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特许经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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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共 8 页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特许经营在我国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特许经营体系达1900多个,涉及行业及业态近60个.实践证明,特许经营在调整流通结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吸纳民间资本、扩大劳动就业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行为,同时根据我入世承诺,商务部于2017年12月30日颁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与国外相比,我国在国内市场流通领域的法律体系尚不健全,特别是缺少以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为目的的反垄断法作为基本法.因此,加强对规范市场行为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研究,特别是认真研究对作为被特许人加入商业

2、特许经营体系的中小企业的保护就尤为重要.认识商业特许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就集中在特许经营合同上.因此,有必要对商业特许经营合同中应注意的几点问题加以研究.首先,从立法思路上,我们对商业特许经营立法的着眼点仍沿袭了一贯的管理思路.相比而言,特许经营发展较快的日本,立法思路则更侧重于对经营模式的鼓励和对企业的扶持.日本1973年出台的中小零售业振兴法并不事先对特许人设定资格,也不强制要求特许经营合同采取固定的格式,而是对特许人应公开的信息提出了一系列的强制要求,为加盟者进行判断提供必要的依据.如果出现信息不实等问题,政府采取的行政措施相对也比较温和,主要以行政指导为主,对曝光提供不实信息

3、企业则采取非常审慎的态度.由此可见,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的格式第 2 页 共 8 页并不是最重要的,其包含的内容才是加盟者和特许人应该共同关心的主要问题.相比之下,刚刚颁布实施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在特许经营合同和信息披露两方面的规定仍显单薄(具体内容在下文进一步论述).其次,从商业角度上,商业特许经营合同是被特许人和特许人分别作为独立的法人,承担各自责任所签订的合同.被特许人应明确其自身的独立法人地位,自行投资,自主经营,避免对特许人产生过度依赖的心理.同时,被特许人还应认清,即使成为加盟店,也不一定马上就能盈利,运营步入正轨需要时间,而且经营中仍存在商业风险.因此,被特许人应在对特许经营合同对

4、其约束的条件、责任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的前提下,再签订合同.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前应该予以确认的事项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往往是由特许人按照规定拟定的统一格式合同,而且一般不少于3年,因此,作为加盟者的被特许人,应在充分了解合同的确切内容后,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签约.对此,日本中小零售业振兴法做出了如下规定:本法的对象特定连锁加盟事业中,连锁店总部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加盟者明示连锁店总部的业务概况、合同的主要内容等信息,并有义务加以说明.随着实践中特许经营合同的日益完善化和复杂化,以及合同纠纷事件的增多,此类强制公开信息的要求已经由过去的7条逐步追加到了22条.同时,日本还基于禁止垄断法,由公平交易委

5、员会公布了禁止垄断法在加盟连锁事业方面的规定(2017年4月24日修订),建议在签约时明示加盟连锁指导方针中包括的事项.此规定不仅适用于商业零售企业,也适第 3 页 共 8 页用于零售业、饮食业以外的其他领域.此外,日本连锁经营协会规定:根据自愿原则,加盟时各连锁店总部也可以有一段时期的考虑时间(7天以上),已经登记注册的信息可以有偿查阅.显然,日本在立法层面上,不仅在行业法规上,而且在市场竞争法规上都对特许经营合同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而且民间行业协会也参与并提出了积极的意见.而我国一方面目前刚刚出台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对信息披露的要求仍需进一步细化,另一方面反垄断法的迟迟不能出台,也使强制信

6、息披露等要求缺乏更高层次的上位法依据而显底气不足.此外,相关行业协会也应该在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监管上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一般而言,不同的特许人其特许经营费的计算比率通常都不一样,计算比率所采用的基数(以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还是以销售利润的一定比例计算)也不统一.例如,有的24小时便利店采取的方法是:把从进货款中扣除报废、降价、盘点等损失之后剩下的数额认定为进价,然后计算销售利润,以销售利润的一定比率来计算特许经营费.在此情况下,被特许人在报废商品和盘点商品时就必须慎之又慎.此外,特许经营费并非一定按照净利润计算,也可按照毛利、销售收入等指标计算,甚至有根据营业面积来收取定额费用的情况.因此,在

7、签约前被特许人应认真研究特许经营费的计算方法,避免因误解引起日后的纠纷.“直接特许”,即甲方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第 4 页 共 8 页“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复合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也可在特许区域内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人。“特许区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的区域。“营业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条款

8、约定,获准开设加盟店的住所。“建筑物”,是指营业地所在的建筑物。第二条特许经营授权一、甲方拥有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性质:直接特许区域特许复合区域特许三、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具有独占性不具有独占性第三条期限一、本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第 5 页 共 8 页二、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三、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的续期条件为。第四条特许区域与营业地一、乙方获准行使特许经营权的区域

9、为:中国省(市)县(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区域。(见附件2:特许区域附图)。二、乙方仅有权在前款所述的特许区域内开设生产和销售特许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加盟店。本合同签订时的加盟店的地址为。三、加盟店的面积为。第五条特许经营费一、加盟费: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费人民币元,该笔款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除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条约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还加盟费。二、特许权使用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选择按照以下标准在每月/每年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支付定额特许权使用费人民币元;按照加盟店当月/当年营业额的%,按比例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三、保证金: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

10、订后日内支付人民币元作为保证金,以确保本合同的完全正当履行。2.甲、乙双方约定,保证金由:第 6 页 共 8 页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如下,以兹共同遵守: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专利和专有技术、产品经营模式等。“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认同并同意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等。“特许标识”,是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

11、号,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招牌(店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特许产品”,是指带有特许标识的所有商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务品种、方式等。“经营手册”,是指由甲方制订的指导加盟店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册、店务操作手册、产品制作手册、营业手册、员工培训手册等。“直接特许”,即甲方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

12、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第 7 页 共 8 页“复合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也可在特许区域内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人。“特许区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的区域。“营业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条款约定,获准开设加盟店的住所。“建筑物”,是指营业地所在的建筑物。第二条特许经营授权一、甲方拥有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性质:直接特许区域特许复合区域特许三、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具有独占性不具有独占性第三条期限一、本合同期

13、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二、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三、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的续期条件为。第 8 页 共 8 页第四条特许区域与营业地一、乙方获准行使特许经营权的区域为:中国省(市)县(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区域。(见附件2:特许区域附图)。二、乙方仅有权在前款所述的特许区域内开设生产和销售特许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加盟店。本合同签订时的加盟店的地址为。三、加盟店的面积为。第五条特许经营费一、加盟费: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费人民币元,该笔款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除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条约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还加盟费。二、特许权使用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选择按照以下标准在每月/每年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支付定额特许权使用费人民币元;按照加盟店当月/当年营业额的%,按比例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三、保证金: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人民币元作为保证金,以确保本合同的完全正当履行。2.甲、乙双方约定,保证金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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