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本剩余索取权的分析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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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人力资本剩余索取权的分析与探讨【摘 要】人力资本是有别于生产资料形态的资本即狭义资本的一种特殊资本形态。这种内生性的资本形态属于广义资本的范畴;人力资本对企业剩余的分享本质上属于广义的按劳动力要素分配的范畴;人力资本剩余索取权则属于广义的资本剩余索取权。【关键词】人力资本 剩余索取权 劳动力Abstract Manpower capital is a special shape of capital conformation, different from that in the form of productive materials (in its narrow sense). This

2、 kind of capital belongs to the category of it in broad sense, and the share of manpower capital towards the production surplus, in nature, belongs to the broad-sense category of the distribution according to labor-force factor. And as the result, the surplus claim of the manpower capital against en

3、terprises comes into the broad-sense category of the surplus claim of the capital.Keywords Surplus Claim Manpower Capital Labor Force人力资本是有别于生产资料形态的资本即狭义资本的一种特殊资本形态。这种内生性的资本形态属于广义资本的范畴。既然人力资本与其它的物质性资本都是广义的资本形态,都属于生产要素,那么根据平均利润率规律的要求,等量价值的资本或等量价值的要素产权,就应该分享同样份额的企业剩余。笔者拟就此进行一些探讨,藉以抛砖引玉。一、人力资本:广义的资本范畴人

4、们改造自然、生产物质资料的能力,叫生产力。生产力表示生产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在生产过程中,人通过劳动资料作用于劳动对象,一方面消耗了一些已有的产2品,另一方面却又生产出新的产品,即新的使用价值。通过生产过程,劳动物化了,凝结在新的产品中;而劳动对象却被加工了,变成了新的产品。所以,在古典政治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基础性的生产力要素可以分为“劳动力、劳动手段和劳动资料”三大类,后两类合在一起又称为“生产资料”。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的角度解析,根据生产资料中有无活劳动凝聚其中来划分,可以把生产资料分成“资本”和“土地”。所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基础性的生产力要素又可以分为

5、“劳动力、资本、土地”三大类。 也就是说,狭义的资本是相对于劳动力和土地而言的。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与土地作为生产要素,也需要狭义的资本去交易,从而呈现出资本的内涵。从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层面解析,购买生产资料的资本,在生产过程中只转换了它存在的物质形式,没有改变自己的价值量,所以马克思把它叫做“不变资本”;购买劳动力的资本,在生产过程中改变了自己的价值,它再生产了自身的等价物和超过这个等价物的余额,这部分资本从不变量变为可变量,马克思把它叫做“可变资本”。诚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资本的这两个组成部分,从劳动过程的角度看,是作为客观要素和主观要素,作为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相区别的;从价值

6、增殖过程的角度看,则作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相区别。 ”马克思关于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的理论,把劳动力作为可变资本,拓展了资本的内涵与外延,为人力资本范畴的提出与应用奠定了理论的根基。基于以上的思考,笔者以为,人力资本是有别于生产资料形态的资本即狭义资本的一种特殊资本形态。这种内生性的资本形态属于广义资本的范畴。从这个意义讲,人力资本概念实质上是马克思劳动力商品概念的逻辑延伸。因此,要准确地理3解内生性的人力资本概念,就要在把握人力资本与劳动力同一性的基础上,将两者区分开来。从本质上讲,人力资本的内生性根基是劳动力,但又有别于劳动力,就如同资本根源于货币,但又有别于货币一样。笔者以为,劳动力与人力

7、资本的区别在于:首先,劳动力是指人的劳动能力,是“活的人体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所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 “劳动力”概念更多地偏重于劳动力的同质性,反映一种较为简单的数量关系。更主要的是,在这一概念中劳动力被视为一种投入的生产要素,实际上是把人与其他生产要素放在同一层次上。而人力资本则是指凝聚在人体内、由为提高人的能力而引起的资本化支出所形成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技术、信息、能力和健康等的综合。与“劳动力”概念相比, “人力资本”概念更多地反映劳动力的异质性,即个人之间生产能力或收入能力的差别,也就是偏重于劳动力素质的差别或能力的差别,或者说劳动力质量的差别。因此, “人力资本”

8、概念比“劳动力”概念可以更好地反映人的知识、技术和能力等质量要素的稀缺性,以及相应的市场供求关系。其次,劳动力仅仅是潜在的生产要素,人力资本才是现实的生产要素。再次,劳动力主要体现为企业的成本性要素,而人力资本则强调了它是增殖性要素。复次,劳动力强调的是它的存在性,而人力资本强调的是它的流动性,因为资本只有在流动中才能实现增殖。另外,从某些情况下,劳动力不仅不是生产力的要素,而且有可能成为压迫生产力的要素,而人力资本则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能动要素。最后,劳动力的再生产是靠生产、发展、维持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来实现的;人力资本的再生产不仅要靠其价值的补偿,而且要靠分享创造价值的剩余来

9、实现。二、人力资本对企业剩余分享:广义的按劳动力要素分配4马克思告诉我们, “分配关系和分配方式只是表现为生产要素的背面”。生产成果的分配,不过是生产要素本身分配的结果。生产要素占有的格局,决定生产成果分配的格局。正面是生产要素的贡献,背面就是对生产成果的分配。换言之,分配关系是历史规定的生产关系的表现。在资本主义社会中, “雇佣工人、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形成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上的现代社会的三大阶级。 ”在当时以资本和雇佣劳动作为前提的资本主义前期,生产关系决定了资本主义分配关系是按照有利于资产阶级而不利于劳动者的原则来进行的。马克思指出:“工资以雇佣劳动为前提,利润以资本为前提。因此

