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法治理念教育模式与方法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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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学生法治理念教育模式与方法探讨大学生法治理念教育模式与方法探讨摘 要:高校恶性案件频发,大学生行为失范现象严重,表明迫切需要在大学生中广泛进行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已经进入关键的第二阶段,该阶段的重点在于对大学生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特别是要充分运用课堂教学的优势,着力进行系统性教育。应当充分发挥第二课堂的形式多样、灵活多变的特点,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此外,还需要不断探讨课堂教学新方法,发现法治理念教育新路径。关键词:法治理念;教育;模式;方法近年来,高校恶性案件频发,大学生行为失范现象严重,马加爵故意杀人案、药家鑫故意杀人案等严重刑事案件的频发体现出当代大学生法治观念

2、淡薄的现象已经非常严重,折射出个别大学生对生命价值缺乏敬仰的现状。因此,在大学生中广泛深入地进行法治理念教育已经迫在眉睫。2009 年 2 月,中央政法委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意见 ,标志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入广泛深入开展和全面普及阶段。这一活动为大学生法治理念教育提供了一个契机。然而,当前阶段在大学生中进行法治理念教育迫切需要解决新的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的问题。一、利用课堂教学优势系统化地进行法治理念教育在课程设置上,对于大学生的法治理念教育,究竟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模式,在理论上学者们做出了不同的设想。例如,有的学者提出,通过学好用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 ,充分发挥课堂教学

3、的主渠道作用,在政法院校(系)开设法治理念教育必修课程,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作为该课程的必修教材。同时,在非政法院校开设法治理念选修课程1。我们认为,上述设计符合了当前法治理念教育进程的要求,在把法治理念教育从政法院校向普通大学推进的过程中,把法治理念教育作为政法院校的必修课,在普通大学作为选修课是适当的。这样,有利于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可以有效地把政法院校法治理念教育的经验向普通大学教育推广。然而,随着法治理念教育的进一步推进,在法治理念教育的下一个阶段,我们认为最后必然要实现法治理念教育在普通大学也应当成为必修课程的目标,这是由法治理念教育的全民普及的终极目标所决定的。建立法治国家,必然要

4、求全民养成法律至上的法治理念,作为社会精英的大学生当然首先要树立法治理念,养成法治习惯。我们可以看到,在日本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中学阶段就已经比较系统地进行法治理念和法律制度教育,这也正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法治观念更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这对中国几十年的法学教育提出了反思:在大学阶段普及法治教育是时代的要求,历史的必然。此外,在课堂教学中实现理念教育与理论教育相结合。进行法治理念教育应当努力克服理念教育与理论教育脱节的现象,必须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渗透到高校教育的每一个环节。不仅要开设专门的法治理念课,而且,在其他法学理论的教学中,也应当始终贯彻法治理念。娟娟溪流汇成大海,把培养学生法治理

5、念的任务贯穿在日常的点点滴滴的教学活动和教学过程中,不可轻视甚至忽视日常通过教学内容进行潜移默化的培养的过程。有学者认为,在具体的教学内容上,有几门法学学科与培养法治理念具有非常直接的联系,诸如法理学、宪法学、立法学、行政法学、人权法学、诉讼法学等课程。首先要让承担该课程的老师对本课程中直接或者间接体现着的法治理念的内容有非常清楚的认识,做到心中有数,以确保能够在日常的课堂教学活动中将法治理念渗透到该课程的整个教学过程中。这样对于学生而言,法治理念就既不是空洞的政治说教,也不再是令人费解的抽象的法律原理,而是被具体化在他们所学习的每一门法律课程知识之中,学生的感受和理解就会得到进一步强化和深化

6、2。在我们看来,要把法治理念融入到学科教学中,这一点对于每一门法学学科都没有任何区别。换言之,即使对于具体的部门法学譬如民法学、刑法学等学科,也并非与法治理念毫无关系。在各个部门法学的教学中,都应当贯彻法治理念。不能把学科的特点与法治理念的贯彻混同。在具体法学的教学中,受教育者同样可以感受到法治理念的深刻意蕴和内涵。二、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实践教学的补充作用贯彻法治理念教育,必须把课堂教学的理论灌输与第二课堂的实践性教学紧密结合。有些学者对通过第二课堂开展法治理念教育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他们认为第二课堂在贯彻法治理念教育中具有独特的优势:第二课堂以丰富的的资源和空间为载体开展系列开放性活动,备受同学

