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停车场管理规定

上传人:mg****85 文档编号:37213393 上传时间:2018-04-08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企业停车场管理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企业停车场管理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企业停车场管理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停车场管理规定(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太原一建集团四分公司 停车场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分公司停车场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车场车位资源,规范停车场使用和车辆停放,保障工作人员及车辆安全,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停车场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各项管理工作。第三条 车辆凭分公司综合办公室发放的有效停车卡进出停车场,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无卡车辆进入停车场。停车卡办理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第四条 外单位办公车辆如需进入停车场,必须经过分公司综合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停放。第五条 所有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同时服从停车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与管理。第六条 车辆在停车场内行驶,必须低速行驶,有序停泊车辆,严禁随意占道停车。第七条 车辆停妥后

2、,车主应当拉紧手掣、熄火,锁好门窗,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第八条 车辆驾驶员有责任维护停车场内设施不受破坏,任何车辆对停车场内设备设施或其它车辆造成损伤的,经确认后,必须承担相应责任。第九条 车辆的资料如有变更,或遗失停车卡,必须立即通知分公司综合办公室,避免引起误会或造成损失。第十条 严禁在停车场内对车辆进行维修、加油、加电池水、清洗或试刹车等活动。第十一条 严禁漏油、漏水、车况不佳或超高、超重的车辆进入停车场。第十二条 严禁载有易燃、易爆、腐臭、污秽、有毒、病菌、放射性等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第十三条 严禁在停车时擅自挪用、埋压和圈占消防设备,堵塞消防通道。第十四条 严禁在停车场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垃圾或污水等污物。第十五条 停车场旨在为机关人员和外来办事人员提供车辆停放的便利,停车场停放车辆的任何丢失、损坏或车内物品的丢失、损坏,分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 2014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