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实习手册石河子大学 李卫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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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 河 子 大 学 政 法 学 院法学专业毕业实习手册姓 名: 学 号: 班 级: 年 月2目 录高等学校行为准则(试行)2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本科毕业实习工作规程(试行)4毕业实习大纲7毕业实习指导书(附实习内容表)9学生毕业实习日程记录16学生毕业实习鉴定表193高等学校行为准则(试行)国家教委1989教政字 003 号文高等院校的大学生、研究生,应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应当热心于改革和开放,有艰苦奋斗的精神,走与工农群众相结合的道路,努力为人民服务,为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而献身;应当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严格

2、遵守校纪校规,增强法制观念,有良好的品德;应当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做无产阶段革命事业的接班人。在日常生活中须自觉遵守以下行为准则。一、维护祖国的利益。不得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反对破坏安定团结的行为。二、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努力作维护民主和法制的典范,反对无政府主义。三、维护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相关系,遵守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反对损害民族团结的行为。四、坚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

3、助;关心集体;反对极端个人主义。五、坚持裙带求是原则;说话要有事实根据,办事力求从实际出发;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六、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公益劳动、生产劳动和勤工俭学活动,虚心向工人、农民学习,不参与经商活动。七、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勤俭节约,不浪费水、电、粮食;不向学校和家庭提出超越实际可能的生活要求。八、注重个人品德修养,服饰整洁,讲究卫生;诚实可信,谦虚谨慎;说话和气,待人有礼;男女交往,举止得体;尊敬师长,尊重他人;敬老爱幼,乐于助人;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九、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的文化活动,增进身心健康。4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在努力完成各项学习任务中树立科学性和

4、革命性相结合的学风。十一、维护教学秩序,遵守学习纪律,考试不作弊。十二、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公共场所的有关规定,不扰乱秩序,不起哄;遵守学校校园管理制度,不打架斗殴,不赌博,不酿酒,不观看、不传播、反对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不在禁烟区吸烟。十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照熄灯就寝,不喧哗、打闹,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和休息;不损毁和私自拆装宿舍设备;不留宿异性;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留宿校外人员。十四、爱护公共财务,保护公共设施,爱护花草树木;珍惜教学、科研设备;损坏公物要赔偿。十五、遵守外事纪律。在涉外活动中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与外国留学生平等、友好相处;对外籍教师和国际友人以礼相待,不卑不亢。国家

5、教发 1989 年 11 月 17 日颁发5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本科毕业实习工作规程(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毕业实习是本科教育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实施的、体现德、智、体全面发展教育方针的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第二条 通过毕业实习使学生在实践中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综合理解,提高对专业的整体认识并获得新的知识和技能,强化认识能力、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第二章 组织和分工第三条 毕业实习工作由主管教学的院领导负责,部署毕业实习总计划和总体实施工作。第四条 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教科办负责协调、统一全院毕业实习工作;制订全院的工作规章制度;负责审核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实习

6、指导教师和实习分配或组队计划;督促、帮助做好实习准备工作;组织实习检查、组织实习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负责与大学主管部门业务联系并贯彻大学有关工作精神。第五条 系负责毕业实习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负责组织拟订毕业实习大纲、毕业实习计划、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分组计划及实习经费预算;负责具体联系实习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实习期间的学生管理及具体的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实习教育、实习工作总结及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和及时上报。第六条 实习指导,要认真指导实习学生的业务学习和工作,应注意关心学生的思想品德及健康状况,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的工作规章。学办、团委、党政办应密切配合实习工作,保证实习工作

7、更好地开展。第三章 工作程序第七条 系在毕业实习前三个月,向院教科办递交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为计划实习年班级和起止时间。教科办在一周内按照教学计划予以核准并报告主管领导。第八条 系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拟订“毕业实习计划” 、 “毕6业实习大纲” 、 “毕业实习指导”并于实习前一个月(不含假期)报教科办审核,教科办准备印制“实习鉴定表” (附毕业实习鉴定表) 。“毕业实习计划”是毕业实习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为:实习班级、实习人数、实习内容、实习时间、实习地点、实习具体日程安排等。“毕业实习大纲”是进行毕业实习的重要文件。其主要内容有:详细的实习任务与要求、实习内容与方法、实习

8、期间的教学活动(理论教学、学术报告、论文指导等) 、考核方式与考核标准、参考书等。“毕业实习指导”是学生实习的重要文件。其主要内容有:详细的实习要求、学生完成实习大纲规定内容的实施办法、实习纪律等。第九条 实习学生所在系于实习前一个月,将实习安排、实习指导教师报教科办审核(附毕业实习安排表和毕业实习情况统计 ) 。毕业实习的组成形式视各学科、专业的特点而定,可采取统一分配或学生自主实习(学生自己联系单位,按照实习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或两者结合的组织形式。原则上应派有一定工作经验、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同时注意培养年轻教师。一名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实习人数不超过 15 人,指导的实

