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东方法泽系统精讲强化班陈飞民法提纲排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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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节第一节 民法的含义民法的含义一、含义:一、含义:调整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二二、意思分解1、平等考点考点:平等主体的判断:排除行政上的管理关系;经济上的管理关系考法: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百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该合同是什么性质的行为? A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D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2、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3、人身关系财产关系(1)这些关系是立法所明确规定了的关系(2)立法没有规定的关系不包括在内:好意施惠、恋爱等考法: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

2、一选项是正确的? 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 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 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 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 第二节第二节 民事权利、义务与责任民事权利、义务与责任一、民事权利(一)人身权与财产权1、分类标准(1)是否具有财产内容;(2)是否与主体分离2、人身权: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1)人格权一般人格权人格权 物质性人格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具体人格权精神性人格权:姓名权、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2)身份权:家庭身份权、知识产权部分考点:考点:人格权侵权的判定?(重点,每年必考重点,每年必考)A A、姓名权

3、、姓名权(1)内容:姓名决定权、姓名使用权、姓名变更权(2)侵权形态第一,干涉,强迫他人决定、使用、变更姓名第二,盗用,用他人姓名第三,假冒,冒充他人,并用他人姓名第四,侮辱性重名考法:朴某系知名美容专家。某医院未经朴某同意,将其作为医院美容专家在医院网站上使用了朴某照片和简介,且将朴某名字和简介错误地安在了其他专家的照片旁。说法是正确的?A医院未侵犯朴某的姓名权 B医院未侵犯朴某的肖像权C医院侵犯了朴某的肖像权和姓名权 D医院侵犯了朴某的荣誉权B B、隐私权、隐私权(1)有个人秘密的存在(2)被泄露考法:张某旅游时抱着当地一小女孩拍摄了一张照片,并将照片放在自己的博客中,后来发现该照片被用在

4、某杂志的封面,并配以“母女情深“的文字说明。张某并未结婚,朋友看到杂志后纷纷询问张某,熟人对此也议论纷纷,张某深受困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肖像权 B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C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隐私权 D张某有权向杂志社要求精神损害赔偿C C、肖像权、肖像权精赔解释精赔解释 11(1)构成要件:a,未经权利人同意而使用;b,营利目的(2)核心因素:a,复制;b,复制的对象考法:某“二人转”明星请某摄影爱好者为其拍摄个人写真,摄影爱好者未经该明星同意将其照片卖给崇拜该明星的广告商,广告商未经该明星、摄影爱好者同意将该明星照片刊印在广告单上。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照

5、片的著作权属于该明星,但由摄影爱好者行使 B广告商侵犯了该明星的肖像权C广告商侵犯了该明星的名誉权 D摄影爱好者卖照片给广告商,不构成侵权D D、名誉权、名誉权(1)名誉权侵权形态a,侮辱:书面、口头、暴力性的人身攻击 b,诽谤:捏造事实并加以传播(2)构成侵权的损害效果:社会对本人的客观评价降低考法:女青年牛某因在一档电视相亲节目中言词犀利而受到观众关注,一时应者如云。有网民对其发动“人肉搜索” ,在相关网站首次披露牛某的曾用名、儿时相片、家庭背景、恋爱史等信息,并有人在网站上捏造牛某曾与某明星有染的情节。关于网民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侵害姓名权 B侵害肖像权 C侵害隐私权 D侵

6、害名誉权3、财产权: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范围:物权、债权、知识产权部分、继承权部分(二)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1、分类标准:权利的作用考点考点 1:支配权与请求权的特性与区别?2、支配权:权利人排他地排他地直接支配支配财产或其他标的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1)对世性(排他性) ;(2)范围:人格权、物权、知识产权3、请求权:权利人得请求他人请求他人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1)对人性;(2)范围:债权请求权(具有相容性相容性) 、物权请求权考点考点 2:物请物请行使-以原物的存在为前提,若原物已损毁,原权利人只能主张债请。考点考点 3:债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相容性的

7、例外?(租赁合同解释第 6 条)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1)已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2)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3)合同成立在先的。4、抗辩权(合同法三大抗辩权;先诉抗辩权;诉讼时效抗辩权)考法:甲被乙家的狗咬伤,要求乙赔偿医药费,乙认为甲被狗咬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A甲乙之间的赔偿关系属于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 B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属于绝对权 C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适用诉讼时效 D乙拒绝赔偿是行使抗辩权5、形成权(1) “单方决定权”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变动民事法律关系(2)决定“自己与他人自己与他人”

