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急救、转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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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友谊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友谊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孕产妇应急抢救、转诊工作制度孕产妇应急抢救、转诊工作制度(一)孕产妇急救制度1、确定包钢医院为中心孕产妇急救定点单位。指定包钢医院为中心危急重症孕产妇急救会诊中心。2、按照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预案,随时开通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3、凡遇孕产妇急诊者(含流动人口孕产妇),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值班医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救治或发生孕产妇自行转诊的现象。4、妇产科人员应严密观察病情,详细记录病情变化、治疗经过及效果,对病情中出现的新问题难以处理而病人又不宜转送时,及时与总院联系会诊,同时继续采用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诊治。(二)孕产妇急救报告

2、制度发生危重孕产妇需抢救时,应立即报告院内抢救小组,同时要以最快的方式向总院抢救领导小组和所属幼保健所报告。(三)孕产妇急救会诊制度1、急会诊时,除按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外,与总院医务部取得联系,简要叙述病情及主要困难,以便专家准备抢救物品或再邀请相关科室专家共同会诊。2、总院医务部应及时派出专家会诊,应邀会诊医师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出发及时到达现场抢救,并做好出诊登记。3、会诊时,应由熟悉病情的科室负责人或主管医师陪同会诊,如实汇报病情及诊治经过。4、会诊医师应积极参与和指导病人抢救,并详细书写会诊意见。(四)孕产妇转诊制度 1、对病情危重,中心无条件抢救,且病人具有运送条件时,应在医务人员陪同下尽早转院。2、转院方应先与总院医务部联系,并简要叙述病情;有熟悉病情的医生护送,携带转院记录等相关资料;护送人员应在介绍完病情并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3、接诊医院应及时告知转院方拟接收病人的具体地点,并由高级职称的医师接诊。当病人接入医院后,立即进行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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