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宁国市弘嘉金属表面处理表面处理生线扩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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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国市弘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表面处理生产线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环监验字 2017 第 003 号项目名称:表面处理生产线扩建项目委托单位:宁国市弘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宣 城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二一七年二月宁国市弘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表面处理生产线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承担单位:宣城市环境监测中心中心主任:沈沛项 目 负 责 人:陆孝祥报告编写:审核:审定:协作单位:宁国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宁国市环境监察大队现场监测负责人:陆孝祥现场参加人员:吴佐仲君钱辉龚飞齐金友宣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电话:0563-3022720传真:0563-2717

2、535邮编:242000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 6 号宁国市弘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表面处理生产线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目录第一章建设项目工程概况.11.1 自然环境概况.11.2 社会经济概况.31.3 工程概况.51.4 工程分析.61.5 运营期污染源分析.141.6 污染源治理措施及治理设施运行情况.141.7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其批复要求.23第二章监测评价标准.292.1 污染物排放标准.292.2 相关标准限值.29第三章监测结果及分析评价.313.1 监测期间工况分析.313.2 监测质量保证.313.3 监测内容、结果与分析.34第四章环境保护管理检查.484.1 环境保

3、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484.2 环保审批手续及环境保护档案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484.3 环境保护机构设置及人员责任分工情况.484.4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及实施效果.484.5 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其他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494.6 规范化排污口建设情况.494.7 项目执行环评措施及落实情况.50第五章公众参与调查.51第六章结论与建议.566.1 结论.566.2 建议.59宁国市弘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表面处理生产线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宣城市环境监测中心前言2010 年,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建表面处理生产线扩建项目,形成年处理模具 9000 套和金属骨架

4、3000 万件的生产规模,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审批2010214 号文同意其建设, 同年 12 月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面处理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1 年 3 月,宣城市环境保护局以宣环评201111 号文予以批复。2011 年 4 月,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表面处理车间(包括新型金属骨架表面处理配套搬迁改造项目和表面处理生产线扩建项目及附属污水处理站)整体出售给宁国市弘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过程中,在保持建设地点、镀锌镍合金生产线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对镀铬生产线生产规模进行调整、生产工艺进行优化

5、,同时优化含锌镍废水、含铬废水处理方案,并新增 1 台 4t/h 燃用天然气蒸汽锅炉。项目于 2013 年 10 月开始扩建,2016 年 6 月完成建设。2015 年 12 月,安徽省化工研究院编制完成宁国市弘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表面处理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 ,2016 年 5 月 17 日,该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通过宣城市环保局审批。同年 7 月 29 日,宁国市环保局认定表面处理生产线扩建项目已基本达到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规定,为考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以及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实际运行情况和效果,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 253 号

6、令)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3号令)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 2000 第 38 号文) 、的通知 (皖环发201536 号)以及宣城市环保局对报告书批复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委托宣城市环境监测中心对其表面处理生产线扩建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及各项污染治理设施实际运行性能和效果进行现场检查和监测。依据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要求,我中心于 2016 年 6 月派技术人员进行实地踏勘,宁国市弘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表面处理生产线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宣城市环境监测中心在收集委托方有关资料和实地查看的基础

7、上,编制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根据方案,我中心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至 31 日连续两天组织技术人员对该项目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源现状、周边环境质量状况和各类环境保护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和调查,因验收期间项目酸雾吸收塔填充物不充分,造成尾气中氯化氢、硫酸雾超标,公司整改后委托宁国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19 日对其超标尾气排放点进行了复测, 现依据监测数据并参考有关资料,编制了表面处理生产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宁国市弘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表面处理生产线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宣城市环境监测中心报告编

8、制依据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253 号令) ;2.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038 号)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 13 号令,2002 年 2 月 1 日起实施) ;4.关于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面处理生产线扩建项目予以备案的通知 (发改审批2010214 号,2010 年 9 月 18 日) ;5.关于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面处理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宣环评201111 号,2011 年 3 月 25 日) ;6. 关于安徽中鼎控股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项目法人的函(宣环函 201130 号,2011 年 4 月 20 日) ;7.宁国市弘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表面处理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 (安徽省化工研究院,2015 年 12 月) ;8.关于宁国市弘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表面处理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宣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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