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2011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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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陆良县2011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 中专毕业生公告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生就业工作意见(曲政发201157号)、中共曲靖市委 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曲靖市 201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 201187号)和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大中专毕业 生就业工作意见(陆政发201175号)文件精神,为保 证我县2011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 业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招聘计划、对象及条件2011年全县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计划从未就业大中专 毕业生中公开考试招聘93名工作人员。招聘

2、的具体人数、 职位、资格条件等附后,也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曲靖:曲靖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陆良:陆良县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 招聘对象 取得国家认可学历、具备岗位所需条件、未就过业的 大中专毕业生。三、 招聘条件(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6、具有陆良县户口或属陆良县生源;县外生源或非陆 良县户口的须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在我市服务期满的 “三支一扶

3、”人员、“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大学 生村官”、“特岗教师”放宽到大专学历)。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8、对要求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位的招聘岗位,经市 级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在公开考试招聘过程中,可免笔试进行招聘;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 要求本科及其以下学历的岗位,必须按要求参加笔试;9、2011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 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二)不符合报考的条件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 查的;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 出结论的;3、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四、报名及相

4、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 (http/ 日24:00。 报名考试费:100元/人。交费时间:2011年9月15日 0:00至2011年9月23 日24:00。打印准考证时间:准考证全部由考生从网上下载打印, 时间为2011年10月5日至考试结束日。 (二)报名流程登录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登 录网上报名管理系统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如实填 写个人信息确定报考岗位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 提交审核网上交费查看交费确认信息网上打印准 考证。 (三)免除报名费用相关规定以下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免除报名费用: 1、

5、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的大中专毕业生, 由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 零就业家庭联系卡及出具的证明。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大中专毕业生,由其家庭 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及出具的证 明; 3、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大中专毕业生,由其家庭户口所在 地的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失业证及出具 的证明。 4、残疾大中专毕业生,由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残联核 发的残疾证及出具的证明。 5、完全失去土地,未就过业的生活困难大中专毕业生,由 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完全失去土 地证明。 报考陆良县事业单位免除报名费用的,需由报考人员本

6、人 或委托人在9月16日至9月22日期间到陆良县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在此期间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免除报名费用。 (四)报名时的一些具体规定 1、每位报考人员只可在市属事业单位或县(乡、镇)事业单 位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重复报名。一旦审核通过,无 论是否缴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就不能修改,也不能报考其它岗位。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以重新报考其它的 岗位。 2、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考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需达到1:3的 比例方能开考。特殊行业的事业单位招考岗位的计划人数 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低于13的,经陆良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

7、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 当放宽招考比例。 3、报名资格审核的相关规定详见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 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请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务 必如实详细写明,如不写明毕业证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 在资格复审时被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填报虚假信 息,并取消拟录(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信息 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 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录(聘)用资格。 4、所有考生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若不能如期 取得相关证书则取消其拟录(聘)用资格。 5、本次公开招聘委托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理报 名和笔试的考务工作。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

8、2011年10月9日上午9:0011:00 考综合素质,下午2:305:00考专业素质。 (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科目:本次笔试科目分综合素质、专业 素质。考试分甲、乙两种试卷命题,对要求专科及其以 上和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招考岗位考甲类试卷,对要求中 专及其以上学历的招考岗位考乙类试卷。笔试总分为250 分,其中综合素质占100分,专业素质占150分。 综合素质主要考综合基础理论知识,复习资料为云 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2011版);专 业素质考所报专业类别的专业知识,复习用书自备,命 题参照现行大中专院校教材。 (五)笔试加分政策。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

9、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1 57号)文件规定的政策予以加分: 1、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及加分分值 (1)优秀运动员:陆良县生源高校毕业生在高等院校就读 期间,参加省运会、省城运会比赛取得第1名者,事业单 位可免试接收;取得单项第2名或集体项目第2名至第3 名者,笔试成绩加10分;取得单项第3名或集体项目第4名至第6名者,笔试成绩加8分;取得单项第4名至第6 名或集体项目第7名至第8名者加5分;取得国家一级运 动员证者,笔试成绩加20分;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者, 笔试成绩加10分。 (2)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

10、关系的继 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任职满 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3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5 分,其中,受聘到全省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任职 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满3年及以上的 加10分;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的另加3分,州(市)级先 进个人的另加6分,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的另加9分,多 次评为先进的按最高分值计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 满经考核合格的,其笔试成绩加4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 用。 (5)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就读高校前生源户籍在曲靖市8个民族乡、

11、99个民族村 委会、552个民族村民小组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332个贫困村范围内的彝、回、壮、布依、苗、水、瑶七种世居少 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除上述第一条规定范围之外,就读高校前生源户籍为曲 靖市农村的苗族、水族、瑶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城镇户 籍的高校毕业生加8分;农村户籍的彝族、壮族、布依族 高校毕业生加8分,城镇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加6分;农村 户籍的回族高校毕业生加6分,城镇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加 5分。生源为曲靖市七种世居少数民族之外的其他少数民族高 校毕业生加5分。 (6)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 划”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4分。 (7)从

12、2003年开始在云南省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 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 (8)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 务期满2年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4 分、3分、2分。 加分人员同时符合几项加分政策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予 以加分,不得重复加分。2、办理加分手续须提供的材料 (1)符合优秀运动员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参加 比赛的原始成绩,凭奖章、奖牌、证书,经省、市体育行 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2)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持户口册经 就读高校前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县级公安部门、 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13、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3)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聘 用合同书,经服务地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4)参加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 生凭志愿服务证(证上须有服务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 证明)。 (5)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凭高校 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经服务地 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6)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 划”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聘用合同书、经服务地县级教 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14、(7)革命烈士子女持革命烈士证明书、户口证明(须 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经当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认 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3、办理时限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9月15日至10月11日间到县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 1份,在此期间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加分条件) ,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曲靖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复审。通过复审的人员情况将在陆良县人事 人才信息网(http:/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是采用面对面的方式对拟录(聘)用考生 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对比。必须由 考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 (二)资格

15、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或在陆良县人事 人才信息网:http:/ 各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能及时进行联络,若无法 联系不能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资格复审。 (三)自行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自行放弃拟录(聘) 用资格和复审未通过的,取消其拟录(聘)用资格。余下 的招考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 序依次顺延递补,只递补一次。 (四)资格复审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 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登记证 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准考证、有加分情 况的需要出具加分证明材料。其他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 业证书、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准考证、 有加分情况的需要出具加分证明材料、报考人员书面的未 就业保证书、生源地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 由毕业学校或档案保管部门密封完好的学籍档案。对于未 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 并提供其毕业证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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