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既获刑又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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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9年6月22日, 河南某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正阳分公司注册成立, 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件 开发、 计算机技术、 环保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企业 形象策划。2014年10月30日, 王某担任该公司 负责人, 负责公司的全面工作。其间, 王某在明 知超出许可经营范围且未经驻马店银监分局批 准的情况下, 以 “利息高、 有保障”“到期还本付 息” 为诱饵, 面向社会不特定群众吸收存款, 涉案 人数22人, 涉及金额282万元。非法吸收存款后 由被告人王某经手转至河南某投资集团有限总 公司。河南某投资集团有限总公司作为担保人 出借给舞阳某集团有限公司、 中牟县某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 2015年1月,

2、 因河南某投资集团有限总公司 资金链断裂, 不能如期兑付集资人员资金267万 余元。案发后被告人王某向公安机关退出其非 法获利6000元。正阳县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王某身为 河南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正阳分公司负责人,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 以还本付息等方式向 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公众存款, 数额巨大, 其行 为已触犯刑律, 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截至 案发前, 被告人王某已归还本金19万元, 支付利 息14.534万元, 仍有损失267.466万元。 综合考虑被告人的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 1 月5日, 正阳县法院依法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 元。

3、法官提醒: 近年来, 一些地方不法分子通 过欺骗手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给社会造成了 严重危害, 不仅使参与者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甚至倾家荡产, 血本无归, 而且严重干扰正常 的经济、 金融秩序, 影响社会治安稳定。因此, 法官特提醒广大公众要珍惜劳动血汗, 认清非 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本质和危害, 提高识别能力 和自我防范能力, 自觉抵制各种诱惑, 坚信天 上不会掉馅饼, 对一些高额回报的投资项目要 冷静分析, 不要贪图便宜, 克服侥幸心理, 避免 上当受骗。 (记者 陈磊 特约记者 朱剑锋 通讯员 王树恒 )2016年3月4日17时许, 年近六 旬的王某因地头种菜纠纷与刘某发 生口角, 后在本

4、村张某家门口东, 二 人再次发生争执, 王某朝被害人刘某 头部打了一拳, 刘某倒地后死亡。经 司法鉴定, 刘某因冠心病急性发作引 起心源性猝死, 与他人发生纠纷时情 绪激动、 头面部轻微外伤等是构成其 冠心病急性发作的诱发因素。当日 18时12分, 公安机关接警后到现场 发现刘某已经死亡, 经了解案件后, 赶到王某家中将其抓获。同年9月7 日, 王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刑事和 解, 赔偿被害人家属5万元, 被害人家 属不再要求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1月9日, 封丘县法院一审以过 失致人死亡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2 年, 缓刑3年。法院审理后认为, 王某过失致一 人死亡, 犯罪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 充

5、分, 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王某就民事部分与受害人达成调解 协议, 并取得受害人谅解, 酌定从轻 处罚。根据王某的犯罪事实、 情节、 认罪悔罪表现, 犯罪情节较轻, 且有 悔罪表现,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宣告 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 响, 并到其驻所地接受社区矫正, 在 此期间应当遵守法律、 法规, 服从司 法行政机关的监督和管理, 积极参加 公益劳动, 做一名有益于社会的公 民。法院遂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法 相关规定作出以上判决。 ( 记者穆黎明通讯员郭文涛陈 建宇)基层动态邮箱: 电话: 0371-65978789内乡大桥派出所 重新清查黑加油站点 本报讯近日, 内乡

6、县公安局大 桥派出所回头重新对辖区黑加油站 点逐站逐点开展全面摸排, 依法查处 违规销售散装汽油行为。同时加强 日常摸排检查和动态管控, 并引导社 会各界以及广大车主积极提供有关 线索进行举报。(朱成兴)洛阳龙门公安 破获一起汽车租赁诈骗案本报讯2016年12月2日, 洛阳 市公安局龙门分局接到报警称洛阳 久尊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赁一辆别 克君威轿车不知所终, 租车人联系不 上。通过调取租赁协议, 警方发现租 车人提供的相关信息都是假的。接 到报警后该局民警通过侦查锁定犯 罪嫌疑人潘某, 并于12月15日在偃 师市诸葛镇将犯罪嫌疑人潘某抓 获。经查, 2016年9月15日潘某在没 有偿还能力的前

7、提下, 从洛阳久尊汽 车租赁有限公司租赁轿车后, 拒不履 行租赁合同并伪造手续, 将该车辆抵 押给王某并借款5万元, 用于赌博。 随后该局民警于12月16日在洛阳市 西工区一小区内找到被骗车辆, 交还 洛阳久尊汽车租赁公司。现犯罪嫌 疑人潘某已被依法逮捕, 案件正在进 一步侦办中。(赵大伟)债权催收公告 我行及分支机构下列贷款已逾期或违约, 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 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为维护我行合法权益, 现予公告催收。请借款人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前速到我行偿还拖欠本金及利息, 保证人履行连带清偿责任, 否则我行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分行2017年1月

8、11日王岩峰 郭喜燕 许 斌 卫战红 张少波 杨亚丽 王建强 张杰 杨文科 赵洁虹 尹军 王帅强 李琴玲 李雪丽 黄璟 刘应海 王芳 宁恒杰 河南九华纺 织有限公司借款人曲伟峰 刘杰.刘丽霞.刘应群.辛巷国 王祖明 何虹房产抵押 赵秀丽.张朝辉.灵宝市黄金电器商贸有限公司 杨风玲、 张红霞 王文章.叶新华 杨婧、 刘银秋 尹燕山 何双双 刘要峰 李晓东、 宁文平 住房抵押 刘琰、 刘圣, 彭涛 张晓伟 李紫艳、 梁红波 员建毅、 尚建让、 刘双峰、 刁井泉、 雷苹粉、 雷金涛、 三 门峡市晶典钢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2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0.

