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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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 年部门决算分析报告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有效监督和指导下,我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龙头,以推进城镇化建设为主线,以保障性安居工程为重点,全力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为全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和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厅 2014 年部门决算编制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一)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1、主要、主要职职能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组成部门,根据省政府确定的“三定方案”,我厅的主要职责包括:加快

2、建立全省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2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加强全省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全省城镇化健康发展。承担以下责任:保障全省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推进全省住房制度改革;规范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建立全省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规范全省房地产市场秩序和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全省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规范全省村镇建设;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全省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研究拟定全省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定全省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省级以上风景名胜

3、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机构及人、机构及人员员情况情况32014 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有预算单位 16 个,包括厅本级和 15 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抗震防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城市建设档案馆、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省建设工程装饰装修管理站、省建筑标准设计办

4、公室、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省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省南昌城市建设学校、省城市建设高级技术学校、省世界自然遗产和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省冶金工程质量监督站)。编制总人数 726 人,其中:行政编制 79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 102 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 542 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 3 人。年末实有人数 1,189 人,其中在职 895 人、离退休 300 人。年末在校学生 15,188 人,其中:高等职业教育 10,681 人,中专教育 4,507 人。(二)(二)2014 年取得的主要事年取得的主要事业业成效成效2014 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省委、

5、省政府的领导下,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努力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41、保障性安居工程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圆满设圆满完成任完成任务务。 。截至 11 月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 32.2 万套,占国家目标任务的 103%,占省目标任务的 95.7%,年底前确保全面完成任务;基本建成25.1 万套,占目标任务的 139.5%。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纳入市、县科学发展观考核内容,签订省市县层级目标责任书,落实目标责任。加强督查调度,开展“百名干部下基层、服务棚改惠民生”为主题的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题调研督查活动。我省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棚

6、改金融合作备忘录,争取到 1000 亿元的金融支持,省政府专门搭建了全省棚改融资平台。出台了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运营的意见,以及三房合一、租售并举的政策文件。鼓励棚改货币安置,全省棚改货币安置率由去年 21%提高到 25%。2、城市、城市规规划建划建设设管理管理进进一步加一步加强强。 。强化规划的引领作用。做好鄱阳湖生态城市群、都市区规划,全面启动城乡总体规划暨“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抓好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行省政府驻设区市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加强规划批后监管,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成效初显。开展遏制盲目“造城之风”和违规调整容积率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

7、强城镇地下管网建设的意见,以及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实施意见。5全省 11 个设区市中心城区城建项目投资 9779 亿元。完成城市地下管网调查摸底和专项规划编制,景德镇市开展城镇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城市管理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成效显著,全省 11 个设区市全部进入国家园林城市行列。3、村、村镇规镇规划建划建设设管理管理进进一步加一步加强强。 。截至目前,乡镇总体规划编制率93.3%,行政村规划编制率88%,自然村规划编制率57.7%,村镇规划基本全覆盖。加快推进百强中心镇建设,出台了关于加快百强中心镇建设推进镇村联动发展的意见,省政府确定了120个中心镇,明确在产业扶持、资

8、金投入、土地指标、扩权强镇等方面给予百强中心镇一系列的扶持政策。严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程序,提出农村住房建设“八不准”。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国传统村落数量均居全国第五。全省15.8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和1440户渔民上岸安居工程任务全部开工,确保按要求完成任务。4、房地、房地产产市市场场平平稳发稳发展。展。认真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调整了限购、限贷等政策措施。经省政府同意,10 月份,我厅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落实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责任、放开住房购买限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 18 个方面进一步做6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全省

9、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开展全省物业管理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和房屋维修资金的专项调查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开展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中介市场等专项监督检查,推动建立规范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截至 11 月底,全省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 1199 亿元,同比增长 13.1%;土地购置面积 850.2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33.2%;商品房竣工面积 1488.5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6.3%;商品房销售面积 2326 万平方米,同比下降 5.3%;商品房综合销售价格 5415 元/,同比增长 3.2%;房地产业地方税收 385.6 亿元,同比增

