者;(二)在本交易中心发售商公司兼职;(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四)其他情况。第四十二条 董事会根据需要设置复核委员会,审核市场参与主体对影视文化产品交易中心管理决定的复核申请。第四十三条 董事会根据需要设置政策咨询委员会,根据需要就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提出建议。政策咨询委员会成员由股东大会从本交易中心发售商中选举产生。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根据需要设置财务、发售商管理、战略发展、风险管理、市场交易管理等方面的专门委员会。根据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和本条第一款规定根据需要

16、设置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每届任期与董事会相同。专门委员会由发售商代表、监管部门代表、本交易中心有关人员及其他专业人士等组成,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和工作规则,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开化影视文化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章程13第六章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第四十五条 本交易中心设总经理一名,负责本交易中心日常管理工作,为本交易中心法定代表人。设副总经理、专业技术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副总经理代其履行职责。第四十六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副总经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任免或者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专业技术高级管理人员不得由国家公务员兼任。第四十七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一)组织实施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并向其报告工作;(二)主持本交易中心的日常工作;(三)拟定并组织实施本交易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四)拟定本交易中心年度财务预算、决算草案;(五)聘任或解聘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六)代表本交易中心对外处理有关事务;开化影视文化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章程14(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四十八条 本交易中心建立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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