9、习点数不超过 3 人。实习前,各系组织实习动员和实习教育,向学生发放实习的有关文件和表格。第十条 学生在实习期间要认真填写“毕业实习工作日程记录” ,指导教师认真填写“指导教师指导实习工作记录” 。实习期间,系要加强实习工作检查。在主管院领导领导下,学院对实习生的工作情况、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毕业论文工作进展情况等进行检查,同时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和交流。 (附毕业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实习工作记录及学生毕业实习日程记录 ) 。实习结束前一周,学生所在系和教科办联系学生返校后的教学工作及安排。第十一条 实习结束后,学生递交“实习日程记录” 、 “实习鉴定”和“实习报告” ,实习指导教师递交“指导实习

10、记录”和“指导实习工作总结” 。系进行实习成绩评定。 “实习报告”的主要内容为:参加工作的内容、取得的工作成绩、对工作的认识、本人实习的不足之处、对实习工作的建议、对专业教育的建议等等。第十二条 实习结束后一周,有关系将系的“毕业实习工作总结” 、实习成7绩和评定为优秀的“实习报告”交教科办。毕业实习工作总结应包含实习年班级、实习点数、人数及分布、实习工作的组织过程、实习及指导的总体情况、完成计划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等。第四章 成绩考核第十三条 毕业实习成绩根据毕业实习报告(40%) 、毕业实习鉴定(30% ) ,毕业实习日程记录(20%) ,结合检查,了解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10% )进行综

11、合评定。第十四条 毕业实习成绩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等记录。毕业实习成绩将计入毕业论文综合成绩。第十五条 毕业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毕业。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者,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未按规定完成实习日程记录、实习报告以及其它要求者;违反工作规章或工作不负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者;违反实习纪律经教育不改者;缺勤累计达实习时间三分之一者;故意隐瞒,影响学院与实习单位联系者。第五章 附 则第十七条 系和教科办必须加强毕业实习工作的档案管理工作。第十八条 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本条例公布的本科毕业实习工作的各个管理环节进行。和专业系结合专业特点,可增加必要的管理内容或组织工作环节,

12、但不得减少管理环节。第十九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由教科办负责。8毕 业 实 习 大 纲一、实习目的任务:将理论学习的各种知识与司法工作实际紧密的结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去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各种常见法律问题,在实践中巩固、强化、充实所学的基础理论知识。通过实习,使学生在社会中得到锻炼,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基本专业技能,为学生今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良好的基础。二、实习主要内容:1、处理各类民事纠纷:了解民事案件的基本处理程序,能拟写内容准确、格式规范的民事法律文书,掌握文书立卷方法。2、处理各类刑事案件:了解刑事案件的基本处理程序,能拟写内容准确、格式规范的刑事法律文书,掌握文书立卷方法。3、处理各类

13、行政案件:了解行政案件的基本处理程序,能拟写内容准确、格式规范的行政法律文书,掌握文书立卷方法。4、处理各种治安管理、刑事案件,了解治安管理案件、刑事案件的基本处理程序,能拟写内容准确、格式规范的法律文书,掌握文书立卷方法。5、书记员工作:能熟练完成各种记录。6、现代化办公:熟练掌握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的一般使用。三、实习方式:以集中实习为主,分散实习为辅。四、实习时间:第四学年第一学期 1 周16 周,共 16 周。五、实习地点:要求学生选择公、检、法、司及律师事务所作为实习单位,并以基层单位为主。六、实习要求:1、实习开始的第一周内,学生将实习地点、联系方式,报班主任。2、要求填写实习日

14、程记录,并在实习期间收集毕业论文资料。3、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将实习日记、实习手册、实习报告交班主任,作为评9定实习成绩的依据。七、考核方式与考核标准:毕业实习成绩根据毕业实习报告(40%) 、毕业实习鉴定(30%) 、毕业实习日程记录(20%) ,结合检查、了解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10%)进行综合评定。八、参考书1、应结合专业特点,加强对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选编的学习。2、熟悉常用法律法规、各类办案指导手册。10毕 业 实 习 指 导 书一、实习要求1、了解各类治安、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立案的条件、审理流程,熟悉各个环节,并进行具体实践:送达庭审合议,进一步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能拟写内

15、容准确、格式规范的常见的各种笔录和常用司法文书。3、能遵守党纪国法和实习单位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4、收集有关资料,为撰写毕业论文做准备及撰写初稿。5、学习实习单位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二、实习报告内容:(一)概述实习主要经过(时间、地点、单位情况、实习内容等)(二)介绍实习中办理案件运转流程1、参与审理和记录的案件数量。2、参与实习单位案件文书立卷的程序、方式,参与文书立卷的数量(卷或件) 。3、参与起草文件的数量、名称(带回复印件,保密文件除外) 。(一)介绍独立承办或协办的案件或典型案例介绍。(二)毕业实习的成果。1、主要体会、经验。2、毕业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及针对毕业实习的设想和建议。3、法学专业教育中存在的不足及对法学专业教育的设想和建议。11实习内容一:参与审理和记录的案件数量1、时间: 2、地点(单位):1、案件类型:2、数量:3、主要情况(案件审理、争议焦点):12实习内容二:参与实习单位案件文书立卷的程序、方式,参与文书立卷的数量(卷或件)1、时间: 2、单位名称:1、文书类型:2、文书数量:3、文书主要内容:13实习内容三:参与起草文件的数量、名称1、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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