10、,这些一定的分配形式是以生产条件的一定的社会性质和生产当事人之间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为前提的。因此,一定的分配关系只是历史规定的生产关系的表现。 ”在这样的生产关系和由此决定的分配关系下,劳动者无权参与剩余分享,劳动者只得到了劳动力的价值,剩余被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剥削了。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以及伴随而来的社会分工的具体化,出现了专门负责生产的管理人员或为了防止工人偷懒而专业从事监督劳动的管理者。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由此进行了一些微调:在一切有许多个人进行分工协作的劳动场合,资本家不得不安排一个统一指挥者,用统一的意志来协调整个工厂的各种劳动,以使各部分的劳动成为全部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从而

11、达到预期的劳动目的,进而使其资本增殖。同时,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所有者相对立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生产方式,决定了为迫使劳动者生产而发生的监督劳动。 “凡是直接生产过程具有社会结合过程的形态,而不是表现为独立生产者的孤立劳动的地方,都必然会产生监督劳动和指挥劳动。 ”企业的生产经营达到一定规模,劳动分工达到一定5程度,就会应运而生专门的管理者,以代替资本所有者来专门从事企业生产经营的监督和指挥工作。在这里,资本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发生了分离,这些管理者实质上开始以劳动力要素或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形态或多或少地分享着企业剩余。资本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在股份公司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在股份公司内,职能已经同资

12、本所有权相分离,因而劳动也已经完全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剩余劳动的所有权相分离”。也就是说,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细化,股份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大都不是所有者了;但股份公司的普通劳动者仍然是雇佣劳动者,他们的剩余劳动仍然存在被他人无偿占有的事实。然而,作为经营管理者的那部分劳动者已经以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形态进行着企业剩余的实质性分配。不过,作为经营管理者身份的人力资本所有者,他们参与企业剩余分享的理由并不像资本家那样仅仅局限于凭借物质性资本对企业剩余的占有。因为,生产过程同资本所有权相分离,就是一般的劳动过程。在这一劳动过程中,过去作为资本所有者的企业经营管理者表现为现在与资本所有权

13、无直接产权关系的经营管理人员。在这里,这些经营管理者成为一般劳动过程的具体承担者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这些经营管理者“表现为劳动者,而且是表现为雇佣劳动者”。因此,他们参与企业剩余的分享本质上是他们作为经营管理者所从事的监督劳动所得。 无庸讳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但不是财富的唯一源泉。劳动只有与生产资料(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相结合,劳动才有凝结的载体,劳动作为一种生产要素才能与其它的生产要素共同生产出财富;同时只有生产出财富后才谈得上剩余的分配问题。由生产要素所有权衍生或派生而来的产权是由6财富的生产与分享而形成的排他性权利,因此财富是产权的客体和基础。然而,产权是一

14、个历史范畴,产权制度和产权形式不是凝固不变的,而是处在一个不断演进、变迁的发展和完善过程中,这与人类财富生产与分享范围的扩展密切相关。任何一种产权制度都是历史地产生的,一个历史时期的产权制度都是与该时期财富的出现和存在相适应的。因此,对历史上任何一种具体产权制度的阐释,都离不开那个历史时期的财富。一种物要成为财富,最基本的条件就是该物具有经济上的使用价值。经济发展理论和实践已经证明,人力资本不但具有经济上的使用价值,而且其经济上的使用价值已经超过其它物的使用价值,这决定了人力资本确实是一种关键性的财富生产要素。尽管人力资本事实上早已是一种财富生产要素,但要在分享企业剩余问题上形成社会共识却经历

15、了一个艰难的过程。在人类早期历史上,人们对财富剩余分享的认识是非常简单的,其财富剩余分享的范围仅局限于与人们的物质生活直接相关的有形物品。因为,在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下,人类生存对物质性财富的依赖程度很大。与以物质性财富为中心的财富观念相联系,产权制度保护的主要对象必然是物质性财富及其剩余索取权。财富观念的变化主要发生在 19 世纪,这主要是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进步。生产力的发展极大地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和思维方式。人类的生活越来越多地摆脱了物的束缚和奴役,法庭开始把财富定义为对价值的权利而非对物的权利。这样就出现了新的财富,这种新的财富是非物质的,不是由支配物的权利所组成,而

16、是由有价值的权利所组成。信息、技术、商标、商誉、商业秘密等无形的、非物质的东西成为财富,这种保护价值而不是保护物的举措,不仅导致财富范围的扩展,而且大大拓展了产权的保护领域。理论与实践证明,产权制度变迁的最终实现,取决于产权制度的成本和收益的比较。在一定时期,产权制度变迁的7成本可能太高,从而使其变迁难以实现,只有当制度变迁的预期收益大于制度变迁的成本时,该产权制度才会得以实施。也就是说,影响产权制度变迁的成本和收益的要素相对价格,决定着产权制度变迁。然而,资源稀缺程度的增加也必然导致其价格的上升,由此对其进行产权安排的收益大于产权安排的成本,从而对其产权的界定是值得的。事实上,正是人力资本的稀缺性和价格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上升,才使得人类社会的产权制度发生了历史性的革命,人力资本产权因此而成为劳动力要素获得企业剩余权利的基础和源泉之一。既然财富生产是不同生产要素相互结合、共同作用的结果,那么,不同生产要素的所有者都有分享要素产物财富的权利。既然人力资本与其它的物质性资本都是广义的资本形态,都属于生产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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