8、+“”+“他人之间他人之间”法律关系(3)范围:撤销权、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拒绝权、决定权、选择权等(4)形成权的行使A、 “产生”“行使”“形成权的后果” B、行使方式:诉讼、仲裁/单方通知明示、默示均可C、行使期间:除斥期间,不变期间考点:考点:形成权的类型与行使?考法:下列关于民事权利中的形成权的表述,正确的?A形成权只能通过明示方式行使 B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的催告权并非形成权 C债权人撤销权属形成权 D形成权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三)绝对权与相对权1、绝对权(对世权)2、相对权(对人权)(四)主权利与从权利分类标准:两个权利之间的关系1、主权利含义范围2、从权利含义范围(担保权

9、、地役权)成立、转让、消灭从属例外:最高额担保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其成立先于主合同。二、民事义务(一)法定义务、约定义务(二)基本义务与附随义务1、基本义务:包括,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 2、附随义务三、民事责任:三、民事责任:义务人不履行义务,即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章第二章 民事主体民事主体我国民事主体总揽我国民事主体总揽自然人民事主体 法人非法人组织(合伙合伙,法人的分支机构) 第一节第一节 自然人自然人一、民事权利能力(一)始于出生1、出生时间的确定:户籍证明 医院出生证 其他证明2、胎儿的特留份(继承法 28 条,继承法解释 45 条)(1)胎儿出生时为活体的,该特留份由胎儿获得(2

10、)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该特留份则按法定继承,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二)终于死亡:1、死亡的含义 2、死者人格的保护二、民事行为能力(一)自然人行为能力的类型:依年龄与精神状况分为: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二)行为能力的例外1、特别法上的行为能力结婚行为能力2、行为能力之“缓和”:不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1)纯粹获益行为(2)小型化、定型化的民事行为(三)行为能力之弥补1、代理2、追认限制行为能力人从事能力范围之外法律行为,经追认之后,该行为有效。三、监护考点:考点:(一) 、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确定及其责任分配?(民通 16 条)1、法定监护人

11、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关系密切的其它亲属、朋友; 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12)2、指定监护人(民意第 15、16 条)父母 协议协议确定 有关组织组织指定(不服) 法院法院指定 请注意:组织指定是法院指定的前置程序前置程序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连带责任)(连带责任)3、委托监护人(民意 22 条) 原则上原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原监护人与有过错的有过错的委托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注意:法定监护人与学校间的关系不是委托监护关系(二

12、)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确定1、监护人的次序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外)祖父母成年兄姐,与未成年人的顺序区别)关系密切的其它亲属、朋友:自愿、同意自愿、同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2、指定监护:对精神病人的监护有争议的协议协议确定 有关组织组织指定(不服) 法院法院指定 考点:考点:3、既是未成年人又是精神病人的处理规则依未成年人的监护规则处依未成年人的监护规则处理理。考法:甲十五岁,精神病人。关于其监护问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监护人只能是甲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B 监护人可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C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直接请求法院裁决 D 为甲

13、设定监护人,适用精神病人的规定四、宣告死亡(一) 、法律要件1、三种情形:a,四年;b,意外事故+2 年;c,意外事故+证明不能生存2、申请人:有先后顺序,前顺序不请求,后顺序不得请求;申请顺序:(民见第 25 条)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有权利义务关系的人。3、公告期:1 年;3 个月(因意外事故+证明不可能生存的)4、死亡日:判决本身宣告之日(二) 、法律效力等同自然死亡即主体资格丧失、婚姻解除、继承发生、子女可被送养(三) 、宣告死亡的撤销:1、婚姻 2、收养 3、继承 4、赔偿考法:关于宣告死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

14、的限制 B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 C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因死亡宣告的撤销而自行恢复 D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继承法取得其财产者返还原物或给予适当补偿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B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C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都应返还给甲 D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 第二节第二节 法人法人一、法

15、人的分类企业法人 公司法人 我国民法 非公司法人机关法人:各类国家权力机关非企业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国家拨款,从事公益事业的组织社会团体法人:公益事业(基金会)行业协调(商会)共同兴趣(研究会)公法人 社团法人传统民法 依设立的基础不同 财团法人私法人 依设立的目的不同 营利法人公益法人考点:考点:法人的登记?1 事业单位法人均需登记均需登记2 社会团体法人:有的需要登记(普通的) ;有的不需登记(法学会、一基金)3 社团法人:有的需要登记(普通的) ;有的不需登记(法学会、作协)4 财团法人:有的需要登记(普通的) ;有的不需登记(宋庆龄基金)考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法人,正确的?A 成立社团法人均须登记 B 银行均是企业法人 C 法人间可形成合伙型联营 D 一人公司均非法人二、法人的能力(一)法人的权利能力:始于成立,终于消灭(二)法人的行为能力:始于成立,终于消灭(三)关于法人的“经营范围”:内不束外内不束外三、法人的机关(一)法人机关的分类意思(权力)机关法人机关 执行机关代表机关监督机关考法:下列关于法人机关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法人机关无独立人格 B财团法人没有自己的意思机关C法人的分支机构为法人机关的一种 D监督机关不是法人的必设机关(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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