9、00 500,000.00 127,723.81 500,000.00 500,000.00 15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50,000.00 50,000.00 100,000.00 159,000.00 150,000.00 200,000.00 50,000.00 6,000,000.00197,381.94 190,000.00 79,824.64 100,000.00 500,000.00 127.723.81 500,000.00 500,000.00 150,000.00 150,000.00 134,000.00 39,000.00 49,0

10、00.00 62,500.00 159,000.00 150,000.00 200,000.00 24,494.16 5,968,601.112013-12-19 2013-8-21 2013-8-27 2014-5-6 2014-7-18 2010-8-31 2014-5-6 2013-7-15 2013-2-7 2013-10-9 2013-1-7 2011-1-10 2009-8-6 2011-4-28 2011-12-31 2013-9-13 2013-12-5 2008-3-6 2014-1-282014-12-18 2014-8-21 2015-8-20 2015-5-6 2015

11、-7-18 2020-8-31 2015-5-6 2014-7-15 2014-2-7 2014-10-9 2016-1-7 2012-1-10 2010-8-6 2012-4-28 2012-12-31 2014-9-12 2014-12-4 2009-3-6 2015-1-13授信发放日期授信到期日期保证人余额 (单位: 元)授信金额 郑州润鑫化工有限公司 :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公司销售侵权润滑油一案, 已经本 局调查终结。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一 条和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五十二条的 规定, 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 理由、 依据及处罚 内容告知如下

12、: 你公司销售侵权润滑油的行为, 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已构成违法行为。 根据你公司的违法事实、 性质、 情节、 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 据, 你公司的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 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拟决定对你公司作如下处 罚: 1、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 罚款 37680 元, 上缴国库。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 第四十 二条和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 第六 条、 第八条的规定, 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你(单位)有陈 述、 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 申辩意见或 举行听

13、证的要求, 你(单位)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 局提出, 逾期未行使陈述、 申辩权, 也未作任何其他表示的, 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局联系人李涛、 刘湘武, 联系电话0391-6689315。 济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月11日济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济工商听告字 2016 93号有效地运用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真相, 证实和 揭露犯罪, 是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中重要的一 环。视听资料作为证据具有特殊的、 直观的、 真实 性强的证明效力, 在刑事诉讼中得到大量运用, 无 疑是法学进步和司法实践发展的重要标志。一、自侦案件视听资料证据的特征视听资料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具

14、有证 据的一般共同属性: 客观性、 关联性和合法性。同 时, 由于其本身所具有的独特表现形式, 也与其他 证据有诸多不同的特征。一、 证据介质上的多样 化, 不仅有同步的录音带、 录像带、 数码录音录像 数据、 电话录音、 传真资料, 而且还有电影胶片、 微 型胶卷、 数码照相摄像数据、 电脑储存数据和资料 等。二、 证据表现上的直观性, 视频信息或音频信 息可以直观一目了然的, 直接对案件事实进行证 明, 不需要太多言辞支持。三、 证据储存上的便捷 性, 具有易于保存、 占用物理空间小、 传送和运输 方便快捷等特点。四、 证据使用上的耐久性, 可以多次重复使用而不损耗视听资料证据本身, 操作

15、 也非常简单方便。二、 自侦案件中视听资料证据的收集检察机关承担着对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打 击、 指控、 揭露职责。检察技术部门在自侦案件 中, 应根据视听资料证据的特点, 客观充分地收集 证据。 第一, 收集视听资料证据必须全面客观。 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 同步录音录像中技 术人员必须按照规程操作, 不允许对原始资料 擅自剪辑或技术处理, 以保证视听资料的同步 性。在录音录像前明确告知犯罪嫌疑人, 一是 有利于保证人权, 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 二是有利于增加执法透明度, 保护检察人员执 法权; 三是有利于取得犯罪嫌疑人配合, 确保 录音录像视听资料质量。 第二, 收集视听资料证据必须合

16、规合法。收 集视听资料时, 一定要保证收集活动的合法性, 按 照法定诉讼程序进行。采用秘密侦查手段录制视 听资料, 也必须按照程序使其合法化, 才能作为证据使用。如果违反法定程序, 会导致侵权违法, 甚 至可能受到刑事责任追究。 第三, 收集视听资料要及时可靠。搜查现 场时, 检察技术人员需要及时跟踪取证, 不仅能 够证明犯罪, 也是对搜查程序是否合法进行监 督。对于那些不愿意出庭作证或客观情况下无 法出庭作证, 以及流动性较强的证人, 要及时录 音、 录像, 收集视听资料, 可以更加有效地固定 证据。 第四, 严格保密制度, 及时备份视听资料。必 须高度重视保密工作, 严防录音录像资料的泄漏、 流失和损坏, 妨碍司法公正。为了防止录音录像 视听资料的损坏, 在每次录音录像结束后, 检察技 术人员都应当及时通过计算机进行刻录, 制作两 份以上光盘, 一份随卷移送、 一份备份归档。 视听资料作为一种新型证据种类, 检察技术 人员在办理自侦案件中要不断总结探索, 在合法 合规、 有效收集基础上科学有机地运用好视听资 料证据, 为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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