7、喜爱,容易被学生接受;第二课堂内容丰富,手段多样,只要符合学校的教育教学规律,都可以作为第二课堂的内容等等3。充分利用第二课堂等形式对于开展法治理念教育无疑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这是十分必要和切实可行的。换言之,上述探讨无疑重新开辟了一条法治理念教育的新途径。但是,在我们看来,在高校中开展法治理念教育,第二课堂的教育只能起到辅助性作用,无论如何第二课堂教学都不能替代第一课堂的主战场作用。换言之,进行法治理念教育必须充分发挥第一课堂主战场的作用,并以第二课堂为补充。这是因为:一方面,法治理念是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需要系统地加以学习。现在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的共识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共产党人

8、在借鉴吸收古今中外人类法律文明有益成果的基础上,根据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基本原理,从当代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践出发,不断探索和总结经验教训所形成的法治理论观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中国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理论指导和思想基础。因此,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理论具有完整的、科学的、复杂的理论体系,需要进行正规、系统、全面、认真地学习。完成这样一项政治任务,必须依靠课堂主渠道的作用。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一种开放的、不断发展的理论体系。这样一种理论体系需要在课堂教学的过程中,通过教师

9、传授法治理念的知识,奠定学生的坚实的理论基础,然后在以后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检验和发展法治理念理论。只有如此,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进步和发展才能后继有人。而单纯地依靠第二课堂难以承担起这样一项历史重任。因为,第二课堂松散的学习模式难以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理论进行系统化,难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理论的进一步发展。三、不断开辟课堂教学新方法1.理论与理念结合法。如上所述,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应当与法学基础知识、法学基本理论的传授相结合,把理念教育贯穿于法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教育的始终,把法学基本理论融合在法治理念的教育中,避免割裂二者的密切关系。例如,在合同法教学过程中,重点培养学生的诚实守信意识。在

10、刑法学故意杀人罪的教学中,着重培养学生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的理念。反之,在法治理念专门课程的教学中,也应当以具体的法律制度为载体阐述法治理念的精髓和实质。否则,只是进行单纯的理论说教,不仅使学生容易产生疲倦心理,甚至会导致反感情绪,难以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2.典型案例示范法。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过程中,应当选择现时代的、具有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事明理。譬如,药家鑫案件给我们最大的启示就是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生命的应有的敬仰,缺乏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本来,药家鑫将被害人张妙撞伤的前一行为充其量只能构成普通的交通事故,甚至连交通肇事罪都难以构成。在法律上,药家鑫仅负有积极救助并适当补

11、偿被害人的义务。但是,药家鑫却在错误的动机支配下,不仅违背自己的救助义务,反而实施直接杀人的行为。从而从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最终酿成一个让国人难以接受的悲剧。法学教育工作者应当适时掌握社会舆情发展动态,善于捕捉典型案例,建立典型案例知识库,充分利用典型案例的鲜明性特征阐述抽象的法治理念精神。3.正反比较法。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案例,形成鲜明的对比关系,既凸显实践法治理念的正面形象,又鞭策违背法治理念的反面表现。让学生在鲜明的对比中,凸显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形成更深刻的印象。例如,在讲授社会主义法治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的理念时,正面的例证,可以举出人民的好警察任长霞的典型案例,重点突出任长霞同志忠于

12、党的事业,严格执法,一身正气的形象,特别是在任长霞同志的光辉事迹中所体现的执法为民的思想。作为违背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理念的典型案例,可以备受舆论关注的上海“钓鱼执法”的做法为例。深挖“钓鱼执法”现象背后违背法治理念的实质。强调社会主义执法、司法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要求,重点指出由于中国封建传统的影响,人们在思想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实体公正、轻程序正义的观念,特别是在执法环节,一些执法人员片面追求事实真相,重口供、轻证据,违反法定程序,甚至存在刑讯逼供等情况。在此基础上,大力提倡和强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全面公正的正义理念。4.角色换位法。应当在具体的案例分析中,让学生更多地尝试角色换位的思考。例如,在讲述执法者执法为民时,可以让学生分别站在执法者与行政相对人的不同角色上思考对执法提出什么样的要求。具体而言,在讨论执法的程序正义时,行政相对人会对行政执法提出什么样的要求,从而检测理论上程序正义的参与、中立、尊重、信赖的价值追求的合理性。参考文献:1 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首发式暨座谈会上的发言(摘录)n.法制日报,20090905(002).2 安明贤.试论高等法学专业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培养j.晋中学院学报,2007, (1):106.3 肖念华.通过高等教育“第二课堂”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模式分析j.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10, (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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