10、长 21.3%;全省房地产市场运行总体平稳。预计本年度归集住房公积金 210 亿元,同比增长约 18%,年度归集住房公积金基本释放。5、建筑、建筑产业产业加快加快发发展。展。召开加快建筑产业发展现场推进会,掀起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步伐。支持重点企业、重点地区加快发展,近几年来每年重点调度100家骨干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扶持南昌县、广丰县等重点县率先发展。推进改革创新,鼓励企业联合、兼并、重组,打造建筑产业园区或总部基地,推动企业上市,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建立企业担7保融资体系。支持企业“走出去”到省外、境外开拓市场。 2014年全省新增一级企业79家,其中一级建筑业企业55家,一级

11、(甲级)勘察设计、房地产、工程监理等企业24家;新增二级建筑业企业103家。预计全年建筑业企业完成产值4000亿元,增长20%。6、城、城镇镇减排和减排和绿绿色建筑加快色建筑加快发发展。展。抓好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省预计建成污水管网1360公里,新(扩)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0座,完成投资约38亿元。切实做好污水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加大技术服务、督导检查、约谈问责、考核奖惩力度,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取得新突破,南昌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投入试运行,南昌市、景德镇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展顺利。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新增绿色建筑项目27项,建筑面积286万平方米。做好全国可再生能

12、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国家节约型示范校园创建工作,推动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开展江西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立法调研,对全省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开展执法检查,促进风景名胜资源永续利用发展。7、新型城、新型城镇镇化化发发展展质质量量进进一步提高。一步提高。在全省开展了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情况调研,研究制定了关于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 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的意见。2014年6月,省委省政8府出台该意见(赣发201413号)。起草了关于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工作责任分工方案。鹰潭市、樟树市纳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制定江西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提高城镇化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和指导性。引导各地

13、坚持“以人为核心”,破解资金难题,实施项目带动,重点解决农民工市民化问题,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8、行政、行政审审批制度改革批制度改革进进一步深化。一步深化。近两年来,我厅先后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0项、下放20项,成为省直单位取消、下放审批事项最多的单位之一。同时及时承接住房建设部下放的审批事项,积极做好已下放审批权限的审批事项衔接工作。大力推进网上审批系统建设,目前,我厅建筑业、工程监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等12项行政许可网上申报审批系统全部开通,实现了行政许可事项网上申报审批系统全覆盖。回顾 2014 年的工作,我们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城镇

14、化水平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棚户区改造资金缺口大,推动难度较大;三是城镇综合承载力不强,地下管网建设、污水、垃圾处理工作仍然是“短板”;四是城市管理相对薄弱,脏乱差的问题比较突出。9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一)收入支出(一)收入支出结结构分析构分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 年收入总额 40,423.5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2,594.62万元,占收入总额的 55.89;事业收入 4,651.46 万元,占收入总额的 11.51;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7,329.21 万元,占收入总额的 18.1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8.17 万元,占收入总额的 0.02;上年结余结转 5,

15、840.08 万元,占收入总额的 14.45。财政拨款收入按用途分:住房保障支出 292.85 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 1.3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88.30 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 0.39;教育 14,376.59 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 63.63;节能环保 250 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 1.11;医疗卫生 181.20 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 0.80;社会保障与就业 383.20 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 1.70;其他支出 30 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 0.13;城乡社区事务 6,992.48 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 30.94。 2 20 01 14 4年年各各项项收收入入的的

16、比比重重22,594.62;56%4,651.46;12%7,329.21;18%8.17; 0%5,840.08;14%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和结余10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 年支出总额 27,382.4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550.18 万元,占支出总额的 31.22,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4,776.33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 1,328.9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444.88 万元;项目支出 12,013.46 万元,占支出总额的 43.87,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 11,013.46 万元,基本建设支出 1,00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6,818.83 万元,占支出总额的 24.90。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16,041.97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住房保障支出 279.34 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87.11 万元;教育 8,881.15 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87.20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603.09 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 506.73 万元;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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