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食品监管之我见-个人剖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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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对食品监管工作的一些认识我对食品监管工作的一些认识工作两余年,若从全局的高度谈感受、说想法,难免不全面、不成熟。经过思考后,我还是决定从自身工作出发,谈谈两年来我对食品监管工作的一些个人的看法及认识,供领导参考,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县局食品监管模式基本是:质量科作为上传下达的部门,承担着接受上级文件、领悟上级精神,并以此通过编写实施方案、工作通知,召开工作会议等形式传达给稽查大队。在稽查大队具体检查工作中承担一定程度的理论支持、参与检查和监督检查工作,在检查结束后负责收集检查相关材料、数据,整理上报至上级部门。稽查大队两个队主要以县局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鉴于以上监管模式

2、,加上目前一些实际情况,我谈三点感受:一、上传下达过程中,容易造成一定的信息丢失或误解。由于每次省、市局召开的培训班、工作会议,参加人员有限,而参加人员在很多时候并不能将所学所悟完整的传达给其他同志,长期以往,就可能造成信息不对称、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同时,质量科很多时候不能直接参与执法检查,汇报材料也难免有些主观。二、职责不清、易产生彼此倚赖、工作不到位等情况。质量科和稽查大队都承担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除此之外质量科还承担质量科、监督科相关工作,稽查大队更是承担了稽查任务。而食品监管工作本身就很繁杂,文件多、检查多、报表多,从某种程度上说,这种现状就会一定程度上妨碍食品监

3、管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实际监管中,容易产生彼此倚赖、工作不到位的情况。三、目前仍存在以罚代管的现象。我认为出现这种情况原因有三:(一)、县域内大部分食品加工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从业人员少、文化程度偏低、加工设备场所简陋。这些企业在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时会请人撰写相关材料,置办化验室,对化验员进行培训等,但证一拿到手,很难按照要求继续完善各项制度、填写相关记录和进行出厂检验。这些食品加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往往仅为一家三、五口人,文化程度也不高,面对目前如此严格的食品监管要求,确实很难达到规定要求。(二)、目前法律法有些时候规执行起来还有难度。如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并没有与其对应的明确罚则;食品安全法第九章

4、法律责任中第八十四、八十五、八十六等都涉及有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这些内容。而有些情况下,没收工具、设备这些处罚可能过重,负面影响也很大,不利于实际操作。(三)、一些企业加入质量协会并交纳会费后就以为一劳永逸,放松要求,增加了监管的难度。针对以上问题,我觉得应该抓住目前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政府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我单位正进行机构改革等机遇,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首先,严格执法。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再某种程度上是“你死我活”的关系,我们一定要利用法律武器坚决打击食品生产者违法违规行为,原则问题绝不放过。并且要罚之有效

5、,对于屡罚不改的加大处罚力度,直至吊销许可证。其次,加大培训。切实提高食品生产加工者的法律意识,通过反复宣传法律法规要求以及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食品监管高压态度,提高违法成本,以此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最后,明确职责。目前,河北省质监局已成立食品稽查队,专门从事食品监管。这种监管模式是一种创新和尝试,必要时我局也可以由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仿特种设备监管模式,由相关职责人员一抓到底,杜绝职责不清产生倚赖等不良现象。以上是本人从事食品监管工作的一些看法和想法,可能存在粗浅、片面等问题,但与这次机构改革无关。食品安全事关社会和谐,责任重大,我坚决服从党组的安排,无论身处哪个岗位都会全身心做好工作,不辜负组织的培养与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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